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造紙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福建省造紙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FJ/TC)(以下簡稱福建造紙標委會)的宗旨是適應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需要,促進福建省造紙工業標準化工作的迅速發展,緊密結合福建造紙工業實際情況,認真研究、積極採用國家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並把省內、國內、國際標準化工作結合起來,加速福建省造紙工業標準的制修訂工作,不斷完善福建造紙工業標準化體系,進一步提高福建省造紙工業運行水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造紙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外文名:FJ/TC
  • 宗旨:福建省造紙工業工作的迅速發展
  • 類型:造紙業
簡介,工作任務,織機構,

簡介

福建造紙標委會是由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批准成立,在造紙領域內從事全省性標準化工作的技術組織,負責造紙工業標準化的技術歸口工作。福建造紙標委會由莆田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主管。福建造紙標委會及秘書處的印章由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接受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工作指導,在專業上接受福建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指導。

工作任務

第五條 根據福建省標準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分析造紙領域標準化的需求,研究提出造紙領域的地方標準發展規劃、標準體系、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項目和組建分技術委員會的建議。
第六條 按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組織並負責造紙領域地方標準的起草和技術審查工作。
第七條 對所組織起草和審查的地方標準的技術內容和質量負責。
第八條 負責造紙領域地方標準的複審工作,提出地方標準繼續有效、修訂或者廢止的建議。
第九條 參與強制性地方標準的對外通報、諮詢和國內外技術法規的跟蹤工作。
第十條 受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委託,負責標準起草人員的培訓,開展本專業領域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宣講,地方標準的解釋工作。
第十一條 對本專業領域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向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處理意見,並向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具有行業管理職能的行業協會、集團公司及時通報有關情況。
第十二條 根據國家標準委和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有關規定,承擔本專業領域的國際、國家標準化工作。
第十三條 建立和管理地方標準立項、起草、徵求意見、技術審查、報批等相關工作檔案
第十四條 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全體委員會工作會議。及時向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具有行業管理職能的行業協會、集團公司報告工作,向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報送上年度工作報告。
第十五條 負責管理分技術委員會,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另有規定的,按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承擔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具有行業管理職能的行業協會、集團公司以及設區市質監局委託的其它工作;
分技術委員會工作職責參照技術委員會工作職責執行。

織機構

第十七條 福建造紙標委會由委員組成,設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由下列幾方面科技人員組成:
(一)龍頭企業代表;
(二)用戶和檢測機構的代表;
(三)科研設計單位和高等院校相關專業的代表;
(四)政府部門、行業協會、消費者等。
第十八條 福建造紙標委會委員應具備如下條件:
(一)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與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相對應的職務;
(二)熟悉並願意從事標準化工作,具有相關領域的專業知識;
(三)在我省境內依法設立的法人組織任職的人員;
(四)技術委員會章程規定的其它條件。
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應當具有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與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相對應的職務。
第十九條 技術委員會的委員人選應當公開徵集並由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對外公示。對無異議的委員人選,由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核批准,技術委員會聘任。委員聘書由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製作。
秘書處設在國家漿紙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秘書處在福建造紙標委會閉會期間,在主任委員和秘書長領導下,負責處理福建造紙標委會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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