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埋藏物

發現埋藏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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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埋藏物的概念

發現埋藏物是指發現埋藏物的所在並予以占有的事實行為。

成立要件

1.須有發現;
2.標的物須為埋藏物;
埋藏物是指埋藏或者隱藏土地或者他物之中且所有權歸屬不明的動產。
埋藏物須滿足以下條件:(1)應為動產;(2)須是埋藏於土地或者隱藏於他物之中而不易被發現之物;(3)須是所有權人不明之物。

發現埋藏物的效力

我國《物權法》第114條規定:“拾得漂流物、發現埋藏物或者隱藏物的,參照拾得遺失物的有關規定。文物保護法等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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