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9F

直-9F由122廠於2001年根據武警部隊的要求而研製的,主要用於武警執行平暴任務,也可以執行兵力輸送、通信聯絡、指揮、偵察、救援等任務。

警用直升機具有速度快、機動靈活性強的特點和獨特的空中優勢,對於提高公安機關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震懾犯罪分子等,具有其他公安裝備無法替代的重要作用。1993年,武漢市公安局在國內率先裝備警用直升機。同時,由於“東突”等國際恐怖主義組織不斷製造事端,研製一種能完成反恐、安保和正常巡邏任務的直升機的需求愈發強烈。
直-9F就是在這種情形下,直-9F警用型直升機是在直-9A基礎上改進而來,主要增加抗墜毀駕駛員座椅、RDR-1400型氣象雷達、SX-5型搜尋燈、KBJ-3型空中廣播告警系統、電動絞車、12.7毫米機槍瞄準系統等。在機身左側增加一個彎梁並對結構進行了加強,以便安裝機槍吊艙。
2001年7月31日直-9F警用型直升機首飛成功。2001年9月25日,122廠交付4架直-9F警用直升機給武警新疆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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