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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深入推進“健康白銀”建設,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推動優質醫療衛生資源擴容和均衡布局,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與保障能力,根據《甘肅省“十四五”衛生健康服務體系規劃》(甘政發〔2022〕46號),結合我市實際,編制本規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全面推進“健康白銀”建設,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以基層為重點,預防為主、醫防融合、中西醫並重,持續擴大優質醫療衛生服務供給,加快構建強大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加快構建覆蓋全生命周期和健康全過程的整合型醫療服務體系,推動醫療衛生機構發展模式從以疾病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服務體系從規模擴張型向提質增效轉變、資源配置從注重物質要素向更加注重人才技術要素轉變,為提供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防範化解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風險、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需求導向,補齊短板。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不斷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多樣化、多層次的健康需求和解決健康問題為導向,持續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最佳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統籌預防、治療、康復護理和健康促進,強基礎、補短板,全面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2.堅持統籌規劃,強化管理。強化全行業與屬地化管理,最佳化不同區域、類型、層級醫療衛生資源的數量和布局,加快推進優質醫療衛生資源深度擴容,擴大資源供給,提高配置效率。
3.堅持醫防協同,平急結合。強化預防為主,重點優先保障公共衛生投入,建立醫防協同長效機制,提高早期監測預警、快速檢測、應急處置和綜合救治能力。以基層為重點,密切上下聯動,著力提高基層防病治病和健康服務管理能力。立足平時需求,充分考慮重大疫情防控需要,全面提高應急處置和快速轉化能力。
4.堅持改革創新,強化支撐。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強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與醫療服務價格、醫保支付、人事薪酬等政策的系統支撐,注重體制機制、人才、教學、科研、管理和信息化等創新,充分激發發展活力,提升區域醫療衛生服務質量。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成適應白銀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能夠滿足“健康白銀”建設需要、有效應對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基層健康服務能力顯著提升,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水平更加明顯,中醫藥服務能力進一步凸顯,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短板加快補齊,不均衡問題得到有效緩解,衛生健康服務質量更加優質高效,人民民眾健康水平持續提升。
主要發展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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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含中醫醫院、下同)設定 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 | | |
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定發熱診室(門診、哨點)的比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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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中醫藥臨床科室的二級及以上 公立綜合醫院比例(%) | | | |
設定中醫館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 鄉鎮衛生院比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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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醫院床位含同級婦幼保健院和專科疾病防治院(所)床位;
2.“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指標均為預期性指標。
二、資源配置標準
最佳化全市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床位、人力、設備、技術信息等資源配置。縣級及以下基本醫療衛生資源按照常住人口規模和服務半徑合理布局;市級分區域統籌規劃、均衡布局,提高優質醫療資源區域服務和保障能力。
(一)機構配置
全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包括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其他醫療衛生機構等。
1.醫院:包括公立醫院和非公立醫院。公立醫院由市、縣、區政府舉辦,包括人民醫院、中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
2.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縣級(不含)以下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醫務室、門診部(所)等。
3.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包括市、縣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專科疾病防治機構、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機構及健康教育機構等。
(二)床位配置
1.合理調整床位配置。合理控制公立醫院單體規模,鼓勵在資源相對薄弱區域設定院區。適度增加床位規模,結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使用率合理確定床位數量,提高康復、護理床位占比,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開展家庭病床服務。全市總床位每千人口床位配置6.5張,市辦公立醫院床位每千人口床位配置2.5張,縣辦醫院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每千人口床位配置4.0張。每千人口公共衛生人員達到0.98人。每萬人口配備衛生監督人員1-1.5人、婦幼保健人員1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和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原則上至少配備公共衛生醫師1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執業(助理)醫師數、註冊護士數分別達到6.5張、3.15人、4.1人。
2.最佳化床位結構。適度控制治療性床位增長,增量床位向傳染、重症、腫瘤、精神、康復、護理等領域傾斜。落實床位分類管理制度,實現床位資源信息化管理,推動床位資源急慢分開、統籌調度,探索從資源配置、醫保支付、考核管理等方面實施分類管理。
3.提升床位質量及效能。最佳化醫療衛生機構設施設備配置標準,合理增加床均面積。最佳化床位與衛生人力配置比例,全面提高床位綜合服務能力。到2025年,床醫(護)比提高到1:1.6。鼓勵醫療機構成立住院服務中心,探索對床位和護士統一管理、統籌調配。三級醫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難病症診療,逐步壓縮一、二級手術比例。實現預約診療、日間手術等服務常態化、制度化,提高床單元使用效率,控制醫院平均住院日。
