盎格魯-撒克遜法

英格蘭於公元6世紀至11世紀中期諾曼征服前後實施的法律和司法慣例的總稱。源自受羅馬法影響的日耳曼法,同時又與斯堪的納維亞法和“蠻族法”一起構成日耳曼法。用本國語言寫成。包括三方面內容:由國王及政府發布的法律和編制的法令集;由官方公布的司法慣例;由非官方編纂的法規和法令集。其中最早的法典是約600年由肯特國王埃塞爾伯特制定的。該法以刑法為主,也包括行政管理、公共秩序、教會事務等方面的準則。懲治手段以罰款和償命金為基礎。訴訟程式進行緩慢,隨意性大。定罪一般採用誓證法,重罪則採用神意裁判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