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加作用

相加作用

相加作用(addition effect)是指兩種藥物聯用的效應等於單用各藥雙倍劑量的效應。聯用兩種作用於同一部位或受體、且作用相同的藥物,多呈相加作用,凡能產生相加作用的兩藥聯用時,兩藥均應減量,否則,可引起藥物中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相加作用
  • 外文名:additive effect
  • 學科:藥理學
  • 套用物質:藥物等
  • 影響:兩藥均應減量,易引起藥物中毒
  • 舉例:抗膽鹼藥與有抗膽鹼的其他藥物
簡介,相加作用和偏離相加作用,抗癌藥物的增效、相加、協同和拮抗作用,舉例說明藥物的增強作用和相加作用,

簡介

相加作用指兩種性質相同的藥物聯合套用所產生的效應等於或接近兩藥分別套用所產生的效應之和。相加作用可分為劑量相加作用和效應相加作用,劑量相加作用指A藥劑量的一半加上B藥劑量的一半引起A藥或B藥單獨套用全量時所產生的效應;效應相加作用指在聯合用藥時,作用強度等於每種藥物單獨套用時作用強度之和。臨床上,劑量相加作用不如效應相加作用明顯。相加作用指兩種藥物合用時作用於同一部位或同一受體,使藥效增強,其特點為合用藥物對受體作用的內在活性相等,因而發生相加作用。臨床用藥時,各藥應減半劑量,否則由於相加作用可發生中毒現象。例如,氨基糖苷類抗生素的鏈黴素、卡那黴素慶大黴素、新黴素等與肌松藥筒箭毒鹼、加拉碘銨等非去極化型藥物合用,肌肉鬆弛作用加強,重者可發生呼吸麻痹。
腎上腺嗜鉻細胞瘤患者合用α受體與β受體兩種阻斷藥的效果,明顯優於單用α受體阻斷藥,因為所釋放的腎上腺素既興奮d受體又興奮β受體。

相加作用和偏離相加作用

在產生一種生物效應的過程中,兩種或更多因子在分子水平、細胞水平、器官水平和機體水平上的聯合效應稱為複合效應。當複合暴露的效應等於各單一因子暴露所致效應之和時,各因子之間的這種相互作用稱為相加作用(相加性)。複合暴露於兩種或者多種因子時,其效應與其各自分別作用的效應之和是否相同的問題是圍繞兩種因子複合效應的基本問題之一。人們使用許多術語和同義語來表示這種結果,見圖1。一般來說,這些術語和同義語是以偏離預期結果(相加作用)的情況為依據的。在描述水平上,可以認為有兩類複合效應。第一類是,電離輻射和另一種因子(或者另一些因子)就其本身而言都是有害的,兩者的複合可產生一種不能直接根據單獨暴露加以預測的效應;第二類是,只有電離輻射可產生效應,而所產生效應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則有可能被另一種其自身並無毒性的因子所改變。
圖1圖1
就某個單一因子作用於一種生物系統的基本情況而言,產生的效應將取決於該因子的劑量,而且將遵循某種函式型的劑量效應關係。劑量和效應之間最簡單的關係為線性關係。線上性劑量效應關係的範圍內,兩種因子之間相互作用的最為常見的3種類型是相加性、協同作用和拮抗作用,即產生的複合效應分別等於、大於或小於兩者各自單獨作用時的效應之和。對於一些具有非線性劑量效應關係的因子的複合效應分析是比較複雜的,必須給拮抗作用、相加性和協同作用這些術語提供更加準確的定義。本文對此不作進一步論述。在討論輻射與其他因子的複合效應時,最為重要的問題在於,複合效應的數據能否證明隨機性輻射效應的改變確實是與另一種因子複合暴露的結果。如果不能證明,就應假設不存在相互作用,所產生的效應是相加性效應;如果暴露的結果不同,則必須假定某種形式的相互作用的存在,並根據所產生的效應是小於還是大於各因子單獨作用的效應之和,而分別將其稱為亞相加性效應和超相加性效應。

抗癌藥物的增效、相加、協同和拮抗作用

抗癌藥物的增效作用是指兩種抗癌藥物合併使用時,所得到的療效比單用其中任何一種抗癌藥物的療效均有所提高。如果兩種抗癌藥物合併使用時,所得療效為這兩種抗癌藥物單藥治療有效率之和,則稱之謂相加作用。如果兩種抗癌藥物合併使用時所得療效比兩種抗癌藥物單藥有效率之和還大,則稱之謂協同作用,由於動物試驗或臨床治療時影響療效的因素較多,除非所得結果比各藥有效率之和明顯增大,才能明確獲得了協同作用,否則一般籠統稱謂增效作用。有時兩藥具體使用的先後時間也可影響療效,這與用藥時腫瘤細胞所處細胞周期時相不同有關。如動物試驗時發現,卡莫司汀(卡氮芥)與環磷醯胺同時使用時療效相加。先用卡莫司汀,接著用環磷醯胺,可得協同作用。療效增加約100倍;先用環磷醯胺,再用卡莫司汀,雖亦呈協同作用,但療效增加不及100倍;若間隔兩小時,不論哪一藥在先,其協同作用的療效下降至90%。再如在使用長春新鹼後8~24小時用甲氨蝶呤,可增效,尤以間隔8小時的療效較好;使用長春新鹼後6~24小時加環磷醯胺,可增效,尤以間隔12小時療效最好。所以,執行化療方案時,應遵照方案的要求按次序和藥量用藥,以取得最佳療效。
抗癌藥物拮抗作用是指兩種抗癌藥物合併使用時所得到的療效比其中任何一種抗癌藥物的療效還低。有時這種拮抗作用與兩種藥物使用的先後有密切關係,不應忽視。如動物實驗和臨床實踐發現,甲氨蝶呤與氟尿嘧啶並用就是一例。這兩種藥對腺癌療效較好,易於同時選用,但甲氨蝶呤與氟尿嘧啶同時使用則可稍減效,比用一種藥的療效還低;如先用氟尿嘧啶,0.5~1小時後用甲氨蝶呤,則呈拮抗作用,明顯減效。又如先用長春新鹼,6~24小時後再用環磷醯胺,則增效;而先用環磷醯胺,再加長春新鹼,即可出現拮抗作用,明顯減效。對這種用藥上的時間因素的拮抗作用應引起警惕。務必按聯合化療方案所含藥物用藥,以避免可能發生的拮抗作用。

舉例說明藥物的增強作用和相加作用

兩藥聯合套用後,總效應大於備藥單用時的效應,稱為增強作用。如格列本脲(優降糖)和普萘洛爾(心得安),兩藥合用可增強降血糖作用。兩藥聯合套用後,總效應等於各藥單用時效應的總和,稱為相加作用。如甲基多巴和氯丙嗪,兩藥合用,降壓效果相加。增強作用和相加作用同屬於藥物的協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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