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糧莊

內務府會計司所屬盛京、興京、牛莊、金州、蓋州、遼陽、熊岳、岫巖、廣寧、鳳凰城等處糧莊之總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盛京糧莊
  • 所屬:內務府會計司
  • 類型:糧莊之總稱
  • 每年原納糧:四百三十二石
內務府會計司所屬盛京、興京、牛莊、金州、蓋州、遼陽、熊岳、岫巖、廣寧、鳳凰城等處糧莊之總稱。每莊每年原納糧四百三十二石,康熙五十一年(1712) 改按各莊等次納糧,每年納糧額數分別為一等莊三百二十二石、二等莊二百九十二石、三等莊二百六十二石、四等莊一百九十二石。此後糧莊等級數目及納糧額數時有變化,嘉慶十七年(1812)計有一等莊三十四所、二等莊五所、三等莊五所、四等莊三十二所,每年共征折色銀一千二百四十五兩六錢五分三厘、糧二萬二千四百二十七石。迨光緒年間,計有一等莊二十六所、二等莊一所、三等莊五所、四等莊三十二所,共地七千一百四十七頃十六畝,每年納銀一千二百四十五兩餘、糧一萬七千九百九十九石九斗、豬一百二十三頭、鵝鴨各八十四隻,由盛京將軍委派盛京內務府會計司筆帖式、催長等徵收。所征折色銀交盛京戶部銀庫、糧石分別交由莊頭窖藏和盛京倉儲,用以給發辛者庫人等及盛京各項口糧,餘糧則按時價減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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