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經濟貿易委員會關於推薦家電下鄉銷售企業的緊急通知

福建省家電以舊換新領導小組辦公室於2011年10月28日上午召開成員會議,溝通我省家電以舊換新工作情況,研究我省家電以舊換新工作中的問題。會議由省家電以舊換新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吳秉成主持,參加會議的有省經貿委商貿處、財政廳企業處、環保廳污防處有關人員。會議通報了我省家電以舊換新工作進展情況,研究了做好我省家電以舊換新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各設區市經貿委(貿發局、商貿辦),有關企業
根據《商務部、財政部關於請推薦家電下鄉銷售企業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為做好向商務部財政部推薦家電下鄉銷售企業工作,請你們推薦符合條件的銷售企業並於2008年12月19日前將企業名單及基本資料報送我委。(包含電子版)
一、銷售企業基本條件
(一)具備合法家電流通經營資格及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流通銷售企業;
(二)資信狀況良好;
(三)年家電產品銷售額位居本省(區、市)前列,一般在3億元以上;
(四)配送能力覆蓋本省(區、市)所有縣(市);
(五)銷售服務網點原則上覆蓋本省(區、市)所有縣(市),且網點規模、服務水平等處當地前列。
二、銷售企業基本資料
(一)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年度或最近一期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銀行資信等級;
(二)提供我省銷售網點清單,按市級、縣級及鄉鎮行政區域分別列出銷售網點,包含網點名稱、地址、面積、上年度銷售額、負責人、工作人員數量、聯繫電話、與本企業的關係(直營、加盟、授權);
(三)提供在我省的配送中心(和/或倉儲中心)明細表,包括配送中心(和/或倉儲中心)的名稱、地址、面積、負責人、聯繫電話、輻射範圍等;
(四)提供銷售企業與家電生產企業統一的協定範本;
(五)提供銷售企業與授權或加盟銷售網點統一的協定範本;
(六)提供銷售企業對銷售網點的管理標準和售後服務標準;
(七)提供銷售企業信息管理系統簡要功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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