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權(宗教術語)

神權(宗教術語)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4個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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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認為(既為宇宙主宰,掌握著人間命運),神權即是所擁有的權力。僧道往往自稱能通神明,具有神所賦予的舉行祭祀,超度亡靈,為人類贖罪等權力,這種權力也謂之神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神權
  • 外文名:thearchy
  • 性質:宗教術語
  • 來源:古代社會
  • 領域:佛教
詳細釋義,示例,天授神權,

詳細釋義

古代社會中,統治者宣稱他的統治權是“受命於天”,是神在人間的代理者,人民應無條件地服從他,形成他的絕對政治權力,這個是叫君權神授

示例

世界歷史上曾擁有過絕對神權的宗教人物有:歐洲天主教的教皇,亞洲道教的天師,非洲傳統宗教的祭司,以及一些其他國家的神職人員等。

天授神權

自從公元前1200年左右雅利安人侵入印度征服了土著居民後,即實行種姓制度。到佛陀時代已形成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四個種姓。構成了界限森嚴的等級制度
他們以婆羅門教做為統治工具,宣揚“吠陀天啟”即天授神權,稱人的命運是由“梵天”決定,婆羅門執掌宗教,是梵天在人間的代表,並通過神權控制世俗政權。剎帝利是武士,司職世俗政權,不擔任神職,故受婆羅門制約。吠舍屬於自由民,他們主要從事生產和經營。首陀羅則是奴隸,大部分是印度土著居民,是社會的最下層。這四個種姓等級森嚴,代代世襲,不可變更。隨首社會的發展,剎帝利和吠舍的力量逐漸強大,首陀羅也日益反抗奴隸壓迫,由於種姓制度導致的社會矛盾日益尖銳地爆發出來。
在階級社會裡,人們對在階級壓迫和階級剝削下產生苦難的根本原因不了解,誤以為是鬼神在主宰著人間的貧富和禍福,把自己不能支配的社會力量加以神化,賦予“天授神權”的美名,剝削和壓迫勞動階級。各種樸素的原始宗教也無法抗拒這種社會力量,許多宗教演變為政教合一,成為統治階級的工具。
中國古代帝王為加強自己的統治,不約而同的宣傳神權天授的理論,為了使這種理論得以證明,便要借泰山的名氣了,久而久之使泰山祭天的作用地位進一步強化,隨後成為每代帝王一生追求的大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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