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院

福田院

福田院養老院,專門收容老幼殘疾而無依靠之人。北宋嘉祐(1056~1063)之前,即於京師設立東西福田院,嘉祐八年復增設南北福田院,以安頓一般老幼貧疾之人。據舊唐書及唐會要之記載,於宋代之前,唐代即有‘悲田院’之設立,亦為收容貧困者之用,宋代沿襲其例,然改為福田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田院
  • 概述:福田院即養老院
  • 出處:道藏
名稱由來,歷史傳承,著名善舉,

名稱由來

中國古代封建王朝的養老,不僅僅限於對老年人的優待與官吏退休後的致仕,歷代王朝還創建了許多養老救濟機構,以國家的力量對那些孤寡無依的老年人給予幫助。這樣的措施,既是國家救濟工作的重要方面,也是孔子“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的仁政思想的具體實現。(《禮記·禮運》篇)
時至周代,也注意到對老病殘疾鰥寡孤獨的照顧。《管子·人困篇》載的慈幼、恤孤、養老和問疾等事,顯然包括了養老保健等諸多方面的內容。
南北朝時期。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一年(497年).令將司州、洛陽兩地貧病老者別坊居住,備有藥物,給以衣食。南朝梁武帝普通二年(521年)正月,梁武帝蕭衍下詔宣布:“凡民有單老孤稚不能自存,主者郡縣鹹加收養,贍給衣食,每令周足,以終其身。又於京師置孤獨園,孤幼有歸,華發不匱。若終年命,厚加料理。”(《梁書·武帝本紀》)梁武帝創設的“孤獨園”,既收養無家可歸的孤兒,也收養無人贍養的老年人,並且負責為收養的老年人料理後事。這是中國古代的第一個官方創設的正式救濟贍養機構。這樣的機構出現於南朝梁朝,與蕭衍是一個既篤信道教佛教也提倡儒學的皇帝有很大關係。他在江南制禮作樂,連北朝的東魏權臣高歡也說:“江東有蕭衍老翁,專講究文章禮樂,中原士大夫南望羨慕,認為正統所在。”對於老年人的專門救濟收養機構,自得到梁武帝的提倡創立,就成為後世仿效的榜樣。
唐代,已開始在京城長安洛陽二京設立悲田院,作為國家對貧苦無依老年人的救濟機構。這種救濟機構始創於唐玄宗開元二十三年(735年),起初稱為“病坊”,專門收容無家可歸的老年乞丐,以後改名為悲田養病坊。 (馬鑒《續事始·病坊》)之所以為救濟機構取這樣的名字,是受佛教思想的影響。佛家認為,供養父母為恩田,供佛為敬田,施貧為悲田。悲田院所需開支,由國家撥付,由僧人負責主持。唐末武宗時,僧尼斂財實行寺廟經濟,因此武宗下詔滅佛,勒令天下僧尼還俗,武宗還專門頒布詔令,規定長安洛陽兩京的悲田院,由國家撥給相當的沒收的寺院田產作為賑濟開支來源,地方各州府則分別撥給本地悲田院七頃到十頃田地,以供開支,並由各地長官選派年高德劭的老年人一名負責日常事務。(《舊唐書·武宗紀》)因此,悲田院成為國家救濟機構的代稱。宋代著名詩人蘇東坡有一次曾對他的弟子說:“我上可以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悲田院乞兒。在我眼中天下沒有一個不是好人。”蘇東坡能夠平等對待悲田院中的貧苦老年人,在當時是非常難得的。
福田院和居養院
宋代繼承了前代設立國家救濟機構的作法,在京城開封設立城東和城西兩個福田院,負責收養鰥寡孤獨的老年人與孤兒,以及城中衣食無著的饑民。“福田”的含義也來源於佛經,意思是積善行可得福報,好像播種田地,秋獲其實。但由於需救濟貧苦老年人的數量很多,嘉佑八年(1063年),宋英宗增置城南、城北兩個福田院,與以前設立的共為四院,成為專門的國家救濟機構。每當嚴冬來臨、朔風吹號、寒雪紛飛之時,也正是福田院最為忙碌的日子。京城開封府的主管官吏,就要到大街小巷巡行,把無依無靠或流浪街頭的老年人、失去雙親的兒童以及乞食街頭的饑民,都一起收容到福田院中住宿。福田院收養的人數,平時有定額的限制,但在冬天則可以額外收養。每天由福田院負責官吏把收養人數上報中書省,由國家左藏庫按規定撥給相應的錢米。直到春回大地、天氣轉暖,老年人們可以自由行動時,才停止額外的收容的錢米供給。(《宋會要輯稿·食貨六八·恩惠》)