4.強化綜合評價。對醫療衛生機構床位從數量、質量、結構、效率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引導各地最佳化床位資源配置。各地應結合常住人口規模及密度、健康需求、床位與衛生人力配置結構、床位利用效率等實際,按照鼓勵發展、平穩發展、控制發展等策略,科學制定床位發展目標。原則上,病床使用率低於75%、平均住院日高於9天的公立綜合醫院,不再增加床位。
2025年各縣區醫療機構床位配置標準(單位:張)
2025年市屬醫療機構床位配置標準(單位:張)
(三)人力配置及隊伍建設
適度擴大人才隊伍規模、著力提升人才素質、持續最佳化人才結構、健全創新人才機制,努力打造出一支規模適宜、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到2025年,全市衛生專業技術人才隊伍不斷壯大,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3.15人、每千人口註冊護士數達到4.1人、每千人口專業公共衛生人員數達到1.12人,每萬人口衛生監督員數達到0.75人,每千人口全科醫生數達到0.38人,每10萬人口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3.5人。
1.加強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落實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派遣、落戶等方面,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職稱晉升、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與臨床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2.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項目。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項目。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參加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後,按照“縣管鄉用”原則,安排到鄉鎮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療崗位服務。強化履約誠信管理,定向醫學生違約情況應納入信用信息管理。
3.完善衛生人才評價體系。最佳化衛生系列人員職稱評聘機制,突出疾病診療、公共衛生服務等業績,側重臨床工作量,強化醫德醫風、臨床實踐評價、臨床成果套用與轉化、服務年限等導向,淡化論文數量。允許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直接申請鄉村醫生執業註冊,吸引較高學歷人才投身農村衛生健康工作,提升鄉村醫生隊伍整體水平。
4.加強衛生專業骨幹人才培養。完善各級醫療衛生機構人才培養計畫,通過“請進來、派出去”“上掛下派”等方式,有計畫、有目標地培訓選出一批優秀人才。注重加強臨床、麻醉、全科、兒科、產科、精神科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引進和培養。到2025年,選拔培養10-20名學科帶頭人、20-30名骨幹人才和30名優秀青年人才。
5.加強衛生高層次人才培養。為各類高層次人才搭建適宜的發展服務平台,發揮好省級優秀青年人才、骨幹人才、首席專家、銅城英才和名中醫等作用,支持骨幹人才成長,積極參加省級、國家級人才培訓培養項目。推進中醫藥傳承與創新“百千萬”人才工程,選拔造就名中醫藥領軍人才,培養中醫藥優秀人才。
6.加強衛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推進衛生管理人才系統內輪崗培訓,協調建立醫院與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等行政部門人員交流機制。建立鄉鎮衛生院院長競聘上崗、考核激勵和定期輪崗制度。加強公立醫院領導人員職業化培訓,鼓勵對公立醫院主要負責人實行年薪制;制定完善公立醫院院長任用、考核、激勵、培訓、流動、退出等制度。
7.加強衛生基層人才隊伍建設。繼續實施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充實全科醫生和社區醫生隊伍,推進基層全科醫師“1+2+X”(“1”是指全科診療服務,“2”指2個專科發展方向,“X”指若干項基層適宜技術)能力培養模式,明晰全科醫生職業發展路徑,聚焦20-30種基層適宜技術集中開展推廣套用。到2025年,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執業醫師中註冊全科醫師占比達到60%以上。鼓勵大醫院醫師下基層、退休醫生開診所,通過對口支援、遠程醫療、構建醫療聯合體等途徑,提升基層醫療服務水平,增強基層首診吸引力。
8.加大人才引進力度。依據《白銀市加強和改進衛生健康人才引進工作實施方案(試行)》規定,全市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可在政策範圍內自主制定、發布、調整人才引進計畫,自主設定任職資格條件和考察程式,對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按規定採取公開考核與考察的方式招聘。依託市級醫院,建設全市衛生健康人才培訓基地,組織開展在職全科醫生、助理執業醫師、鄉村醫生等線上線下培訓,注重理論和實踐培訓相結合,注重現場培訓和實操訓練,提升基層醫務人員綜合業務能力。
9.建立複合型人才培養機制。支持市第一人民醫院(甘肅中醫藥大學第三附屬醫院)、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甘肅中醫藥大學附屬疾控中心)建設,支持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蘭州大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教學科研實踐基地”、“北京協和醫學院群醫學及公共衛生教學實踐基地”,探索建立“高校、醫院、疾控三位一體”的公共衛生與臨床醫療複合型人才培養機制。
10.加強公共衛生人才培養。著力培養病原學鑑定、疫情形勢研判和傳播規律研究、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實驗室檢測等公共衛生人才。著力培養感染性疾病、呼吸系統疾病、重症醫學、急救創傷及醫院感染控制等醫療救治人才。著力加強疾病預防控制、出生缺陷防控、婦幼保健、精神衛生、健康教育、衛生應急、采供血等在崗人員業務培訓。在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配備公共衛生執業(助理)醫師。建設市、縣(區)兩級應急處置隊伍,配強配齊傳染病、消毒與感染控制、病媒生物控制、食品與飲水衛生、精神衛生等專業人員。
11.滿足多元化健康服務需求。圍繞健康產業發展和健康服務新業態,加大養老、護理、生殖健康、康復治療、心理諮詢及健康管理等專業人才培養培訓力度,建設一支社會急需、面向基層、業務拔尖、一崗多能的健康服務技能人才隊伍。加強醫養結合人才隊伍建設,建立醫療衛生機構與醫養結合機構人員進修輪訓制度,鼓勵執業醫師到養老機構設定的醫療機構多點執業,養老機構的醫護人員在職稱評定、技術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等方面,與醫療機構醫護人員一視同仁。加大臨床專科護士、社區護士培養力度,引導中職護理人才向基礎護理、養老護理轉型,構建助產人才培養體系。加強食品安全、信息化和統計人才隊伍建設,加快心理治療師、康復治療師、醫務社工等新型人才隊伍建設。
2025年市屬醫療機構人力資源配置標準
2025年各縣區人力資源配置標準
(四)技術和設備配置
推進醫療技術發展套用,加強臨床重點專科(學科)建設,強化重症、感染、呼吸、麻醉、影像、腫瘤、心腦血管、消化、兒科、老年醫學、康復、精神、病理、檢驗、婦產等臨床專(學)科建設。發揮市級醫療中心示範、引領、帶動和輻射作用,完善醫療技術臨床套用質量管理與控制制度,開展醫療技術臨床套用評估,強化醫療機構醫療技術臨床套用和管理主體責任。
統籌推進重點學科建設,到2025年,建設市級臨床重點學科20個,縣級臨床重點學科20個,省級6個,爭取建設國家級重點學科1-2個。
強化醫療衛生機構設備配置,市級統籌規劃大型醫用設備配置數量和布局,堅持資源共享和階梯配置,引導醫療機構合理配置適宜設備,控制醫療成本。支持發展專業的醫學檢驗機構和影像機構,推動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切實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必須的公共衛生機構、實驗室檢驗檢測、救治、衛生應急和信息化專業設施設備。承擔重大傳染病救治和緊急醫學救援任務的醫療機構要加強體外膜肺氧合設備(ECMO)、移動斷層掃瞄器(CT)、移動手術室、呼吸機、監護儀、負壓救護車、負壓擔架等設備配置,完善聚合酶鏈式反應(PCR)儀等檢驗檢測儀器配置,提高快速檢測和診治水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至少配備1輛救護車,提升應急救援能力。
(五)信息資源配置
