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電業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福州電業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相關要求,編制本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和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等七個部分組成。

一、概述
(一)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為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提高供電服務的效率和透明度,我局持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機構,將信息公開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廳有關要求。
(二)建全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架構。按照市政府及電監辦關於供電信息公開的工作要求,我局行銷部結合實際情況,指定我局客戶服務中心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單位,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信息報送工作。
(三)加大輿情監控的工作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要求,我局配備了3名工作人員,全職負責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中國電力信息公開網等政府和電力監管部門網站的輿情監控工作,及時處理投訴、電力業務諮詢、電力條例法規公開等。
二、主動公開信息的情況
2012年我局在“中國福州”政府入口網站主動公開規章制度及供電類信息共199條,其中:
(一)企業規章制度類政府信息2條
(二)企業基本情況1條;
(三)客戶辦理用電業務的程式及時限1條;
(四)執行的電價和收費標準3條;
(五)停限電有關信息191條;
(六)供電服務承諾以及投訴電話1條;
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我局行銷的公開信息,我局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將與我局行銷相關的政府信息,我局還通過便民手冊、電子觸控螢幕、營業視窗液晶視頻、社會活動日等形式,主動向社會進行了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
沒有依申請公開信息。
四、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信息公開未收任何費用。
五、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沒有發生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1、進一步加強與市數字辦的信息溝通,切實做好信息公開的更新工作,切實增強公開效果。
2、切實組好信息公開的績效考核工作,切實加強督促力度,強化檢查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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