宋徽宗時期,是北宋的老年人救濟收養機構發展最為完善的時代,救濟機構的規模擴大,崇寧元年(1102年)秋天,宋徽宗下令在京城開封設立居養院,以收養鰥寡孤獨老年人。(《宋史·徽宗紀》)以戶絕無人繼承而沒官的財產充當經費。崇寧四年(1105年)徽宗又再次下詔敦促各地州府也建立類似的養老機構。詔書說:“國家實行仁政的首要大事之一,是對天下鰥寡孤獨和貧而無靠的人給予救濟和收養。現在京師雖然設立了福田院,但收養人數不多,每逢嚴冬盛暑,仍有許多無家可歸和患病的老年人流離失所,他們都是令人同情和憐憫的。現在規定開封府和各地州府,都設定居養院,以專門收養鰥寡孤獨的老年人。一年以後,由於當時京西北路提舉司的請求,各地福田院也都改名為居養院。(《宋會要輯稿·食貨六八·恩惠》)這樣,全國的老年人救濟和收養機構統一起來,任務也更為明確。居養院收養的標準,在宋神宗時規定,以六十歲以上老年人為限。但宋徽宗大觀元年(1107年)又重新下詔,把收養的老年人年齡降低到五十歲以上,條件更為寬大。(《宋會要輯稿·食貨六八·恩惠》)
宋徽宗以後,居養院在全國各地紛紛設立,甚至普及到縣城。像江西的吉州共有8縣,7個縣都已有居養院,惟獨吉水縣尚未創辦,縣丞黃閒引以為恥。於是請求縣令及常平使者批准,在城南選擇官屋十間,每年撥米五十斛,建立“安樂院”一所,使吉水孤寡老年人得以安度晚年。(程《洛水集·吉水縣創建居養院記》)有的居養院因為負責官吏重視,規模宏大,經營也井井有條。像南宋時的蘇州居養院,有房屋65幢,310間居室,房屋整齊排列,其間長廊相連,便於來往。收養了許多孤寡老年人與孤兒。蘇州居養院由官府撥給官田1660畝,出租後每年可得米700石,作為經費。院中設定倉庫、水井,並有僧人主持老年人醫藥及死後安葬事務,成為當時地方居養院的典範。(《吳都文粹續集》卷八)
在居養院中收養的老年人,按宋徽宗時的規定,每人每天發給米1升、錢10文,可以大體上滿足溫飽。每年的11月到正月,因天氣寒冷,每天還加發錢5文,作為購買柴炭取暖之用。小兒則諸項供給減半。另外,90歲以上的收養老年人,由於為數稀少,每天還可以額外增加醬菜錢20文,夏天發給布衣,冬天發給寒衣絮被。(《宋會要輯稿·食貨六八·恩惠》)宋徽宗大觀二年(1108年)荊南府枝江縣居養院中,發現一名已經lol歲的老年人鹹通。知府席震上奏朝廷,請求對鹹通予以額外照顧,每天添給肉食錢和醬菜錢30文,冬季發棉絹衣被,夏天單絹衫褲。並建議全國居養院對百歲以上的老年人都給予同樣的照顧。以顯示朝廷的惠民之政。徽宗同意了席震的請求,把奏章轉發各地執行。(《宋會要輯稿,食貨六八·恩惠》)宋代對養老機構的重視,得到了充分的體現。據南宋高宗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的統計,僅杭州臨安府一地,每年用於收養和救濟老年人的開支,就達錢米10餘萬之多。(《宋會要輯稿·食貨六八·恩惠》)
宋代國家救濟機構的普遍創建,不僅是宋代高度發達的經濟文化的結果,也是古代儒家人道主義思想的體現。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在杭州為官,在這裡創設養濟院。多年以後,他早已經離開杭州,在朝廷任翰林學士。一個朋友因東坡的幫助而致以銀150兩、金5兩的酬謝。東坡既不願接受這筆錢,又不想拂逆朋友的盛意,於是把這筆錢轉送給杭州養濟院,“用以助買田,以養天民之窮者。”(《淳臨安志》卷七·養濟院)蘇東坡對老年人的仁愛之心,在這件事上得到了很好的體現。
當然,宋代的養濟院也並非十全十美,許多主管官吏並不重視養老救濟,對養濟院的事務不予檢查,甚至當撥的錢米也不按期撥付,致使流離失所的老年人死於凍餓。南宋高宗時,尚書戶部侍郎王俁曾指出當時養老救濟中,“官吏失於措畫。宜收而棄,以壯為弱,或減克支散,或虛立人數,如此之類,其弊多端,不可不察。”(《宋會要輯稿·食貨六八·恩惠》)也就是說,由於官吏的漠不關心和計畫不周,許多應該收養的老年人被棄之門外,卻把一些還可以自食其力的壯年人也收養進來。有的官吏貪污剋扣應給老年人的錢糧,有的甚至虛立人數,以多吃空額,而官吏互相包庇,難以檢查,不過這樣的弊端是封建王朝官吏的通病,並不是養老中所獨有的。
養濟院與粥廠
明清時期承襲宋代的國家救濟收養老年人的傳統,在京城和全國各地廣泛設立養濟院、資善堂、粥廠等機構。

