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主義注釋

神秘主義注釋,《古蘭經》注釋的形式之一。指伊斯瑪儀派、蘇非派根據《古蘭經》(6:3)關於經文有“隱諱的”和“明顯的”兩類所作的獨特解釋。(1)十葉派只承認安拉賦予伊瑪目釋經的神聖權力。伊瑪目可在符合公眾利益的情況下闡釋經文的表面含義,也可揭示表義掩蓋下的隱秘(隱義)。(2)蘇非派的注釋,如對“光節”、“升霄”傳說。某些篇章(如第2、3章等)開首的阿拉伯文字母、末世說等的注釋。根據只有蘇非知曉的秘密為指導,作出與《古蘭經》字面含義相反的解釋,即精神方面的創製。他們不否認表義,但其注釋是為了達到理解經文的隱義。主張每段經文有四種含義:表義的(供誦讀);隱義的(供理解);限定的(hadd),即由經文確定某事、某物之合法與非法;超驗的,即心靈處於主宰地位時對所擬理解之物作出解釋,尤重經文的神秘奧義。此類注釋應具備的條件是:其指導性或內在含義須有語言的根據,同時在經文中應有明確的表義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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