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名

真名

真名即一個人的真實姓名,一個人身份證上的唯一真實姓名,其它的都是假名。在此類似於我國的生辰八字說法。西方神話體系中,任何一位謹慎的巫師都把自己的真名實姓看作最值得珍視的密藏,同時也是對自己生命的最大威脅一旦巫師的對頭掌握他的真名實姓,隨便用哪種人人皆知的普通魔法都能殺死他,或是使他成為自己的奴隸,無論這位巫師的魔力多么高強,而他的對頭又是多么虛弱、笨拙。

同時,“真名”是日語中漢字的代稱,與“假名”相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真名
  • 發音:zhēn míng 
  • 釋義:一個人的真實姓名
  • 屬性:詞語
真名理論,真名作用,日本習俗,

真名理論

真名理論是歐美奇幻中的一個概念,這個理論認為:世間所有的事物都有一個隱匿的由上蒼給予的真名,只有高深睿智的法師才能查看到事物的真名,或者接近真名。

真名作用

最初起源於歐美的【惡魔學】,把它發展到萬物皆真名概念的是《地海傳奇》系列。奇幻設定一般認為,真名的作用,是記錄並貯存著這個事物的真正力量,同時真名也是這個事物的關鍵之處。掌握一個事物的真名則意味著完全掌握了這個事物。

