矬峒場是宋代設立的海鹽生產機構,初屬新會縣管轄,明弘治十二年(1499年)隨新寧縣設立劃歸該縣。根據《元豐九域志》《太平寰宇記》等文獻記載,該場與海晏場均屬廣東鹽課提舉司管理的核心鹽場。清雍正七年(1729年)與海晏場合併為海矬場,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更名為上川司。現存官署遺址位於今台山市端芬鎮塘頭村塘頭山東面,考古發現城牆遺址與明代方誌記載的"周圍八十丈"規模相符。明代嘉靖《新寧縣誌》及清代多部地方志均記載了官署規模和位置,與現存地名'前街村'相符。
基本介紹
- 設立時間:宋代
- 隸屬機構:廣東鹽課提舉司
- 所屬地區:新會縣→新寧縣
- 合併時間:1729年(雍正七年)
- 地理位置:潭江下游濱海區域
- 遺址位置:台山市端芬鎮塘頭村
歷史沿革
地理位置與遺址
- 官署城牆遺址:東西寬60米,南北長80米,與明代《新寧縣誌》所述'周圍八十丈'記載相符
- 附屬建築遺址:包含華光廟、衙門口等祭祀與行政場所遺蹟
- 歷史地名遺存:遺址附近的"前街村"地名源自鹽場官署前街道的歷史稱謂
行政管理
- 鹽倉:存儲成品鹽場所
- 鹽丁編制:按灶戶組織生產
- 課稅體系:實施"計丁輸課"稅收制度該管理體系持續運作至清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鹽政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