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輸出國組織特別基金

石油輸出國組織特別基金是石油輸出國組織向開發中國家提供資金援助的金融機構。成立於1976年1月28日,原為石油輸出國組織的附屬機構,1980年改為獨立機構,總部設在維也納。宗旨是: 向非產油的開發中國家提供財政援助,以彌補其國際收支逆差,資助其經濟發展項目和計畫等。特別基金主要是石油輸出國組織的成員國出資,結算單位為美元。

到1980年基金總額增至40億美元已向75個開發中國家提供援助。組織機構由管理委員會和執行國家處組成。管理委員會為管理機構,由各成員國派1名代表參加。執行國家處為各成員國的常駐機構,分管本國在基金中用以向受援國發放貸款的專門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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