全面強化市級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設,完善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等全民健康信息核心資料庫,推進全民健康信息互聯互通、數據資源共享套用。提升市級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聯互通套用水平,為民眾提供網際網路醫院、遠程醫療、雙向轉診、處方流轉、藥品配送等線上線下一體化“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全面加強以電子病歷為核心,醫院集成平台為支撐的醫院信息化建設,進一步發揮5G、人工智慧等現代信息技術在現代醫院管理和服務中的重要作用,推進電子病歷套用水平分級評價和影像、超聲、心電等檢驗檢查結果共享套用,構建醫療、服務、管理“三位一體”的智慧醫院服務體系。積極推進5G技術、人工智慧、區塊鏈、雲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醫療健康服務領域的創新套用,提升衛生健康信息化支撐水平。規範推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創新發展,建立覆蓋全生命周期的預防、治療、康復和自主健康管理一體化的居民健康信息服務體系。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社區醫院套用信息化手段可穿戴設備等開展面向轄區居民的慢病管理、康復訓練、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紮實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安全防護和監管機制建設,嚴格落實公民健康信息、個人隱私信息保護制度,規範開展健康醫療大數據運營,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信息防護。
三、強化公共衛生體系建設
(一)改革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以市、縣(區)兩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為骨幹,以醫療機構為依託,以基層醫療機構為網底,完善全社會協同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提升重大疾病監測預警、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檢驗檢測、應急處置、綜合干預等能力。
1.提升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照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要求,履行監測預警、檢驗檢測、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應急處置、人群健康狀況監測與調查、綜合干預與評價、信息管理與發布、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技術管理與指導等職能。專科疾病防治機構負責協助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專科疾病防治規劃,建立專科疾病防治協作網路,擬訂防治標準規範,推廣防治適宜技術和管理模式等。
建設集臨床、科研、教學於一體的區域公共衛生醫學中心,提高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將疾控機構職能從單純預防控制疾病向全面維護和促進全人群健康轉變。同時,按照醫院、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醫防融合中承擔的工作職責,合理投入專項經費,建立利益分配和激勵機制,促進資源梯次配置、服務系統可持續發展。健全疾控機構和城鄉社區衛生服務聯動工作機制,健全鄉鎮(街道)、村(社區)公共衛生委員會,加強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疾病預防控制職責。建立人員通、信息通、資源通和監督監管相互制約的機制。
2.強化疾病預防控制職能。推進市、縣(區)兩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提升生物安全實驗室檢測能力、流行病學調查、應急處置等能力。構建資源聯動、統一質控、信息共享的公共衛生實驗室檢測網路,加強藥品和醫療防護物資儲備,最大限度提升檢驗檢測能力。加強對已消除或即將消除疾病及重點烈性傳染病的防控,提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和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能力。
3.加強疾控隊伍建設。按規定核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編制並足額配備,原則上按每萬人口1.75名的比例配置,對靖遠縣、會寧縣等人口少、地域範圍較大的地區可適當提高配置比例。最佳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結構比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占編制總額的比例不低於85%,衛生技術人員不得低於80%,提高公共衛生技術人員占比,合理提升職業健康等工程技術人員比例。適當提高各級疾控機構專業技術高級崗位比例,市縣分別提高至30%、15%。
4.創新醫防協同機制。落實各級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職責。公立醫療機構要設立公共衛生科,並配備具備相應資質人員,負責統籌協調本機構疾病報告、就診者和家屬健康教育等工作,協助開展疾病調查和標本採集等工作。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落實基層公共衛生管理服務職責,公共衛生人員所占編制不得低於專業技術人員編制數的25%。村(居)委會成立公共衛生委員會。推進醫療機構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深度協作。制定醫療機構(醫療聯合體)公共衛生責任清單,落實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政策。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考核。建立疾病預防控制監督員制度,在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立專兼職疾病預防控制監督員。探索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人員參與醫療聯合體工作。
(二)最佳化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
落實“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要求,完善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為主體,以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其他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等為哨點,以大數據等信息化技術為支撐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應急處置體系,健全醫療救治、科技支撐和物資保障體系,提高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
1.構建全域監測和智慧型預警體系。完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系統,完善不明原因疾病和異常健康事件監測機制,實現公共衛生信息系統與醫療機構信息系統的對接協同,增強傳染病報告信息時效性和敏感性。建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醫療機構協同監測機制,強化發熱門診(診室)、藥店等哨點作用。依託公共衛生、動物疫病、食品安全等行業系統,健全網路直報、醫療機構報告、醫務人員直接報告、科研人員發現報告、民眾個人報告、輿情監測等多渠道信息綜合監測體系,構建全域監控、全程追蹤的傳染病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預警體系,建立完善新發未知傳染病多點觸發預警機制,實現市、縣、鄉三級監測信息同步共享。積極推進白銀市公共衛生醫學中心、市級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和市、縣級傳染病醫院(病區)建設。提升全市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整體醫療救治和應急處置能力。公共建築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依法可臨時徵用為集中醫學隔離觀察點、方艙醫院等場所。
