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床評價

礦床評價

礦床評價是礦產普查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為了確定礦床的工業利用價值而進行的地質、技術條件和經濟條件的綜合評價工作,是對礦床能否轉入勘探及今後的礦山總體規劃和礦山建設項目提供決策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礦床評價
  • 外文名:evaluation of ore deposit                        
  • 類別:礦產普查的一項重要內容
  • 分類:地質評價、經濟評價
  • 決定因素:礦床規模、礦產質量
  • 學科: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介紹,工作分類,礦床評價指標,礦床評價因素,礦床評價階段,經濟評價方法,

介紹

從使用價值出發,對礦床進行地質、技術和經濟的分析,評定其質量、數量是否達到工業要求,並預估礦床未來開發利用的經濟價值和經濟效果。其中從地質角度評定礦床的質量和儲量是否達到工業要求,並論證有無擴大遠景,屬地質評價;從技術、經濟角度,預估礦床未來開發利用的經濟價值和經濟效果,屬經濟評價。地質評價是基礎,經濟評價是主題,兩者不可分割,礦床評價的目的在於優選勘探和開發的礦床,為建設礦山可行性論證提供科學依據。做好礦床評價工作,要根據評價指標,分析評價因素,確定評價參數,選好評價方法,在勘探、開發的不同階段按一定的程式進行。

工作分類

1.地質評價
在一定的礦產勘查工作階段內,經野外及室內地質調查、研究的工作基礎上,對所獲取的新的、更詳細的地質資料及礦化信息通過綜合分析而對礦產勘查對象欲查明的某種屬性特徵所做出推測或對下階段工作所提出的結論性意見和建議。
地質評價據其所處的工作階段或欲完成的評價任務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階段研究要點,如某地可能發育什麼種類的礦產、礦產的資源量及產出特徵、已發現或現正勘查的礦(床)點是否應開展進一步的工作等,而做出有關問題的回答的依據則主要是據有關的地質資料的分析。
2.經濟評價
經濟評價也稱礦床技術經濟評價,是在地質評價的基礎上,根據地質勘查工作所獲得的資料,通過選取合理的技術經濟參數,預估礦床未來開發利用的經濟價值和社會效益,為礦床地質勘查項目取捨和礦山開發投資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的工作。

礦床評價指標

包括礦床經濟價值和經濟效果兩方面的指標。礦床經濟價值分為:(1)潛在價值。即礦床探明全部儲量的價值,用來估計礦床的巨觀經濟價值。(2)提出價值。指礦床未來開發時能實際提取回收的有用金屬或非金屬的總價值,它是礦山建設規劃的依據。(3)工業價值。是礦床總提取價值與勘探、開發、採選生產總投入的差值,是礦山設計、建設、開發的直接依據。礦床未來開發的經濟效果指標,一般包括:(1)總利潤值或貼現總利潤值(未來開發逐年獲得的利潤用平均利率反算為評價時的現值);(2)投資收益率或投資利潤率;(3)投資回收期等。

礦床評價因素

影響礦床評價的因素包括:
(1)礦區自然經濟地理因素 包括礦區地形、氣候、地理位置、交通運輸、供水、供電、輔助原料和建築材料來源、生活資料來源和勞動力來源等。
(2)礦床地質因素 包括礦體形態產狀、埋藏深度和埋藏條件、礦體規模大小、礦石有用組分種類和品位、礦產儲量、水文地質和工程地質條件、礦石技術加工特性等。
(3)礦山技術因素 包括礦床最佳工業指標、礦山採選生產能力和服務年限、採礦回收率和貧化率、選礦回收率、精礦品位、尾礦品位等。有時還要考慮冶煉回收率。
(4)礦業經濟因素 包括地質勘探費用,基建投資額、開採成本、選礦加工成本、礦產品價格、利率、貼現率和各種稅率等。
(5)社會政治經濟因素 指國民經濟各部門對礦產品的需求計畫、國家投資政策、國內外市場礦產品的儲、產、銷情況等。

礦床評價階段

與礦床勘探、開發階段相適應,礦床評價分為三個階段:
(1)初步地質經濟評價 礦床評價勘探工作結束,根據所獲得的資料,評定礦床地質條件對成礦是否有利,所探明的礦體外部特徵、礦石質量和礦產儲量是否符合當前的工業要求,估算礦床經濟價值和未來開採經濟效益是否盈利,開發該礦床有無社會效益,從而對礦床作出確切的工業評價。以此為依據,以便為礦床可否轉入工業勘探和編制礦山總體規劃作出決策。這一階段的評價結果,是減少礦床勘探和礦山建設投資風險的關鍵,無論作出肯定的或否定的評價結論,都必須資料充分、可靠,論證客觀全面。
(2)詳細地質經濟評價 礦床經過工業勘探後,在所獲得大量系統的比較精確的地質、技術、經濟資料的基礎上,較準確地確定未來礦山建設和生產的技術經濟指標,詳細計算礦床的經濟價值和開發投資效益,以作為礦山建設設計和開發的依據。
(3)開發中地質經濟評價礦床開採過程中,對新發現的礦體作出地質經濟評價,或對原勘探評價過的礦床,根據原礦品位的變化和礦山生產實際的技術經濟指標,或礦產品市場價格的變化等,進行經濟核算,重新評定礦床經濟價值和分析礦山經濟效益,從而找出技術和管理的薄弱環節,為調整礦山技術經濟指標提供依據。

經濟評價方法

礦床地質評價方法主要使用類比法,即與已開發利用的典型礦床對照比較而作出評價。礦床經濟評價方法則常用兩種評價法:(1)不計時評價法 不考慮貨幣面值時間變化因素的礦床經濟評價方法,它是一種靜態經濟評價方法,主要是通過計算礦床未來開發的期望總利潤來評價。其計算公式為:
總利潤=(礦床總提取價值)-(採選生產總成本)-(稅金)
總利潤值為正值,則礦床具有工業價值,總利潤愈大,礦床工業價值愈高;總利潤值為負值,則未來開發勢必虧損,則礦床無工業價值。該方法一般在礦床初步地質經濟評價時使用。(2)計時評價法 由於貨幣面值在不同時間實際上是不等值的,考慮時間因素,將礦床在未來開發整個期間內的利潤,逐年換算成評價時的現值而評定礦床經濟價值的方法,這是一種動態經濟評價方法,常在礦床詳細地質經濟評價和開發中地質經濟評價套用。通常是計算總利潤現值或淨現值,其計算公式為:
式中V為總利潤現值;ti為礦床開採年份(從1到n年);Ati為ti年利潤;r為貼現率(基準投資收益率)。計算結果如總利潤現值或淨現值愈大,礦床工業價值愈大;;如兩者為負數,則礦床無工業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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