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國家論

福利國家論是主張在生產資料私有制經濟中,由政府大規模地提供社會服務,以實現“全民福利”的一種理論。這種理論認為,福利國家的特徵在於: 對國民收入作有利於勞動者的再分配,以減少收入的不平等,實現收入均等化; 實行充分就業,保障人人都有就業的機會,並運用各種政策,消除導致失業的各種因素; 實行社會保障制度,推行企業國有化,發展公共事業等。福利國家論者宣稱,福利國家的實現,必須具備兩個前提: 第一,具有深厚的民主政治基礎,以保證統治者不是謀求某一個或某幾個階級的利益,而是謀求全民的福利; 第二,具有富足充裕的經濟基礎,以保證舉辦各項社會福利事業的經費來源。福利經濟學是“福利國家論”的重要理論依據之一,但從歷史上來看,“福利國家論”早於福利經濟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利國家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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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福利國家論
welfare state,theory of

形成和發展

英國自由主義思想家J.S.密爾最早提出了福利國家思想。最初這種思想旨在解決工業革命和自由放任給資本主義帶來的貧困和失業等問題。19世紀80年代德國的社會保險制度,1911年英國的國家保險法案和20世紀30年代美國的新政,都是福利國家思想的早期實踐。1942年,英國經濟學家W.貝弗里奇向政府提出了《貝弗里奇報告》,首次明確地闡述了福利國家思想。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福利國家思想得到廣泛傳 播,成為西方各國的官方理論。1948年,英國工黨政府首先宣布建成福利國家,而後法國、聯邦德國、荷蘭、丹麥、盧森堡、比利時等國相繼宣布建成福利國家。美國現代自由主義者也把福利國家思想作為政治綱領。

基本內容

福利國家思想的主要代表人物有:英國經濟學家J.M.凱恩斯、貝弗里奇、社會主義思想家R.H.托尼,美國總統F.D.羅斯福,英國首相C.艾德禮。他們倡導福利國家的動機既出於人道主義的考慮,又出於對社會矛盾加深的恐懼。他們認為,貧困和失業並不能完全歸因於個人的無能或懶惰,是由社會不合理結構造成的。窮人和失業者是社會的受害者,理應由國家採取積極措施予以幫助。國家為那些在社會上處於不利地位的人提供福利是社會正義的要求和應盡的義務,不是任意的施捨和恩賜,享受這種福利是個人的權利。福利政策也是促進國家的繁榮和發展,緩和社會矛盾,保障社會安全的必要措施。他們不相信傳統自由主義關於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會自發地實現正常的經濟秩序的神話,反對把國家僅僅看作保護自由競爭的消極工具,主張國家採取積極的干預措施,實現公平的財富分配和充分就業,縮小貧富差別,保障下層民眾起碼的生活條件,為全社會提供福利服務。
福利國家思想有兩個流派:一是現代自由主義(見新自由主義)的福利國家論,它承認資本主義的基本價值,把福利國家看作消除資本主義弊病從而維護資本主義基礎的手段;二是民主社會主義的福利國家論,它主張以漸進、改良的方式改造資本主義社會,把福利國家看作通向社會主義的途徑。

影響

福利國家思想的影響在60、70年代達到鼎盛時期。它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傳統資本主義社會的面貌,但也帶來一系列弊端,如通貨膨脹、政府機構龐大、生產率低下等。70年代末西方保守主義抬頭,福利國家思想的影響有所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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