2.提高應急回響和快速處置能力。健全集中統一高效的應急指揮體系,完善多部門、跨地區、軍地聯防聯控機制。完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系統,強化緊急事務數據跨部門共享,實現監測預警、風險研判、專業決策、應急處置一體化管理。完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應急回響機制,明確不同級別回響的啟動標準和流程,及時啟動應急回響。健全完善各級各類應急預案。依託疾控中心和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分級分類建設現代化、專業化綜合類緊急醫學救援隊伍,覆蓋醫療救援、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傷員轉運、血液供應、心理危機干預、核輻射和中毒處置等領域。
建立全社會定期演練機制,加強針對突發事件應急培訓和實戰演練,提高規範化處置能力,縮短由常態化到應急處置的轉換時間。提升重大疫情應急救援能力,強化基層衛生人員知識儲備和培訓演練,深入開展衛生應急知識宣教,開展全鏈條、全要素、全流程的實戰演練,全面提高聯合作戰、快速處置能力,提升人民民眾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認知水平和預防自救互救能力。推動公共衛生、公安、工信等部門的資源共享和整體聯動。
加強新冠肺炎、鼠疫、愛滋病、結核病等重點傳染病綜合防治工作。紮實開展免疫規劃疫苗接種,強化流動人口免疫接種,妥善處置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建立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保險機制。
(三)健全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救治體系
強化急救中心(站)、傳染病醫院、定點醫院、亞定點醫院、方艙醫院以及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建設,切實提升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患者轉運及集中救治能力。
1.加強急救體系建設
健全院前急救體系。整合最佳化現有急救資源,推動全市院前急救中心(站)建設,完善急救中心(站)布局,城市地區服務半徑不超過5公里,農村地區服務半徑因地制宜。市級設立獨立的急救中心,會寧縣設定急救分中心,實現全市院前醫療急救網路全覆蓋,建成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政府主導、覆蓋城鄉、運行高效、服務優質的市、縣(區)、鄉三級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網路體系,開展傷病員的現場急救、轉運和重症病人途中監護,確保急、危、重症病人得到及時有效救治。
完善急救指揮調度。市級急救中心負責指揮和調度全市急救資源。建立院前醫療急救指揮調度信息系統,加快院前醫療急救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醫院信息系統的連線貫通和數據共享。市急救中心實現急救呼叫統一受理和車輛人員統一調度,偏遠或交通不便的縣(區)依託獨立設定的急救中心(站)或承擔縣級急救中心(站)職能的醫療機構進行調度。
提升院前醫療急救能力建設。實現患者信息院前院內共享,推動院前醫療急救網路與院內急診有效銜接,提高救治效率。強化院前急救質量控制管理,加大人才隊伍培訓,提升院前醫療急救服務質量。積極開展急救常識和技能普及教育,建立公眾急救培訓管理體系,有效提升社會急救能力。積極探索開展航空醫療救護。
加強急診科設定。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應設定急診科,負責接收急診病人和急救機構轉運的傷病員,提供急診醫療救治,並向相應科室或其他醫院轉送。突發事件發生時,急診科受市級急救機構的指揮和調度,開展傷病員的現場急救和轉運。完善急診科場所、設施、設備和藥品配備等基礎條件,觀察床位按醫院床位的2%-3%設定。
2.強化傳染病醫療救治體系
完善市、縣、鄉三級傳染病醫療救治網路,加強傳染病醫院和傳染病專科防治機構建設,全面提高應對傳染病疫情的醫療救治能力,加強呼吸、創傷、感染、急診、重症、檢驗、麻醉等專科建設。
市級。建設傳染病醫院或相對獨立的醫院傳染病病區,設定“三區兩通道”,配備負壓救護車、負壓擔架、專用檢驗檢查設備等必需設施,要適度預留應急場地和改造空間,實現100%達標。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和會寧縣人民醫院傳染病病區重症救治床位數要達到救治床位的10%。白銀市第二人民醫院建設獨立的兒童傳染病病區。
縣級。全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建設規範且相對獨立的傳染病病區,不斷提高傳染病檢測和診治能力。傳染病病床設定不低於50張,按照編制床位的10%設定重症監護病床,並按重症監護病床的標準配置必需的醫療設備。
基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服務人口數量設定標準化的發熱門診或發熱診室(哨點),設定可轉換的隔離區或隔離病房(觀察室),合理布局診室、留觀室和候診區,配齊必要的消毒產品和防護物資。強化傳染病防控知識、技能培訓和應急演練,具備監測、篩查、隔離觀察、轉診和隨訪管理能力。
(四)發揮中醫藥在應急防控救治及維護健康中的獨特作用
建立健全中醫藥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機制,將中醫藥機構和人員納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成立中醫藥防治專家組,組建相應的中醫藥應急救援隊伍,制定中醫藥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加強物資、人員、技術儲備,建立中西醫協同應對工作制度,將中醫藥防治舉措全面融入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推動中醫藥機構、人員第一時間全面參與公共衛生應急處置。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全部規範設定發熱門診和預檢分診點,符合條件的建成獨立的傳染病區。積極研發推廣中醫藥應對傳染病的有效方劑和相關產品,使中醫藥在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優勢作用得到充分發揮。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各縣區建成以中醫院為龍頭,各醫療機構中醫科室為骨幹,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融預防保健、疾病治療和康復於一體的中醫藥應急防控救治服務體系,提供覆蓋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醫藥服務。實施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大力開展培訓,推動中醫康復技術進社區、進家庭、進機構。
四、推進醫療服務體系均衡布局
(一)夯實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路
以急診急救、全科醫療、兒科及兒童保健、老年健康、康復、護理、中醫藥、口腔保健等服務為重點,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門診、住院服務和傳染病防控能力,發揮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雙網底”作用。到2025年,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服務能力和水平明顯提升,基層門急診服務量占比不斷提高,逐步實現民眾“小病不出村、普通病不出鄉、日常疾病在基層解決”。
1.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每個鄉鎮(街道)至少辦好一家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強鄉鎮衛生院業務用房、職工周轉宿舍等建設。每個行政村、社區辦好一所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納入鄉村衛生一體化管理;對於常住人口較少、服務半徑較大的村,可通過加強巡回醫療、上級機構駐村服務、發展移動智慧醫療等方式,提高民眾就醫可及性。支持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改善健康服務基礎設施條件,選擇服務人口相對密集的鄉村,建設集基本醫療、中醫藥、公共衛生、康復、護理、養老、托育等為一體的新型健康服務綜合體,兼具公共衛生應急場所功能,示範引領城鄉基層衛生健康工作高質量發展。
