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烏飯

農曆四月初八吃烏飯是龍泉、慶元黃田、竹口一帶的民間習俗。烏飯的做法是,用一種叫“烏飯蘆”的灌木葉子放在鍋中煮爛,然後取其烏黑色的汁液拌入糯米之中,再加上瘦肉、香菇攪拌,經文火炊透便成烏飯,其味清香可口,使人食慾頓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烏飯
  • 類別:福建一帶民間小吃
  • 主料糯米
  • 配料:瘦肉、香菇
傳說,

傳說

相傳,古時候黃田有一位叫石馱的農民觸犯了官府,被抓到縣衙里去坐牢。古時,坐牢的人要家裡給送飯,否則會餓斃身亡。其妻明珠挑著大米到縣城,找一家親戚住下,一日三餐把米飯用油鹽炒得香噴噴,送到大牢里給丈夫過活。牢卒們一見到亮油油、香噴噴的大米飯,饞得口水直流,明珠送去的炒飯都被牢卒扣除,吃到自己的肚子裡,所剩無幾給石馱。有一日探監,明珠隔著鐵窗看著皮包骨頭的丈夫,淚珠漣漣,無計可施。
回到親戚家,明珠痛哭了一場之後終於想出了送飯的好主意。天微微亮,她就上山採回一籃“烏飯蘆”葉,放在窩裡煎了一大碗烏黑的葉汁,然後用它煮了一小鍋飯,一鍋米飯變得烏黑髮亮,味道比原來更香。牢卒們一見到“烏飯”,都以為一盤爛飯,捂著鼻子,叫明珠自己直接送給丈夫。明珠把飯端到石馱面前,石馱亦感到莫名其妙,待妻子把“烏飯”的來由告訴他後,石馱感激地接過“烏飯”,不久就恢復了體魄。一年後,石馱期滿被釋放回家。
明珠死後,這一帶人們便在四月初八明珠的生日這天做“烏飯”吃,此習俗一直流傳至今。
傳說二:
關於烏飯的傳說
每年農曆四月初八,江浙一帶人家家“吃烏飯”。據民間傳說,這一習俗是為了紀念“目蓮救母”的孝行。在中國民間,“目蓮救母”的故事成為戲曲演出的重要題材,被稱作為“目蓮戲”。據南宋《東京夢華錄》載:北宋已有“目蓮救母”雜劇演出,其故事源出佛經《佛說盂蘭盆經》。目蓮初曾出家學道,後為佛弟子,有“神通第一”之稱。故事寫目蓮的母親因在世時貪念世報,不敬神明,被打入地獄,備受折磨。目蓮遍游地獄尋母,終於重逢,同升仙界,著重宣揚因果報應的思想。
這一故事在民間還流傳著一段動人的細節。即:目蓮的母親在十八層地獄餓鬼道受苦受難,目蓮修行得道後,費盡周折,求得恩準,去地獄看望母親,但每次備了飯菜都被沿途的餓鬼獄卒搶吃一空。
目蓮為了讓挨餓的母親吃上飽飯,百思不得其法,為此,經常在山上徘徊。有一天(其時為農曆四月初八),目蓮在無奈、煩躁之中,不經意地在山上隨手摘下身邊矮樹上的葉子,放入嘴中無聊地咀嚼,發現這種樹葉香潤可口,葉汁烏黑。目蓮心想,如果用這種樹葉汁浸米,燒成烏黑的米飯給母親送去,就不會遭獄卒搶吃掉。於是目蓮就將採摘的樹葉(該樹即南燭樹或稱南天燭,一名青精樹)拿回家搗碎,用葉汁浸米,蒸煮成烏飯後,再給母親送去。果然,餓鬼獄卒們不再爭搶,而目蓮的母親總算吃上了飽飯。目蓮也最終救母脫離餓鬼道。為了褒揚目蓮的一片孝心,民間每逢農曆四月初八,家家都吃烏飯,並一直流傳至今。
民間製作烏飯的南燭樹葉(俗稱“烏飯草”),主要生長在長江南部丘陵山區一帶,製作烏飯的米一般以糯米為主,摻入部分粳米,蒸煮後特別香潤可口。民間吃烏飯習俗歷史悠久,代代相傳。至明代,醫藥學家李時珍在編寫《本草綱目》時,將宜興製作烏飯的方法收錄其中。《本草綱目》載稱:“摘取南燭樹葉搗碎,浸水取汁,蒸煮粳米或糯米,成烏色之飯,久服能輕身明目,黑髮駐顏,益氣力而延年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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