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救護

礦山救護

礦山救護是指礦井出現災害後迅速搶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技術措施。為了迅速有效地處理礦井突發事故,保護職工生命安全,減少國家資源和財產損失,使礦工掌握自救技術,組織高水平的救護隊伍,配備先進的救護裝備,對做好救護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礦山救護
  • 外文名:mine rescue
  • 特點:緊急、困難等
  • 技術設備:氧氣呼吸器等
  • 組織組成:礦長、礦總工程師等
  • 學科:冶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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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

礦山救護隊必須認真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加強戰備,嚴格訓練,主動預防,積極搶救”的原則,時刻保持高度的警惕,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礦山救護隊接到事故召請電話時,應問清事故地點、類別、通知人姓名,立即發出警報,迅速集合隊員。必須在接到電話1分鐘內出動,不需乘車出動時,不得超過2分鐘出動,趕到事故礦井。
礦井發生重大事故後,必須立即成立搶救指揮部,礦長任總指揮,礦山救護隊長為指揮部成員。在處理事故時,礦山救護隊長對救護隊的行動具體負責、全面指揮。如果有外區域礦山救護隊聯合作戰,應成立礦山救護聯合作戰部,由事故礦所在區域的救護隊長擔任指揮,協調各救護隊戰鬥行動。
處理事故時,應在災區附近的新鮮風流中選擇安全地點設立井下基地。基地指揮由指揮部選派人員擔任,有礦山救護隊指揮員、待機小隊和急救員值班,並設有通往地面指揮部和災區的電話,有必要的備用救護器材和裝備,有明顯的燈游標志。根據事故處理情況變化,救護基地可向災區推移,也可撤離災區。
礦井發生火災、瓦斯或煤塵爆炸、水災等重大事故後,救護隊必須首先進行偵察工作,準確探明事故的類別、原因、範圍、遇險遇難人員數量和所在地,以及通風、瓦斯、有毒有害氣體等情況,為指揮部制定符合實際情況的處理事故方案提供可靠依據。
搶救遇險人員是礦山救護隊的首要任務,要創造條件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路線,先將受傷、窒息的人員運送到新鮮空氣地點進行急救。同時,派人員引導未受傷人員撤離災區。然後抬出已死亡的人員。
進入災區偵察或作業的小隊人員不得少於6人,並根據事故性質的需要,攜帶必要的技術設備。救護小隊在窒息區內工作時,小隊長應使隊員保持在彼此能看到或聽到聲響信號的範圍以內,任何情況下都嚴禁指戰員單獨行動,嚴禁通過口具或摘掉口具講話。
救災工作需要果斷、勇敢和科學性相結合,不能有僥倖心理和蠻幹行為。指揮人員應在準確掌握事故情況的基礎上,分析研究,根據《煤礦救護規程》中處理各類事故時救護隊的行動原則,制定出切實可行的作戰方案,並抓住戰機,組織力量,儘快地搶救人員和處理事故。事故處理結束,經搶救指揮部同意後,救護隊才能整理裝備帶隊返回。

礦山救護組織

1.礦山救護組織的組成
礦山發生重大災害事故後,應立即成立事故處理總指揮部,總指揮部由礦業總公司總經理或礦長擔任,由採掘、通風、機電、地質測量等部門的人員以及總工程師組成。事故現場還應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在總指揮部的領導下進行工作,並及時將現場情況匯報總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的指揮應由熟悉現場情況的副礦長或況匯報總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的指揮應由熟悉現場情況的副礦長或救護隊長擔任。
2.礦山救護組織的職責分工
礦長或總公司總經理,是處理重大災害事故的總指揮。職責是根據本礦的應急預案及現場實際情況,在總工程師的協助下制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畫。
礦總工程師,是礦長處理災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領導下負責組織制訂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畫。
總公司總工程師,參加指揮部工作,協助總經理處理事故。負責調度事故礦以外的其他礦支持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員及物資。
各副礦長,根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畫,負責組織人員進行救援,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並由指定的副礦長負責簽發搶險救災的入井許可證。
礦副總工程師,根據礦長的命令,負責某一方面的救災技術工作。
救護隊隊長,根據總指揮和現場指揮的命令,負責實施救護隊員的行動計畫,完成對災區遇險人員的援救和事故搶險。
安全科長,對搶險救災工作的安全進行監督,對入井人員的控制實行監督。
生產科長,按礦長的命令做好科室協調工作。
機電科長,根據礦長的命令負責改變主要通風機工作制度,保證其正常運行,掌握礦井的停送電工作,及時搶救或安裝機電設施,確保通訊暢通。
通風段長,根據礦長的命令負責改變礦井通風工作制度。掌握通風機工況及井下風量情況,完成必要的搶險救災通風工程,執行通風有關措施。
地質測量科長,負責準備好必要的圖紙和資料。
供應科長,負責及時供給搶險救災所需的物資、設備、材料。
保衛科長,負責事故搶險中的保衛工作,維持礦山的正常秩序,設立警戒等。
行政科長,負責對遇險人員及家屬的妥善安置和救災人員的食宿及其他生活事宜。