2.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深入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推進胸痛救治單元建設和心肺康復室建設,不斷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實現50種常見病救治不出鄉,力爭2025年30家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達到國家推薦標準。開展社區醫院建設,提升服務內涵,拓展服務項目,加強重點科室建設,力爭2025年建成12家社區醫院。遴選建設一批中心衛生院,發展全科醫學、中醫和口腔等特色專科,培育7家縣域醫療分中心。加強基層醫療機構設備配備,並和縣域醫學中心互聯互通,健全完善“鄉檢查、縣診斷、鄉治療”服務模式。認真實施基層衛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訓項目,持續按照線上全員培訓、線下骨幹強訓的模式強化基層衛生人才培訓。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做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就業安置工作,允許臨床醫學類(含中醫類、中西醫結合類)大專醫學生免試註冊鄉村醫生,推進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逐步提高鄉村醫生待遇。深入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會寧縣、靖遠縣、景泰縣組建縣總醫院,由總醫院牽頭,實行縣、鄉、村一體化管理,實現專家、資源、患者三下沉,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二)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
依託現有資源,爭創國家和省級區域醫療中心,探索建設市級區域醫療中心。堅持“優省市、強縣區,重管理,提質量”,持續推動市級醫院發展,支持縣級醫院提標擴能,進一步縮小區域、城鄉差距,更好滿足人民民眾就近享有高水平醫療服務需求。
1.爭創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列入全省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試點的3家醫院(市第一人民醫院、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加強與省級醫療中心和區域醫療中心深入協作,爭創兒科、心血管、呼吸、神經疾病、腫瘤、創傷、中醫等省級區域醫療中心。
2.建設市級區域醫療中心。由市第一人民醫院、市中心醫院、市第三人民醫院牽頭,布局建設3個市級區域醫療中心,打造集“診斷、治療、科研、教學、預防”為一體的區域綜合性醫療集團,通過引導市級優質醫療資源向資源薄弱縣區疏解、加強縣區現有醫院建設等方式,促進醫防融合、補齊院前急救等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短板,推動市域內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向民眾身邊延伸,重點疾病診療水平與省會城市明顯縮小。
3.建設城市緊密型醫聯體。持續做優市級,2025年末,市級綜合醫院全部達到三級水平。同時,根據需要規劃設定兒童、精神、婦產、腫瘤、傳染病、康復等市辦專科醫院(含中醫類專科醫院)。支持市辦醫院加強與縣辦醫院的分工協作。由市第一人民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和市中心醫院牽頭,縣辦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康復醫院、醫養結合機構等參加的3個城市醫療集團(白銀市醫療集團、白銀區醫療集團、平川區醫療集團),實行格線化布局管理,統籌負責格線內居民預防、治療、康復、健康促進等一體化連續性醫療服務,逐步實現人、財、物、信息系統等資源統籌管理、集約使用。
4.建設緊密型縣域醫共體。5個縣區分別建設並做強1個縣級綜合醫院、1個縣級中醫醫院和1個縣級婦幼保健院,縣級中醫院達到二級甲等水平,縣級婦幼保健院達到二級水平。以縣級醫院為龍頭,統一調配和使用醫療資源,建設緊密型縣域醫共體,提升基層服務能力。對照國家縣域醫共體評判標準判定原則,在構建責任、管理、服務、利益共同體方面進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健全制度體系。依託縣域醫共體,全面推進“鄉檢查—縣診斷—鄉治療”模式,加快縣域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創傷中心、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五大中心”建設,發揮縣域心電、檢驗、病理、影像、消毒供應等5個醫學中心作用。實施縣級醫院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加強專科建設,提高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診療能力,提升感染性、精神、呼吸、創傷、重症等系統疾病的救治水平。落實鄉村振興戰略要求,加大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和醫療綜合服務能力薄弱縣支持力度,補齊能力短板。
5.發展專科聯盟和技術聯盟。繼續開展三級醫院對口幫扶縣級醫院,十四五期間實現每個縣區都有1家以上三級服務能力的醫療機構。建立一批由專科實力強的專業帶動開展新業務、新技術,為患者提供縣檢查、市診斷、縣治療的同質化診療。通過專科(技術)聯盟推進“醫學人才和城市醫院”走“基層醫療服務”的道路,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提升縣域醫療服務能力和民眾滿意度,形成“省—市—縣”或“市—縣—鄉”一體的縱向聯合。
五、打造特色鮮明的中醫藥服務體系
打造以市中西醫結合醫院為龍頭,市縣級各類中醫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中醫科室為骨幹,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家庭醫生簽約中醫藥服務為目標,融合預防保健、疾病治療和康復醫療於一體的中醫藥服務體系。
(一)加快優質中醫資源擴容布局
積極爭創省級中醫區域醫療中心,全市至少建成省級重點中醫藥專科(專病)5個、市級重點中醫藥專科(專病)10個,在縣區級中醫醫院建立中醫藥診療技術及適宜技術推廣中心5個。在鄉及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建立新中醫慢病診療中心或診療科,打造20個新中醫慢病診療示範點。全市篩選發布5~10箇中醫治療優勢病種診療方案及臨床路徑和45項中醫藥適宜技術、30個療效獨特的中藥院內製劑品種。提升中醫藥基礎研究、優勢病種診療、高層次人才培養、中藥院內製劑及新藥研發、科技成果轉化和中醫綜合治療等能力。
(二)促進中醫醫院特色發展
規範市縣中醫醫院科室設定,強化以中醫藥服務為主的辦院模式和服務功能。加強中醫優勢專科建設,建成15個省市級中醫特色優勢專科。發揮新中醫診療體系診療慢病等專科優勢,培育一批學科帶頭人和骨幹人才,打造中醫特色突出、臨床療效顯著、示範帶動作用明顯的中醫醫院,培育一批省市級名中醫。實施中醫藥優勢專科建設工程、中醫治未病健康工程、中醫特色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依託中醫藥特色突出、服務能力強、優勢明顯的中醫醫療機構建立一批名醫堂執業平台。開展多層次中醫藥師承教育,遴選50名左右中醫藥指導老師,培養100名左右繼承人。推進全國及省級基層名中醫學術經驗傳承項目建設,5年內爭創5個左右全國和甘肅省基層名中醫傳承工作室。
(三)加強基層中醫藥服務陣地建設
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動計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中醫館設定實現全覆蓋,配備中醫藥人員,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提高服務能力。對已建成的中醫館進行提檔升級,打造10個旗艦中醫館。加強各級中醫類醫院對基層中醫藥服務的指導力度,健全全科醫生和鄉村醫生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機制。推動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提供中醫藥服務,到2025年,10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10%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建成“中醫閣”。
(四)推動中西醫融合發展
堅持中西醫並重,傳承精華、守正創新,實施中西醫協作攻關工程,建立綜合醫院、專科醫院中西醫會診制度,將中醫納入多學科會診體系。打造一批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旗艦”科室,開展重大疑難疾病、傳染病、慢性病等中西醫聯合攻關,逐步建立市中西醫結合臨床療效評價標準,遴選形成優勢病種目錄,聚焦癌症、心腦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和抗生素耐藥問題等,形成並推廣10個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加強中西醫結合醫院業務用房等基礎設施建設,強化設備配置。開展中西醫結合學科和專科建設,促進中西醫聯合診療模式改革創新,在全市建立新中醫診療慢病專科服務體系,促進中西醫真正意義上的融合。提升相關醫療機構中醫藥服務水平,引導專科醫院、傳染病醫院、婦幼保健機構規範建設中醫臨床科室、中藥房,普遍開展中醫藥服務,創新中醫藥服務模式,加強相關領域中醫優勢專科建設。
