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馬尾區交通運輸局

福州市馬尾區交通運輸局是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路、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公路、水路交通的地方性規範檔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公路、水路交通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區交通行政執法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馬尾區交通運輸局
  • 地區:福州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職責:接管琅岐經濟區交通運輸管理所
機構簡介,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職責分工,現任領導,

機構簡介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馬尾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榕委辦〔2011〕75號)和中共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委、中共福州市馬尾區委、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政府《關於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馬尾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榕開委〔2012〕4號),設立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交通運輸局、福州市馬尾區交通運輸局(加掛“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福州市馬尾區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為管委會、區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職能調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全區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三)將原區交通局的職責、原區建設局承擔的公共運輸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區交通運輸局。
(四)將原區城市管理執法局承擔的負責取締人力三輪車,查處機車的職責劃入區交通運輸局。
(五)配合有關部門協調軌道(鐵路)交通、港口交通管理和航空、遊艇管理等職責。
(六)推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的相互銜接,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推動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推動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七)接管琅岐經濟區交通運輸管理所,管理琅岐地區交通運輸管理相關事宜。

主要職責

福州市馬尾區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二)擬訂全區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交通運輸總體規劃;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公路、水路運輸樞紐規劃、建設和管理。
(三)承擔全區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依法負責全區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設計、招標投標、工程質量、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指導、督促公路、水路交通戰備工程建設;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的日常工作。
(四)承擔全區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指導公共運輸、出租汽車運營等工作;承擔區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亂”工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內河水上交通安全行業監管責任,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指導全區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公路、水路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公路、水路交通運行情況,開展有關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有關科技項目研究,指導全區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七)按有關規定對公路、水路項目立項、可研審批或核准提出行業審查意見;按規定負責交通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監督管理。
(八)承辦區委、管委會、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馬尾區交通運輸局設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信息、檔案、信訪、提案、保密、政務公開、財務管理、審計、人事、老乾、機關行政後勤、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有關規範性檔案審核工作;歸口管理和指導交通執法監督檢查;負責有關交通法規的協調工作,指導交通行業法制工作,組織全區交通行業的“普法”工作,歸口管理交通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二)工程路政科
承擔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的起草規劃、工程建設、管理、維護、監督、搶險救災等工作。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全區交通戰備工作,負責編制和實施本地區交通保障計畫,組織、指導國防交通保障隊伍建設,負責本地區國防運力動員和運力徵用,為本地區內的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提供交通保障。擬訂並組織實施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負責道路運輸、轄管通航水域交通、城市公共運輸的安全監擬訂並組織實施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方案和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負責道路運輸、轄管通航水域交通、城市公共運輸的安全監督工作;承擔轄管通航水域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污染防治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指導道路運輸、轄管通航水域安全生產事故、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負責監管局屬企業。
機關黨組織按《黨章》規定設定。

職責分工

(一)交通運輸總體規劃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局牽頭負責交通運輸總體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以及審定工作,協調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的有關重大問題;區交通運輸局配合做好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的編制工作並組織實施。
(二)城市軌道交通方面的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局牽頭制定區內軌道交通的發展規劃、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軌道交通規劃的審核、上報工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做好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的具體建設規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軌道交通的建設;區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區內軌道交通的運營。
(三)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分工。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城市客運管理工作,協調公交線路、站點設定的規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結合市政道路管理,配合做好公交站點的建設與維護,配合做好公交場站布點設定的規劃工作。
(四)查處“三車”非法營運的職責分工。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取締人力三輪客車,查處機車非法營運行為;區殘疾人聯合會負責殘疾人代步車的日常管理;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查處非法拼(組)裝“三車”行為;區公安局負責查處無牌、假牌、套牌機車,查處“三車”違章占道停靠行為,區市容管理局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林桂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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