矬峒場

矬峒場是宋代設立的海鹽生產機構,初屬新會縣管轄,明弘治十二年(1499年)隨新寧縣設立劃歸該縣。根據《元豐九域志》《太平寰宇記》等文獻記載,該場與海晏場均屬廣東鹽課提舉司管理的核心鹽場。清雍正七年(1729年)與海晏場合併為海矬場,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更名為上川司。現存官署遺址位於今台山市端芬鎮塘頭村塘頭山東面,考古發現城牆遺址與明代方誌記載的"周圍八十丈"規模相符。明代嘉靖《新寧縣誌》及清代多部地方志均記載了官署規模和位置,與現存地名'前街村'相符。

基本介紹

  • 設立時間:宋代
  • 隸屬機構:廣東鹽課提舉司
  • 所屬地區:新會縣→新寧縣
  • 合併時間:1729年(雍正七年)
  • 地理位置:潭江下游濱海區域
  • 遺址位置:台山市端芬鎮塘頭村
歷史沿革,地理位置與遺址,行政管理,

歷史沿革

宋代始設於新會縣轄境,元豐年間(1078-1085年)已被《元豐九域志》明確記載為鹽業生產機構。明代弘治十二年(1499年)新寧縣設立後,行政管轄權隨屬地調整轉入新寧縣範疇。
清雍正七年(1729年)實施鹽場合併政策,與相鄰的海晏場合稱為海矬場。至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行政管理機構改組為上川司,負責該區域鹽務直至清末。

地理位置與遺址

鹽場官署遺址位於今台山市端芬鎮塘頭村塘頭山東麓,現存遺蹟包含:
  • 官署城牆遺址:東西寬60米,南北長80米,與明代《新寧縣誌》所述'周圍八十丈'記載相符
  • 附屬建築遺址:包含華光廟、衙門口等祭祀與行政場所遺蹟
  • 歷史地名遺存:遺址附近的"前街村"地名源自鹽場官署前街道的歷史稱謂
2022年考古調查確認,遺址東側現存花崗岩牆基,南側可見清代建築構件殘片,印證了清代《新寧縣誌》對鹽場官署'建廳三間,廂房二間'的建築規模記載。

行政管理

作為廣東鹽課提舉司直轄鹽場,設有專職鹽場大使管理鹽務。清順治年間(1644 1661年)場大使王家佐卒於任上,墓葬現存於當地,墓志銘記載其"總理場課,督造鹽斤"的職責。
鹽場管理機構設有:
  • 鹽倉:存儲成品鹽場所
  • 鹽丁編制:按灶戶組織生產
  • 課稅體系:實施"計丁輸課"稅收制度該管理體系持續運作至清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鹽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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