六、健全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體系
(一)強化婦幼健康服務體系
以市婦幼保健院為核心,以縣(區)級婦幼保健機構為骨幹,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依託綜合救治能力較強的市、縣(區)綜合醫院、相關科研教學機構為技術支撐,進一步完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
1.加強婦幼保健機構及兒童健康服務網路建設。加快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進一步深化市級圍產醫學中心內涵建設,健全完善多部門多學科協作機制,整合資源,合理布局,最佳化流程,擴展和延伸服務內涵,為育齡婦女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健康服務。大力支持市、縣婦幼保健機構建設,全面改善婦幼保健機構基礎設施條件,實現市、縣(區)均有1個標準化二級以上的婦幼保健機構。完善兒童健康服務網路,以婦幼保健機構、綜合醫院兒科為重點,統籌規劃和配置區域內兒童健康服務資源。建立完善以縣級婦幼保健機構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基層兒童健康服務網路,每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至少有1名全科醫生或兒科醫生能夠提供規範的兒童基本醫療服務。到2025年,每千名兒童擁有兒科執業(助理)醫生達1.6人、擁有床位2.6張。
2.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依託市圍產醫學中心、兒童醫院,進一步提升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能力。各縣區至少建成1個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和1個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全面提升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救治能力。構建覆蓋城鄉居民、涵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及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市級建設1個新生兒遺傳代謝病體查中心和1個聽力障礙篩查中心,每個縣區至少建設1個獨立開展產前生化免疫實驗室檢測的產前篩查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識的宣傳動員和健康教育。加快兒童醫學人才培養,提高全科醫生的兒科和兒童保健專業技能,提高兒科醫務人員薪酬待遇。
(二)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
依託市婦幼保健院建設市級承擔指導功能的示範性、綜合性托育服務指導中心,提供從業人員培訓、機構管理諮詢、嬰幼兒早期發展及家庭養育指導等服務。大力支持社會力量發展社區托育服務設施和綜合托育服務機構,支持企事業單位提供普惠托育服務,鼓勵各用人單位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逐步發展普惠性社區托育中心和家庭托育點,以社區家庭、住宅區家庭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的普惠托育服務。完善社區嬰幼兒活動場所和服務設施,推進母嬰設施提檔升級。
(三)構建老年健康服務體系
以市、縣(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護理院、安寧療護機構等為基礎,以設定老年醫學科、康復科的綜合性醫院和醫養結合醫院為核心,相關教學科研機構為支撐,構建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等綜合連續、覆蓋城鄉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
1.健全老年健康服務網路。加強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建設。鼓勵引導醫療資源豐富的一、二級公立醫療機構轉型為護理院(中心、站)或醫養結合醫院,依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內部改擴建社區(鄉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重點為社區(鄉鎮)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長期護理服務。推進護理站與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老年照護服務機構等同步設定、配套建設,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護理院(中心、站)、醫養結合院、打造品牌連鎖服務機構,合理布局接續性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加快安寧療護機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在國家安寧療護試點機構設立安寧療護病區。擴大安寧療護試點,鼓勵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立安寧療護病床。
2.提升老年健康服務能力。健全老年健康管理制度,提升老年期疾病防治能力,強化醫療衛生機構作用,促進老年健康服務向社區和家庭延伸。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支持老年醫療照護、家庭病床、居家護理等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立家庭病床、日間護理中心或“呼叫中心”等。健全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服務機構合作機制,深化醫養結合,進一步加強業務能力培訓,積極開展醫養結合示範創建活動。
3.增加醫養(康養)結合服務供給。完善以需求為導向,覆蓋居家、社區、機構的醫養結合服務體系,提供各個階段標準化、個體化、多樣化、精準化的醫養結合服務,不斷提升醫養服務質量。積極推進康養服務,實施社區(鄉鎮)醫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擴大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的有效供給。推進中醫藥醫養(康養)融合,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康復中疾病治療的獨特作用,鼓勵新建醫養結合機構,二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可通過轉型、閒置資源整合改造等多種方式,發展康復、護理、臨終關懷等接續性醫療機構,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提供醫養(康養)結合服務。
(四)完善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
加快推進市級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提高職業病監測評估、危害防護、診斷救治技術支撐能力,維護勞動者職業健康。
1.提升職業病監測評估技術支撐能力。由市疾控中心承擔全市職業病監測評估、應急處置、宣傳教育與健康促進等技術支撐任務,合理配置疾控機構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檢測檢驗、工程技術、臨床醫學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占相關所(科、室)人員編制總額的比例不低於85%,其中工程技術人員占專業技術人員市級力爭達到10%。
2.提高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支撐能力。由市第一人民醫院承擔全市職業病診斷、治療、康復等任務,鼓勵職業病救治任務重的縣區,依託轄區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進一步提升能力,開展職業病救治,鼓勵並支持塵肺病人數量多的鄉鎮(街道),依託基層衛生機構,開展塵肺病康復工作。
3.支持相關機構參與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工作。支持職業衛生及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及有關康復機構,積極參與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工作。支持企業設立職業病防治技術機構,支持企事業單位、行業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發揮專業優勢,提供多樣化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
(五)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體系
