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消費品零售量

社會消費品零售量亦稱“主要消費品社會零售量”。某一種消費品由各行業售給居民生活用和社會集團公共消費用的數量,以及農民售給非農業居民數量的總和。反映一定時期零售市場上某一種消費品的供應總量,它包括各種經濟類型的商業零售量、飲食業零售量、工業零售量、其他行業零售量以及農民對非農業居民零售量五部分,但不包括工業生產用量、服務行業用量、售給外貿部門直接出口和加工出口商品用量、農民之間的銷售量以及農民自給性的消費用量。

分別就各種主要消費品進行統計,在分行業核算的基礎上匯總求得。一般地講,主要消費品是指與人民生活關係非常密切的重要商品,在消費品零售額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掌握了它們的銷售情況,就基本上掌握了零售市場的動態。這個指標通常有兩種計算口徑: 一是只計算某種消費品的直接零售量;二是除計算某種消費品的直接零售量外,還包括零售其加工品中所耗用的該消費品數量。我國從1986年起按前一種口徑計算 (在此之前是按後一種口徑計算),但飲食業零售的飯菜中所耗用的糧油和肉禽蛋等副食品,仍暫包括在各該消費品的零售量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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