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研究報告

福建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研究報告

《福建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研究報告》是2008年中國林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書名:福建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研究報告
  • ISBN:9787503854040, 7503854049
  • 頁數:227頁
  • 出版社:中國林業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8年11月1日
  • 開本:16
圖書信息,內容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第1版
平裝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條形碼: 9787503854040
尺寸: 24 x 17 x 1.4 cm
重量: 422 g

內容簡介

《福建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研究報告》共收錄29篇論文,主要研究幾個方面:一是完善集體林業產權制度政策、法規,引導森林資源資產有序流轉。二是集體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利益機制問題探討。三是集體林業產權制度改革與林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四是林業投融資與保險制度建設。五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社會服務化體系建設。六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林業產業發展。
2003年開始的福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農村改革的重要內容,是一場“農村土地又一次深刻變革”的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一是明晰所有權,放活經營權。二是林權登記,發換林權證。三是建立規範有序的林木所有權、林地使用權流轉機制。四是深化林業配套改革,落實林業經營者對林木的處置權和收益權。通過改革,把集體林地承包給農戶經營,對林業生產資料再分配,調整農民利益格局,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促進林業加快發展。
2008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簡稱《意見》正式發布,明確提出將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並規定集體林地承包期為70年,承包期滿,可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繼續承包。根據《意見》,國家還將通過一系列與明晰產權的基礎改革相配套的措施。
從福建、江西、遼寧、浙江等地進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情況看,通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農民得到了實惠,林業得到了資源,社會得到了生態”。如何進一步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我們經過2年多的調查和分析,積累了大量的第一手資料,並取得了一批研究成果。鑒於目前國內外有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研究的情況,我們有責任將研究成果出版,以推動林業經濟的發展。

目錄

前言
第一部分 集體林業產權制度創新
福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實踐與思考
一、產權是林業改革的核心
二、處置權是林權制度改革的關鍵
三、深化配套改革是林業走向市場化的必由之路
物權法視野下林權涵義辨析
一、林權內涵與屬性
二、林權外延及特徵
三、結語
論林權流轉的法律屬性
一、林權流轉概述
二、界定林權流轉法律屬性的必要性
三、關於林權流轉法律屬性的觀點
四、界定林權流轉的法律屬性的理由
五、結語
論林權流轉的前提
一、林業產權清晰
二、林權流轉市場
三、結語
集體林權流轉方式問題探討
一、實踐中集體林林權流轉方式
二、入股、轉讓應當注意的問題
三、爭議——繼承、抵押是否屬於林權流轉方式
四、結語
集體林權流轉主體若干問題研究
一、實踐中的林權流轉主體範圍
二、聯戶的法律性質分析和權利行使問題
三、林權流轉主體資格的表彰——林權證
福建集體林區林木處置權制度變革探討
一、引言
二、制度安排與林業產權制度改革
三、集體林區林木處置權制度的變革
四、評價與探討
森林資源產權市場的構建
一、森林資源產權市場的內涵及構成要素
二、森林資源產權界定是森林資源產權市場構建的前提
三、森林資源價格評估是森林資源產權市場客體進入市場的基礎
四、建立森林資源產權交易中心是森林資源產權市場構建的基礎性工程
五、森林資源產權市場規則的制定是森林資源產權市場健康發展的保證
六、森林資源產權交易中介組織的培育是森林資源產權市場構建的重要環節
林權流轉中的政府調控
一、森林資源流轉
二、森林資源流轉的必然性
三、森林資源流轉現狀分析
四、森林資源流轉中存在的問題
五、森林資源市場化配置,政府應發揮的調控作用
六、解決森林資源流轉中存在的問題,應採取的具體措施
第二部分 集體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利益機制問題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一、新農村建設的核心是發展生產力集體林權流轉主體若干問題研究
一、實踐中的林權流轉主體範圍
二、聯戶的法律性質分析和權利行使問題
三、林權流轉主體資格的表彰——林權證
福建集體林區林木處置權制度變革探討
一、引言
二、制度安排與林業產權制度改革
三、集體林區林木處置權制度的變革
四、評價與探討
森林資源產權市場的構建
一、森林資源產權市場的內涵及構成要素
二、森林資源產權界定是森林資源產權市場構建的前提
三、森林資源價格評估是森林資源產權市場客體進入市場的基礎
四、建立森林資源產權交易中心是森林資源產權市場構建的基礎性工程
五、森林資源產權市場規則的制定是森林資源產權市場健康發展的保證
六、森林資源產權交易中介組織的培育是森林資源產權市場構建的重要環節
林權流轉中的政府調控
一、森林資源流轉
二、森林資源流轉的必然性
三、森林資源流轉現狀分析
四、森林資源流轉中存在的問題
五、森林資源市場化配置,政府應發揮的調控作用
六、解決森林資源流轉中存在的問題,應採取的具體措施
……
第三部分 集體林業產權制度改革與林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
第四部分 林業投融資與保險制度建設
第五部分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社會服務化體系建設
第六部分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林業產業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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