以各級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精神專科醫院和綜合醫院精神科為主體,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依託,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為補充,為民眾提供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的預防、干預、診治和康復服務。
1.完善城市防治體系。完善市、縣(區)兩級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疾病防治體系。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須開設心理門診和精神衛生科,並設定病房。
2.完善基層服務網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承擔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和居家康復指導、居民心理健康指導等任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要設立精神(心理)科門診,配備至少1名心理健康服務專乾。建立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社區康復機構及社會組織、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到2025年,70%以上的縣(區)設有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社會組織開展康復服務。
3.建立社會心理健康服務網路。將社會心理健康服務納入城鄉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市縣兩級建立“心理人才庫”,100%的鄉鎮(街道)建立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充分開展公眾心理健康宣傳教育。機關、學校和企事業單位可通過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輔導人員或購買服務等方式為員工提供心理評估、諮詢輔導等服務。在縣、鄉、村三級綜治中心或城鄉社區綜合服務機構規範設定社會工作站(室),配備心理輔導人員或社會工作者,對居民開展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和心理疏導。培育專業化、規範化的社會心理健康服務機構。發揮精神衛生專業機構作用,提高醫療機構心理健康服務能力。加強精神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市級依託白銀市第一人民醫院精神衛生精神專科和白銀市精神衛生中心,縣級依託綜合醫院精神衛生科成立公共衛生應急心理救援中心,組建由精神科專業人員、心理治療及諮詢師、社會工作者等組成的心理救援專業隊伍。
(六)發展康復醫療服務體系
以康復醫院、綜合性醫院康復醫學科、康復醫療中心為主體,以基層醫療機構等為基礎,發展康復醫療服務體系。康復醫院和三級綜合性醫院康復醫學科主要為危急重症和疑難雜症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承擔轄區內康復醫療學科建設、人才培訓、技術支持、研究成果推廣等任務。二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二級康復醫院、康復中心、基層醫療機構等重點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或者需要長期康復的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加強康復醫院(醫學科)建設,每個縣區綜合醫院、中醫院均應設定康復醫學科,鼓勵醫療資源富集地區的部分一級、二級醫院轉型為康復醫院,基層醫療機構增加提供康復醫療服務床位。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等應具備為婦女、兒童提供康復服務的能力。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的康復醫療中心。2025年,每10萬人康復醫師達到8人、康復治療師達到12人。
(七)健全健康教育體系
健全由健康教育專業機構、健康教育服務基地、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健康教育科(室)以及學校、機關、社區、企事業單位的健康教育職能部門等組成的健康教育體系,強化健康教育專業機構的健康科普、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健康方式干預與健康評估、健康政策研究等職能。市、縣(區)健康教育所(中心)應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人員,專業技術崗位原則不低於崗位總量的80%。依託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設1-2個市級健康教育服務基地,面向社會提供健康科普知識宣傳展出活動。各級各類醫院、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設立健康教育科(室),暫不具備條件的機構應明確相關科(室)負責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每個機構從事健康教育的專(兼)職人員不少於2人。醫院健康教育職能部門向患者及其家屬傳播健康知識,針對患者開展個體化的健康教育;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健康教育相關科(室)負責對社會公眾和各類疾病防控重點人群進行健康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健康教育相關科室負責向轄區居民普及健康知識。
(八)完善采供血服務體系
以滿足臨床需求、保障血液安全為目標,以中心血站為主體、縣(區)中心血庫、固定獻血點(獻血屋)、流動採血車為補充,建成“市域統一、覆蓋縣區、運行高效、質量安全”的血站服務體系。實施無償獻血促進行動,加大中心血站運行保障力度,實施血液安全保障能力建設項目,建設白銀市紅十字中心血站體檢實驗樓,更新設施設備,推進縣區固定獻血屋建設,改善血液採集、製備、檢驗、儲存條件,提高血液應急保障能力。允許血站既實行財政全額保障政策,又落實“兩個允許”要求,逐步建立保障與激勵相結合的績效運行機制。健全無償獻血長效機制,加強無償獻血宣傳、教育、組織、動員工作,把無償獻血工作指標納入文明城市創建、文明單位考核等評價指標體系,積極創建全國無償獻血先進城市。到2025年,國家工作人員無償獻血率達到10%,以縣區為單位無償獻血率達到10‰,年采供血量提高50%,達到4.5噸,確保血站安全服務體系與我市醫療衛生、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七、強化體制機制保障
(一)深化三醫聯動改革
健全管理考核機制。加強黨對公立醫院的全面領導,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等相關醫院管理制度。全面開展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重點考核醫療質量、運營效率、持續發展、滿意度評價等,並逐年最佳化績效評價體系,完善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綜合績效考核制度,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改革,健全績效考核機制。強化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管理,提高專業技術人員比例,婦幼保健機構、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等可按規定獲得預防保健和基本醫療服務收入。
加快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創新事業單位編制管理,統籌配置編制資源,切實做好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機構編制保障。對醫療衛生機構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放寬用編審核條件,探索開展縣域內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縣管鄉(村)用”。建立健全醫務人員職稱評價機制,以白銀市第一人民醫院為試點,開展高級職稱自主評審。改革完善公立醫院薪酬總量核定辦法,以醫療服務收入(不含藥品、耗材、檢查、化驗收入)為基數計算醫院薪酬總量,實行全員目標年薪制,鼓勵公立醫院完善工分制、信息化、公開化的績效考核體系。推動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兩個允許”的要求,探索實行年薪制、協定工資制、項目工資等靈活多樣的薪酬分配方式,逐步建立體現崗位職責和知識價值的薪酬體系。推動公立醫院合理確定內部薪酬結構,注重醫務人員的穩定收入,對兒科、精神衛生科、中醫科予以適當傾斜。