日本習俗

日本迴避真名的習俗
自古以來日本人就不習慣讓別人稱呼自己的真名。而用場所宅邸、方位、官職作為真名的代稱。直到今天,有些日本人稱呼自己尊崇的人時仍使用“大譏的閣下”、“目白的令夫人”、“掘之內的先生”等等稱呼法。戰後,隨著電視事業的發展,這種習慣已有所減少。
穗積陳重在他的《真名敬避俗研究》中指出:“真名敬避習俗是一種禁忌。禁忌是人類共有的普遍現象。日語的禁忌包括一、接觸禁忌;二、觀視禁忌;三、稱呼禁忌。而真名敬避習俗與第三條有一定的關係。”
在日本真名敬避習俗可分為三種。一、秘名俗;二、避諱呼俗;三、避諱書寫俗。其中秘名俗最為典型。君主的姓名對人民歷來是保密的,所以特設尊號取代名字。避稱俗禁止普通人稱呼君主或者有身份的人的姓名,否則就要受罰。隨著文字的發展,這種避諱又表現在書寫文章、書信方面,出現了錯字、缺畫、平出、抬頭等書寫形式。這種習俗不僅限於對君主和首長,在民間也十分普及。這些都是受了中國文化的影響。
世界上日本人的名字大概是最多、最複雜的。下面順便介紹日本人姓名的知識。栗田寬在他的《古人名稱號》中將古代日本人姓名非為十六種。1、倫理名;2、住處名;3、禽獸魚蟲名;4、染色及方位名;5四季風雷雨雪名;6、由官職名引申的;7、日用器具名;8、國郡鄉里山川名;9、形體性質類名;10、大小寬窄長短上中下類名;11、金錢五石名;12、草木稻糧名;13、詳瑞年壽類名;14、儒佛類名;15、工匠類名;16、氏類名。
渡邊三男修正以上分類,提出二十種分類法。下面簡單介紹他的《日本人的姓名》。
一、有關人際關係的姓名:巨勢人、父麻呂、弟雄、三郎、比殼、蝦夷、韓子等等;
二、有關住處的姓名:家麻呂、大宅、御室、倉梯麻呂、石庭。
三、有關動物的姓名:比良夫、虜、蜂麻呂、蟻臣、赤豬、鯨、堅魚、入鹿、龍、真鷲、赤鳩、鳳子等。
四、於植物有關的姓名:菅麻呂、福草、罷葛、木實、喬木、松子、溫雄、橡姬、小梨、夷姬等。
五、與礦物有關的姓名:金、銀、磐、石麻呂、堅石、真水等。
六、與天象有關的姓名:高天、日之媛、朝日雄、星雄、雷、雪麻呂、春子、秋生、真冬、朝雄。
八、與方位有關的姓名:東人、西子、南麻呂、貴多雄、奧麻呂等。
九、與官職有關的姓名:馬飼、鵜甘、豬養、禾守、園守、船公、土師、史、軍等。
十、與職業有關的姓名:萁造、鞍作、船人、衣縫、鷹取等。
十一、與日用具器有關的姓名:幡媛、鎧、佩子、小戈、錐麻呂、梁麻呂、墨繩、財等。
十二、與服飾、色彩有關的姓名:衫子、蔓麻呂、裙代、紫女、黑麻呂、阿椰等。
十三、與地名、地形有關的姓名:國麻呂、牟羅、難波麻呂、吉備人、伊勢子、吉野、伊賀彥、淡海、富士麻呂、秋原、笙、瀧雄、春江、湊、大海、小島等。
十四、與身體有關的姓名:乳、娘、長發媛、額、毛人、醜麻呂、茲麻呂、偶僂等。
十五、與動作有關的姓名:真足、繼麻呂、手柏、蹶速、聲姬、旅人、抱、好、弼、融、舒、開、光、勝、盈、站等。
十六、與存在有關的姓名善麻呂、與麻呂、愚麻呂、真秀、高子、彌高、真永、明、常、直、弘、精等。
十七、與數量、順序、位置有關的姓名:數子、小數、萬千足、千尋八千代、五百國、百村、百子、三成、真仲、仲子、仲麻呂、上子等。
十八、與神儒佛有關的姓名:久奈都、瓊窯、訓儒麻呂、孟子皇女、阿彌陀、僧麻呂、君子、五常中庸、文雄等。
十九、抽象類的姓名:德足、道德、吉祥、磨心、真事、禮麻呂、吉事、真福。
二十、與氏有關的姓名:柿木猿、橘諸兄、蓑笠麻呂、船小乩、淡海三路、加茂大川、石川魚麻呂、橘乾枝、花山花麻呂。
從姓名看日本人的女性觀:日本古代女性將自己的姓名告訴男人,就等於將自己的身體許配給對方。提到女性的名字就如同接觸女性身體一樣。可見這是名、物一體的原始心境的反應。
看一看北家藤原氏的家譜,就可以發現古時日本貴族女子的姓名如高子、順子、明子、多美子、賴子、溫子、慶子、安子等同今天普通日本女子的姓名沒有什麼區別。但是,在日本平安朝時期,在名字中加“子”是貴族女子的專利。
