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所

官名。樂部神樂所佐官,佐助提點掌奏郊廟祠祭諸樂。額設左、右知所各一人,秩正八品。乾隆八年(1743)改神樂觀為神樂所,遂由左、右知觀改置。乾隆十九年改神樂所為神樂署,知所亦改為署丞。參見“神樂觀”、“知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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