歷史傳承

佛寺中的安養設施,後來多稱為悲田院,或稱為福田院。甚至唐宋時期國家設立的收容孤老貧病人的慈善機構,也以悲田稱之。
福田院福田院
在唐代,武后長安年間(701~704年),將此慈善事業納入政府管理的事務之中,設定了負責檢查有關寺院悲田的一切活動的使職。《唐會要》卷四十九“病坊”中記載:“悲田養病,從長安以來,置使專知。”其後,在玄宗開元五年(717年),宰相宋璟認為悲田養病是佛教內事務,國家不應設官。但是他的建議並未為唐玄宗所接受。“開元五年,宋璟奏悲田乃關釋教,此是僧尼職掌,不合定使專知。元宗不許。”開元二十二年(734年),唐玄宗下令“京城乞兒,悉令病坊收養,官以本錢收利給之”,於是養病坊兼官辦孤兒院,經費也由國家官本放貸的利息提供。宋代沿襲唐例,北宋嘉佑(1056~1063年)之前,即於京師設立東西福田院,嘉佑八年復增設南北福田院,以安頓一般老幼貧疾之人。宋徽宗時期,蔡京當政,令全國各地置居養院、安濟坊。居養院,收容殘疾無家可歸者及孤兒。安濟坊,則“募僧主之”,為貧病無力求醫者治病並收住養療。為鼓勵僧醫,國家規定“三年醫愈千人,賜紫衣[1]、祠部牒[2]各一道。”其統計考核則依據病歷檔案:“醫者人給手歷,以書所治痊失,歲終考其數為殿最。”這被稱為中國最早的病歷制度。
日本,奈良興福寺於養老七年(723年),設立悲田院與施藥院。其後各大寺始紛紛設定。天平二年(730年),光明皇后將悲田、施藥兩院改為公營制。平安時代繼續奈良舊制,於平安京一條之北及鴨川西畔,設定東西兩所悲田院。
佛教這一傳統,光大至今。