壽岳章子的《從姓名話婦女的歷史》從分析江戶時期丹波漁村一馬路村婦女的姓名入手,將古代與現代日本女性姓名中與動物有關的姓名占多數,與植物有關的姓名也很多。其比例同現代日本婦女的姓名不相上下。植物類姓名中與喜慶有關的植物名居多。二、江戶時代平民婦女姓名中見不到一個“子”字。另外,名字全部用假名書寫,不用漢字。由此可見,江戶時期庶民婦女的名字均為兩個假名,而且沒有使用**子的姓名。到了明治時代,取消了所有的身份、階級差別,所有人都可以用漢字起名,也可以使用“**子”了。當然,著也有一個逐漸演變的過程。明治十年(1877)庶民女子起名**子的還很少見。明治二十年(1887)年達總數的20%。明治三十年(1897)年達40%。大正十年(1921)達75%。昭和十(1935)年達85%。這種現象說明日本婦女的社會地位逐漸提高。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則更加自由,生下女孩子,完全可以按照自家人的心愿自由地起名字。
孩子本位稱呼法與日本人的兒童觀
今天的日本已進入核心家庭(夫妻與孩子為單位的小家庭)時代,新婚家庭夫婦之間稱對方“曖”、“你”、“喂喂”的十分普遍。但是,一旦夫婦倆有了孩子,夫婦之間的稱呼馬上就改變了。妻子一般稱丈夫為“爸爸”、“父親”。丈夫一般稱妻子“媽媽”、“母親”、這種變化對日本人來說十分自然。老年夫婦之間也十分自然地以“爺爺”、“奶奶”相稱、這種稱呼上的變化,在歐美國家很難找到,這種“孩子本位稱呼法”是日本人固有的傳統習慣。
B、泰勒在他的《原始文化》首次提出“孩子本位稱呼法”的概念。原始社會中一旦孩子出生,雙親及雙親的親戚從此不再使用原來的稱呼法。而是以出生的孩子的父親、母親、伯父、伯母的身份相稱。例如,一位名A的男子同一位名B的女子結婚,部落里的人仍按以前的習慣稱A和B,一旦A、B的孩子Y出生以後,部落里的人不再用以前的稱呼,而是用“Y的父親”、“Y的母親”的稱呼法稱呼A、B。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部落里的人仍按以前的習慣稱呼A和B的話,就意味著對A與B的一種蔑視。
在日本最初注意到這個問題的是河村只雄,他曾在與那國島調查“孩子本位稱呼法”。他在後來寫的《探索南方文化》(1939)中介紹了那裡的情況。“與那國在夫妻結婚後還沒有孩子的時候,丈夫對妻子的父母,妻子對丈夫的父母仍然使用原來的稱呼。一旦有了孩子,旗子對丈夫的親兄弟的稱呼,丈夫對妻子親兄弟的稱呼都以孩子為中心,發生很大的變化,即妻子稱丈夫的父親及父親的兄弟為“祖父”。稱父親的姐妹為“祖母”。稱丈夫的兄弟為“小父親”,稱丈夫的姐妹為“小母親”。與此同時,丈夫對妻子的兄弟、姐妹的稱呼也相應地發生了變化。
“孩子出生後,夫妻間對彼此的親兄弟、姐妹的稱呼變的十分有趣。這時妻子稱丈夫“新丈夫”,丈夫稱妻子“新母親”。妻子的親兄弟也稱她的丈夫“新父親”。丈夫的親兄弟也稱他的妻子“新母親”。其意是新出現的父親、新出現的母親。這就是所謂的站在孩子的立場的“孩子本位稱呼法”。與那國的這種稱呼法與其說是夫婦中心主義,倒不如說是父母子女中心主義。除了與那國地區以外,河村只雄還去過宮古群島,調查了伊良部島地區用長子本位稱呼法稱呼父母的習俗。河村認為,同與那國相比,伊良部島的長子本位稱呼法要單純的多、明快得多。河村假設了這樣一個家庭,父親名朝教、母親名松。長子名朝敬、長女名鶴,次子名朝元,次女名灶。如果母親松外出,村裡的人絕不會說:“松去哪裡?”而一定會說:“朝敬他媽去哪裡?”父親朝教參加村裡的聚會,村里人敬酒時一定會說:“朝敬他爹喝一杯吧!”這種稱呼法至今在日本內地還保存著。實際上日本各地(以關西以西為主)均保持著這種習俗。在山口縣地區,還保留著“朝敬的父親”、“朝敬的父親們”的說法。
日本的這種習俗是“水稻種植民族兒童觀”的具體表現。它與歐美各國的“夫婦本位稱呼法”有很大的區別。日本的祖先視嬰兒的誕生為“神的誕生”,孩子生下來,全村的人都要集合起來為他祝福。日本民間 有許多產兒、育兒的儀式。今天日本的七五三儀式就是童子開始由“神“變為人的慶祝儀式。
