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百合偷竊案

白百合偷竊案

白百何狀告舜網、“秘密APP”編造有關其“商場偷竊”內容,涉嫌侵犯其名譽權案件日前審結。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舜網侵權,需對白百何公開道歉,並賠償其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總計13萬餘元。由於“秘密APP”及時刪除了匿名者發布的誹謗信息,法院未繼續追究其責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百合偷竊案
  • 嫌疑人白百合
  • 事件詳情:白百合偷竊案
  • 發生時間:2014年中旬
  • 發生地點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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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

狀告網站

2014年中旬,某匿名網友在“秘密APP”發布關於文字稱“白百合在奢侈品店順東西被發現了,在上海,她咋想的”。訊息被發出後,迅速引來大批網友留言討論,事件逐步擴大化。隨後,包括被告舜網在內的多家網站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也轉載了相關內容,在網路上引起一片譁然。
其中,舜網轉引上述文字並進行再次編造,炮製了一篇題為“白百何偷東西順走600元奢侈品 白百何偷東西有前科因偷竊被開除”的文章

賠償

由於訊息不斷蔓延,去年7月初,名譽受到嚴重侵害的白百何委託北京龐標律師事務所朱曉磊律師公開發布律師函,斥責各大網站發布以及轉載的相關信息構成了針對白百何的誹謗,敦促相關網址第一時間終止侵權、澄清事實,以降低侵權事件對白百何的損害。隨後白百何代理律師,將怠於終止侵權的網路媒體“舜網”以及“秘密APP”主辦方起訴至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經過半年多時間的審理,朝陽法院近日終於下發一審判決,判定舜網構成對白百何名譽權的侵犯,判定舜網在《人民法院報》刊登致歉聲明並賠償白百何經濟損失十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三萬元、維權成本四千五百元。

維護名譽權

獲清白

其實早在“白百何偷東西”的訊息傳出後,立即就有上海媒體向商場所在的派出所進行詢問,並且得到警方答覆:“未接到相關報案”。同時,白百何的工作人員也曾對媒體表示,“當天她人在北京”。此番獲判勝訴,白百何的經紀人馬先生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小白作為公眾人物,很清楚自身帶有的娛樂屬性,但這階段的謠言已經牽連了她和丈夫陳羽凡(微博)雙方的家人以及兒子元寶。試想一下,元寶已經上國小了,身邊的同學如果看到這樣的信息,和元寶說你媽媽偷東西,對一個孩子的身心成長會造成多大的影響。”馬先生直言已經不能只從法律層面來界定這件事,“這場官司的勝訴,帶給我們更多的是對道德底線的反思,所以對於這樣毫無底線的謠言,我們絕對是零容忍的態度!另外也要感謝媒體朋友和廣大喜愛小白的人們一直以來對她的信任和支持。”
(以上參考資料來自)(新華網)與(騰訊網)
判決書判決書

透漏

據本案白百何代理律師朱曉磊透露,其代理過多例公眾人物名譽維權案件,白百何名譽維權案系近年來獲賠數額最高的一起。白百何名譽維權案審理過程中恰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路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簡稱最高院20141010新規)頒布實施,相較以前法律規定,最高院20141010新規加重了誹謗者的法律責任承擔,該一審判決在此背景下出爐,有一定的社會引導意義,通過網路誹謗他人亦須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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