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力推銷

盡力推銷亦稱“證券代銷”。投資銀行公司不從發行人處全部買入證券,僅利用專業經驗銷售證券的承銷方式。承銷商在約定期限內盡力推銷,到銷售結束時將售後剩餘證券退回發行人,不承擔任何發行風險。通常適用於風險較高的證券。

承銷是證券發行人委託具有證券銷售資格的金融機構,按照協定由金融機構向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交付證券的行為和制度。是證券經營機構基本職能之一。根據證券經營機構在承銷過程中承擔的責任和風險不同,承銷可分為包銷和代銷兩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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