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副書記

省委副書記

近些年,由於職數的減少,除了新疆西藏之外,中國其他省區市黨委只設兩名副書記,其中一名省委副書記兼任省長,另一名通常稱作專職副書記。

除了省委書記省長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省政協主席正部級崗位以外,省委副書記乃是一省職務最高的副職。

主要職能是協助省委書記、省長處理各種行政事務,在上傳下達中起到關鍵性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省委副書記
  • 職務級別:省部級副職
分工特點,任職信息,任職概況,組成配備,職務職責,

分工特點

專職省委副書記的工作安排,呈現出多項特點:
一,省委副書記兼任省委黨校校長;
二,省委副書記兼任省會市委書記
三,省委副書記兼任省委政法委書記

任職信息

(更新至2019年7月26日)
中共北京市委副書記
中共天津市委副書記
中共河北省委副書記
中共山西省委副書記
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副書記
中共遼寧省委副書記
中共吉林省委副書記
中共黑龍江省委副書記
中共上海市委副書記
中共江蘇省委副書記
中共浙江省委副書記
中共安徽省委副書記
中共福建省委副書記
中共江西省委副書記
中共山東省委副書記
中共河南省委副書記
中共湖北省委副書記
中共湖南省委副書記
中共廣東省委副書記
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副書記
中共海南省委副書記
中共重慶市委副書記
中共四川省委副書記
中共貴州省委副書記
中共雲南省委副書記
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副書記
中共陝西省委副書記
中共甘肅省委副書記
中共青海省委副書記
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委副書記
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副書記

任職概況

從最近省份黨委副書記配備來看,大部分是兩名副書記,一名是專職副職,另一名則兼任行政一把手。不過西藏、新疆除了兼任本自治區委副書記的行政一把手,該自治區還另有3名副書記。

組成配備

2016年年初,修訂後的《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明確:黨的地方委員會設書記1名、副書記2名,個別民族自治地方需要適當增加副書記職數的,由黨中央決定或者省級黨委根據中央精神審批。
黨的地方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會(簡稱常委會)由黨的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簡稱全會)選舉產生,由黨的地方委員會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組成。
常委會委員配備,由上級黨委根據工作需要,按照有利於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提高議事決策水平的原則決定。常委會委員名額,省級為11至13人,市、縣兩級為9至11人,個別地方需要適當增減的,由黨中央決定或者省級黨委根據中央精神審批。
黨的地方委員會設書記1名、副書記2名,個別民族自治地方需要適當增加副書記職數的,由黨中央決定或者省級黨委根據中央精神審批。
黨的地方委員會換屆時,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由全會選舉產生,並報上一級黨委審批。新當選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一般應當任滿一屆。在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上級黨委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動、任免下級黨委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其數額在任期內一般不得超過常委會委員職數的二分之一。

職務職責

擔任政府正職的黨委副書記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組織政府黨組活動。不擔任政府職務的黨委副書記主要協助書記抓黨的建設工作,同時可以根據需要協調和負責其他方面工作。
需要提交常委會會議審議的重要事項,可以先召開書記專題會議進行醞釀。書記專題會議由書記主持,副書記和其他有關常委會委員等參加。書記專題會議不得代替常委會會議作出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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