著名善舉

1914年淨波於常州清涼寺倡辦“黃卐慈善會”。
1917年上海成立慈善組織“中國濟生會”,王一亭居士任會長。
熊希齡居士籌建香山慈幼院,主要安置災區孤兒。
1918年寧波建佛教孤兒院。
1919年上海居士林籌賑濟災,施捨醫藥、衣物、粥。
福田院福田院
1920年北京佛教籌賑會、津門佛教救苦會成立。
1921年馬冀平等發起金會,教養災童數千名。
1922年太虛與達觀在長沙發起創辦孤兒院。
印光等發起建立南京佛教慈幼院。
1925年寶慶佛化新醫學社成立。
1929年淨嚴創辦河南佛學社中醫學校。
1930年上海玉慧觀等開辦“佛慈藥廠”。
1931年武漢大水,李白塵等發起慈善救濟委員會。鐘益亭施診,每日診治災民500人以上。
康寄遙等在西安發起“華洋義賑會”。
1932年中國佛教會在南京設立佛教醫院。
上海僧伽救護隊成立,由宏丹領隊,投入戰地救護。
心道在西安組織“戰地流動服務隊”。
1933年北京廣化寺設傷兵醫院,柏林寺設兵民治傷醫院,廣濟寺組織救護隊,華北居士林派居士至各醫院作招待、看護。
關絅之創辦上海佛教慈幼院。
武漢佛教徒組織救護隊。
1934年北京三時學會創辦“大良醫院”。
1936年上海佛化醫院建立。
1937年廈門市僧眾救護訓練隊成立。
中國佛教會在上海設立佛教時疫醫院,救濟貧病8萬餘人。
漢口佛教正信會成立救護隊。
屈映光等發起慈善聯合救災會、僧伽救護隊。
徐蔚如等與天津居士舉辦婦孺臨時救濟院。
1938年中國佛教會在上海組織僧侶掩埋隊,掩埋屍體萬具以上。
興慈在上海發起成立“佛教同仁會”,救濟難民。
武漢佛教徒創立佛教醫院。
四川佛教會開辦僧伽救護訓練班。
1939年雲南省成立僧眾救護隊。
1940年悲觀、覺道等組織“陪都僧伽救護隊”。
上海佛教淨業社成立“淨業教養院”,收容流浪兒童。
1942年范成等在上海開設佛教施粥廠。
1943年查乾葛根活佛在拉圖廟成立醫校,培養喇嘛學醫,在胡暑廟設診。
1945年上海虹口西竺寺設立中國佛教醫院。
蘇州佛教界創辦佛教孤兒院。
1946年常州天寧寺創辦佛教醫院。
1947年福州在世界各地閩籍佛教徒捐助下創辦佛教醫院。
1949年興慈在上海法藏寺設慈光施診所。
1951年香港正覺蓮社每年年末冬賑藥品、白米、棉衣。
1953年台中市開辦“佛教菩提醫院”施診。
1956年台中佛教菩提醫院建成13層醫療大樓。
1957年福州崇福寺成立佛教女眾安養院。
1958年太原白雲寺僧眾舉辦中醫醫院。
1962年台中佛教醫院成立,於凌波任院長。
1966年證嚴在台灣創建花蓮慈濟會。
1967年星雲接辦宜蘭縣“仁愛救濟院”。
1970年香港佛教醫院建成啟用。
星雲與徐槐生創辦大慈育幼院,收養孤兒。
1976年星雲等創辦的“佛教普門醫院”開診。
1978年香港正覺蓮社在何善衡、李寬德資助下,創辦佛教寶靜安老院。
1981年世界佛教友誼會港澳分會在香港創辦“世佛會慈氏育嬰園”。
1984年佛光山設“施診醫療隊”。
台灣花蓮“佛教慈濟功德醫院”開業。
佛光山台北普門寺成立“友愛服務隊”為老幼孤獨服務。
1985年福建長樂縣佛協創辦風傷醫療所。
1986年五台山創辦佛家醫院。
台灣證嚴建成花蓮慈濟醫院,並開診。
楊掬梅居士捐資首創上海第一社會福利院佛教居士安養部。
1988年佛光山成立“慈悲喜舍功德會”,發起捐贈器官。
1990年香港正覺蓮社在李嘉誠資助下,建成佛教李嘉誠護理安老院。
1991年蘇州市佛教協會創辦佛教安養院。
1992年青海塔爾寺成立藏醫院。
1993年佛光山設“佛光親屬會”,福利出家眾之父母。
1994年首屆佛教醫藥研討會在武夷山市召開。
當陽玉泉寺設立“佛慈診所”。
蘇州市佛協向市兒童醫院捐資12萬元。
台灣證嚴創辦的“慈濟醫學院”開始招生。
1995年福建省佛教義診所在福州法海寺成立。
佛光山在台南明德戒毒村開辦佛教戒治班。
1997年普陀山佛協“普濟醫院”建成開業。
隨著時代的進步,各種佛教醫療安養設施、技術及服務方式也日益現代化,但慈悲的宗旨,並未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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