日本的鄉土意識
戀鄉,愛鄉的感情決不是日本人獨有的。但是,其強烈程度卻十分罕見。在外國人看來,它甚至達到了異常的程度。日本移民在國外只同本國人聚在一起,絕不與異民族融合。即使有人在外獲得成功,他們也會歸心似箭地返回家鄉。日本人的故鄉往往不是風光明媚、物產豐富的地方,而是貧寒的、自然條件比較落後的地方。這些海外遊子依戀故鄉山河之情,並不取決於自然風貌,他們回來尋找的,往往是孩童時代的生活聯繫在一起的某些象徵。在日本人的生活方式、思想方式中,時而殘酷,時而溫和的自然風土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掘一郎的《熱愛鄉土之心》分析日本獨特的鄉土意識、愛鄉心。在人格形成過程中,自然環境、遺傳、社會遺產、集團(社會)四個方面起決定作用。而“故鄉的山河、家鄉的象徵”無意識地集中體現了這四個決定方面。故鄉的“故”代表古、舊、昔的意思,同時也包涵經過的成分。也就是說它既是起源的、原始的,同時又是歷史的、經歷的。
從很久遠的歷史時代開始,日本人就形成了強固的定居農耕生活。這一歷史事實使得日本人同鄉土緊密地結合起來,使他們產生了人與鄉土的一體感和不可分割感。遊牧民族則不同,他們往往根據獵物和牧草的情況遷移。所以這些民族往往善於根據水草自然條件及季節變化調節自己。然而農耕民族的生活是以占有一定的區域為基本條件的,他們不能通過自己的意識及生活上的方便改變自然環境,順應自然規律。這種生活狀態與植物十分相似即不能離開土地,必須與土地共同生活。對於日本人來說,自然水土與人類生活不是孤立的現象,而是生活的大前提。在他們看來,自然不是孤立的現象,而是生活的自然,社會的水土
。這種意識始終是日本人自然觀中的特殊成分。
掘一郎還對鄉土及鄉土意識進行了如下解釋:山河、森林、四季變化、老家、神社、寺院、墓地不僅僅是一種客觀存在,它們同人們的生活、勞動、交談、感情、家族、同族、親戚、村人以及有關的春秋祭祀、年節儀式、冠婚葬祭、禮儀、人情、聯絡、共同勞動、共同習慣以及與土地有關的傳說、禁祭、有著不可分的聯繫。由此引申出來的傳承、文化活動稱“鄉土複合”。它們是在特殊的自然環境中培養出來的人格、心性的感情表現。長期居住在村子裡的人往往不會自覺地意識到這種感情的群在。但是,他們一旦知道、了解了異鄉的時候,這種感情才開始形成。脫離鄉土社會、置身於不同的社會環境、通過比較,認識到自己的故鄉的生活方式、風土人情,於是人們對生活在異鄉的同鄉人表示好感,並根據這種同類意識組成特定的集團。人們稱它為“鄉黨”。當然,永久居住在村子裡的人也有“鄉土意識”。在同其他地區的人交涉的時候,競爭意識急劇上升。這種競爭意識的產生往往是以強烈的優越感為基礎的。人們常說的“愛鄉心”也是鄉土意識的一種表現。
竹內利美認為,日本人的鄉土意識最初出現在中世紀的武士階層當中。武士政權的建立使武士不得不經常離開家鄉,到其他地方執行任務。近代由於交通日趨發達,更加激發了身居異鄉的人們對故鄉的思念。此外,近代流入城下町的町人們(城市人)多為農村出身。這些人一般都是農家的二子、三子,為了經商,學手藝才到城市來生活。生活在這種環境中的人,憧憬故鄉,希望有一天能回家鄉光宗耀祖。他們正是壞著這種美好的願望,對待嚴酷的現實的。不少人的商店竟是以故鄉命名的。明治以後,日本城市的發展突飛猛進,為了立身出世,許多農村青年湧入城市。他們結成鄉黨集團,其目的主要是為了介紹職業,內部形成了按先輩、後輩順序排列的“主從關係”。在熱愛鄉土的同時,結黨營私,只為小集團謀利益的弊病也應運而生。一直到今天,在國會議員的選舉中,這種影響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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