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光寺事件

鴉片戰爭後福州的反入城鬥爭。1850年(清道光三十年)6月,兩名英國傳教士和醫生至福州,由英國代理領事金執爾向城內烏石山神光寺的僧人租賃房屋,租期半年。侯官縣知縣興廉在租契上蓋印批准,此舉開創了英人在通商口岸入城的先例。但神光寺為當地生童會課之地,訊息傳出,紳民大嘩。林則徐聯合士紳上書地方官,要求以強硬態度驅逐英人。閩浙總督劉韻珂、福建巡撫徐繼畬則主張妥協,企求以勸說促英人自行搬出,受到言官抨擊,鹹豐帝亦傳旨申飭。次年1月英人被迫交出神光寺房屋,遷城內道山觀英國翻譯官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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