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官並俸減使職

《省官並俸減使職》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省官並俸減使職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省官並俸減使職
臣聞古者計人而置官,量賦而制祿,故官之省置,必稽人戶之眾寡,祿之厚薄,必稱賦入之少多,俾乎官足以理人,人足以奉吏,吏有常祿,財有常征,財賦吏員,必參相得者也。頃以兵戎屢動,荒沴荐臻,戶口流亡,財征減耗,則宜量其官而省之,並其祿而厚之。故官省則事簡,事簡則人安,祿厚則吏清,吏清則俗阜,而天下所由理也。然則知清其吏而不知厚其祿,則飾詐而不廉矣;知厚其祿而不知省其官,則財費而不足矣;知省其官而不知選其能,則事壅而不理矣。此三者,迭為表里,相須而成者也,伏惟陛下詳而行之。臣又見兵興以來,諸道使府,或因權宜而置職,一置而不停,或因暫勞而加俸,一加而無減,至使職多於郡縣之吏,俸優於台省之官,積習生常,煩費滋甚。今若量其職員,審其祿秩,使眾寡有常數,厚薄得其中。故祿得其中,則費不廣,而下無侵削之患矣;職有常數,則事不煩,而人無勞擾之弊矣。此又利害相懸遠者,伏惟陛下念而救之。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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