福音派神學

福音派神學(Evangelical Theology),“福音派”一詞源於希臘文“euangelion”,意為“可喜的信息”,“使人歡欣的好訊息”。基督教用該詞指耶穌為人降生、受難、復活,而人藉著相信耶穌得以與上帝和好,獲得拯救的美好信息。“福音派人士”的原初意義也就是相信並傳揚耶穌福音的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音派神學
  • 外文名:Evangelical Theology
  • 起源:源於希臘文Evangelical Theology
  • 解釋:意為“可喜的信息”
發展歷史
歷史上曾經將新教稱為“福音派”,在此意義上傳統的歐洲新教神學也被稱為“福音派神學”。但現代意義上的“福音派”是對二次大戰以後隨著福音派運動而出現的一批基督徒的統稱。他們強調尊奉基督教基本教義,同時熱衷於宣教,注重個人信仰體驗。他們所倡導的神學即“福音派神學”。其特徵是:堅持傳統教義,強調上帝是有位格的獨一神,擁有無限主權;視《聖經》為上帝啟示之莊嚴默示的記錄,毫無錯謬,為引導信仰與生活的最高權威,但承認《聖經》具有時代和歷史的特徵,因此不完全排斥聖經評斷學;相信人有原罪,需要拯救;主張耶穌的受死是代替人類擔當罪的刑罰,以滿足上帝公義的要求;強調耶穌身體復活,人在末世也將經歷同樣的身體復活,並接受審判和最終的得救或沉淪之結局;強調信徒“重生”的體驗,主張重生者立時在上帝面前被稱義,且將得到上帝的保守;重視宣道工作,同時認為聖潔也是見證基督的整個過程的一個不可缺少的部分,因為生活和話語是福音信息中兩個不可分的要素。同時重視社會服務,稱之為“傳揚福音的預備工作”,認為就帶領人進入上帝之國的目標而言它正如講道一樣重要。主要倡導者為葛培理、卡奈爾(Edward J.Carnell)等。隨著福音派運動在全世界範圍內的不斷推進,福音派神學的影響也正日益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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