完善醫療服務價格政策。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建立合理補償機制,定期開展醫療服務價格評估工作,推進不同類型、不同等級的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建立目標導向的價格項目管理機制,在動態調整中優先將功能療效明顯、特色優勢突出、套用歷史悠久的中醫項目納入調價範圍,優先完善遠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及時跟進實施全國統一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做好醫療服務價格指數編制工作。
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以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醫保支付機制為目標,發揮醫保基金戰略購買作用,完善醫保差異化支付政策,合理拉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縣級醫療機構和城市醫療機構間報銷水平差距,支持建立分級診療體系,促進醫療資源合理配置。全面實行總額控制下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推進區域醫保基金總額預算與點數法相結合,全面推行按病種分值(DIP)付費。到2025年,按病種分值(DIP)付費的醫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條件的住院醫保基金支出的比例達到70%。開展醫療康復、安寧療護、慢性精神疾病等長期住院按床日付費,逐步將更多符合行業規範的日間手術納入醫保範圍。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開展門診支付方式改革。探索開展中醫適宜技術和優勢病種支付方式改革。對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實行醫保資金“總額預付、打包付費”和“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政策,對城市醫聯體實行“總額預付、結餘留用”政策,引導醫共體主動開展疾病預防診療,規範、合理使用醫保費用。
增強醫保保障功能。加強門診共濟保障,逐步將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加強異地就醫結算能力建設,提高異地就醫線上備案率和直接結算率,實現住院、門診費用線上線下一體化直接結算。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完善重大疫情醫療救治費用保障機制,探索建立重大疫情特殊群體、特定疾病醫藥費豁免制度。按照國家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工作安排部署,適時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建立健全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工作機制,認真落實國家和省醫保局組織的集中帶量採購工作,推進全市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常態化開展。依託省級招標採購平台,探索推進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落實醫保資金結餘留用政策,推動集中帶量採購成為公立醫療機構醫藥採購的主導模式。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鼓勵城市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等建立藥品聯動管理機制,促進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探索減輕需要長期服藥治療的重大傳染病和嚴重精神障礙等慢性病患者藥費負擔的有效方式。加強傳染病藥品監測預警。推進藥品使用監測和藥品臨床綜合評價體系建設。完善藥品質量管理制度及追溯制度。推動醫療機構處方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
(二)強化監督執法。規範開展公共衛生、學校衛生、職業衛生、醫療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加強傳染病防控等重點領域監督執法。大力開展專項整治,深入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落實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和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工作機構的財政經費保障、人員保障和設備配備。加強衛生健康監督執法信息化建設,全市衛生健康監督執法與行政審批、“雙公示”平台等系統實現互聯互通和實時共享,所有縣區承擔監督執法的機構運用移動執法終端開展現場執法工作,承擔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的鄉鎮部分裝備配備衛生監督協管信息系統,依託國家衛生健康監督信息平台和省衛生健康監督平台,加大數據整合和套用,推進線上監督監測等非現場執法模式,熟練使用執法終端和全過程執法記錄設備,推進生活飲用水線上監測、醫療廢物線上監管、消毒滅菌、放射源線上監測、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線上監測等線上監管系統,建設全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信息化平台,實現“網際網路+衛生監督”創新發展。
八、組織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把區域衛生規劃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目標,切實落實好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監督責任和管理責任,做好相關任務的實施工作。建立中期評價制度和健全問責制,對規劃實施進度和效果進行評估,及時發現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確保規劃順利落實。
(二)完善投入機制。建立完善政府長期投入機制,財政部門要根據衛生健康發展規劃需要及財力水平,加大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投入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槓桿作用,鼓勵引導社會力量辦醫,拓展醫療衛生資源的籌資渠道。
(三)加強部門聯動。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會同發展規劃、自然資源、編辦、財政、人力社保、醫保、教育、科技等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執行機制,協同推進醫療機構設定、主要資源配置、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等,形成政策疊加效應,努力使規劃成為引領高質量發展的方向標。
(四)加強調控監管。按照嚴格規劃增量、科學調整存量的原則,合理確定縣域內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的數量和布局。嚴格衛生建設發展項目評估審查制度,規範項目準入和實施,逐步建立“規劃帶項目,項目帶資金”的管理機制,強化衛生健康規劃的約束力。加強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和人員準入監管,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等違法行為,維護健康有序的醫療市場秩序。
(五)強化政策保障。強化政府領導、部門協同的政策保障和推進機制。衛生健康部門要切實承擔起發展規劃、資格準入、規範服務、行業監管等職能,負責規劃的具體組織實施。教育行政部門要創造條件,突出需求導向,培養適宜的基層衛生人才;人社部門要研究制定合理的人事政策,吸引醫學人才紮根基層;醫保部門要充分發揮對醫保基金的引導作用,從提標擴面轉變到提質增效上,引導民眾基層首診、雙向轉診、分級診療。
(六)加強宣傳引導。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大力倡導衛生人文精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發展理念。加強衛生文化建設,培育衛生健康職業精神,樹立基層衛生健康形象,增強廣大衛生健康幹部職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進一步激發推動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服務民眾健康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積極宣傳本地區實施規劃的好做法、好事跡,共同為促進白銀衛生事業發展凝聚共識、營造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