特點

1.“急”
《礦山救護規程》要求救護工作達到“聞警即到,速戰能勝”,處理事故達到“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這些要求體現了一個“急”字。“急”是速度要求,是一種“緊急”的體現。
不管是救人,還是救災,都需要爭分奪秒。秒雖然只是一瞬問,但在搶救工作中卻非常重要。每當礦難發生後,礦工被困險境,如果救援隊伍早到一分鐘,被困礦工就有生的希望;反之,晚到一分鐘,也許就是另外一種結果。
2.“險”
風險有能看到的明險,如高溫、濃煙、垮落的巷道及湧水等,但更可怕的是看不到的瓦斯、有毒氣體、二次透水等暗險,後者的危險性遠大於前者。
3.“難”
救災過程中存在諸多不確定性,有些是不可抗力。若不能科學決策指揮,救援處置不當,就可能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災區條件惡劣,任務艱巨,救災難度極大。
4.“專”
處理礦山事故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多學科的綜合知識,特別是地測、“一通三防”、採掘、機電、通信等,因為專業性、技術性強,對指揮人員的要求也較高。因指揮人員不專業造成事故的教訓是慘痛的。

技術設備

一、氧氣呼吸器
氧氣呼吸器是供救護隊員在有害氣體環境裡佩戴的一種個體防護器械。礦山救護隊使用的氧氣呼吸器,多以高壓氧氣為氣源,使人的呼吸器官與外界有害氣體隔絕,構成不依賴外界大氣的呼吸系統。以大氣壓力為基準劃分,可分為負壓氧氣呼吸器和正壓氧氣呼吸器兩大類。
二、自動蘇生器
自動蘇生器是救災過程中,對處於窒息、假死狀態的遇難人員進行人工呼吸的一種器械。它適用於搶救中毒窒息、胸部外傷、溺水、觸電等事故造成的假死狀態的傷員,它能將氧氣自動連續地輸入傷員的肺內,然後將肺內的廢氣吸出。自動蘇生器主要由氧氣瓶、引射器、吸痰器、減壓器、壓力表、配氣閥、自動肺、自主呼吸閥、面罩等主要部件構成。
三、自救器
自救器是一種輕便、體積小、便於攜帶、著裝迅速、作用時間短的個人呼吸保護裝備,當井下發生爆炸、火災、煤與瓦斯突出等事故時,供人員佩戴免於中毒和窒息。
自救器按其原理可分為過濾式自救器和隔絕式自救器兩種。其中,過濾式自救器只適用於周圍空氣中氧氣濃度不低於18%、CO濃度小於1.5%的條件下,由於其使用條件非常有限,安全性較差,我國礦井已禁用。
隔絕式自救器包括化學氧自救器和壓縮氧自救器。佩戴者呼吸時,其呼吸系統與災區大氣隔絕,吸入的氧氣來自自救器內的生氧裝置和壓縮氧氣瓶。
四、搜救裝備
在處理突變事故過程中,利用尋人儀或生命探測器能夠迅速確定遇難人員的位置,以便儘快地採取措施進行搶救。
五、救災通訊裝備
所謂災區通訊,主要是指井下新鮮風流基地與進入災區工作的救護小隊之間的通訊聯繫。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救護小隊存進入災區前,必須在基地設定好災區電話,基地指揮員利用災區電話與進入災區工作的救護小隊保持不間斷的聯繫。通過災區電話詢問和回答,基地指揮員不僅可以及時地掌握進入災區救護小隊的_[作情況,而且在需要時,派出基地待命的小隊去支援他們。礦山救護隊災區通訊使用的災區電話分為有線和無線通訊兩種。其中,有線通訊又分為聲能電話和語言直接通話。
六、災區環境氣體檢測設備
當煤礦井下發生火災和瓦斯爆炸事故後,不僅破壞井下的設施和巷道,而且使災區產生大量有毒有害氣體。此時,只有依靠礦山救護隊員佩戴氧氣呼吸器進入火區偵察,取得災區內的第一手資料,礦井指揮部才能制訂科學的救災方案。在災區偵察時,對礦山救護隊員最大的威脅就是瓦斯爆炸。因此,災區環境氣體檢測分析技術的研究和先進產品的開發套用,保證救護隊員的安全救災,是應急救援的一個非常重要課題。我國礦山救護隊使用的災區氣體檢測儀器有:手動檢測儀器、攜帶型自動檢測儀、氣相色儀等。
七、高倍數泡沫滅火機
高倍數泡沫滅火機(我國常用BGP系列),簡稱發泡機,又稱“高泡”。其滅火機理是用專用通風機將空氣鼓人含有泡沫劑的水溶液而產生大量泡沫,形成一個充滿巷道的高倍泡沫栓,在通風壓力作用下移向著火帶而撲滅礦井火災。
高倍泡沫滅火,可用於較大型礦井火災的滅火工作。儘管它常常不能完全熄滅火災,旦它具有降溫、稀釋氧濃度、抑制燃燒的作用,可使滅火人員能接近火源用水滅火或清除可燃物。即使在不得不封閉火區時,使用高倍泡沫抑制火勢,也給救災工作贏得了寶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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