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狀緩和療法

在暫時解決不了機體生理或心理異常的本質問題的時候,可通過緩和異常的表征或將嚴重的症狀轉移到相對溫和的症狀,將機體調整到一個相對適應的狀態,從而達到進一步治療的目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症狀緩和療法
  • 外文名:Palliative therapy
  • 屬性:生理心理學
簡介,姑息治療,姑息治療在腫瘤診治中的作用和地位,

簡介

當今社會的科學技術水平仍處於發展階段,對於人生理和心理問題的研究還存在很多值得探討的領域,因此,在暫時解決不了機體生理或心理異常的本質問題的時候,可通過緩和異常的表征(如,對疼痛難忍的癌症患者使用嗎啡,對精神極度亢奮的個體使用安定劑等)或將嚴重的症狀轉移到相對溫和的症狀,將機體調整到一個相對適應的狀態,從而達到進一步治療的目的。該療法也稱姑息療法。
1982年世界衛生組織提出“到2000年使癌症病人不痛”,在世界範圍推廣套用癌痛止痛原則。1993年英國和加拿大學者編寫了牛津大學教科書《姑息醫學》,並於1998年再版。1990年,我國衛生部和who召開全國癌痛專題研討會,把癌痛三階梯止痛方案推向全國。此後,1991年、1994年和1999年,我國三次修改了阿片類藥物的處方管理規定,在全國範圍內舉行多次癌痛及姑息治療學習班及臨終關懷學習班,使姑息治療的觀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普及和推廣。

姑息治療

1987年,英國學者對姑息治療做了這樣的解釋,姑息治療醫學是一門研究和管理一類特殊病人的學科。世界衛生組織對姑息治療的定義是“姑息治療醫學是對那些對治癒性治療不反應的病人完全的主動的治療和護理。控制疼痛及有關症狀,並對心理、社會和精神問題予以重視。其目的是為病人和家屬贏得最好的生活質量。姑息治療同樣適用於早期腫瘤病人,將姑息治療與抗腫瘤治療相結合。”並進一步解釋為:“姑息治療要堅定生命的信念,並把死亡看做是一正常的過程,既不促進也不推遲死亡,把心理和精神治療統一在一起。提供一個支持系統使病人在臨終前過一種儘可能主動的生活,對病人家屬也提供一個支持系統,使他們能應付及正確對待病人生存期間的一切情況,以及最後自己所承受的傷痛。”

姑息治療在腫瘤診治中的作用和地位

姑息治療伴隨對腫瘤診斷和治療的發展而逐漸發揮主要作用。在明確腫瘤診斷以後,即開始對各種症狀予以科學的評估,對手術、放療、化療等不良反應採取預防措施,對診斷時已中晚期無治癒可能的患者,採用姑息性手術、放療、化療、多途徑的介入治療、中西醫結合以及心理支持等來緩解腫瘤造成的各種症狀及疼痛,最大程度地延長無症狀生存期,提高其生活質量。當疾病進展且不能再接受常規的放療、化療及手術治療時,在姑息治療專業醫生指導下,通過對患者全面症狀評估,如癌痛的程度和性質,是否伴有焦慮和抑鬱情緒及其他症狀,制定姑息治療方案。儘管疾病進入晚期階段,但患者仍然能在無明顯痛苦的條件下,享受生活和工作的樂趣。有條件時可以安排善終及善別服務。姑息治療的內容 姑息治療的內容包括各種軀體和心理症狀的評估及治療以及治療後的再評估及治療調整,腫瘤的姑息治療手段的實施,減少或防止各種晚期併發症的姑息手術,減輕疼痛及脊髓壓迫的姑息放療,各種介入性姑息措施的實施,心理和非癌性軀體疾病的預防和治療,姑息治療過程中的醫患交流,姑息治療過程中的倫理研究,生活質量評估與研究,終末期病人的支持治療和護理,病人家屬的支持與輔導,居喪的支持等等。在現有條件下,腫瘤患者的治癒率不可能很快提高,腫瘤患者的姑息治療將是腫瘤防治領域裡的一個重要課題。 癌症的姑息療法是該療法的目的僅是減輕患者的痛苦,延長患者的生命,使腫瘤瘤塊或有縮小,但不能根除。姑息療法多半是在病期晚,患者一般情況差,不能套用根治療法時才採用的。姑息療法可有近期的暫時的效果,但患者以後多半還因腫瘤復發、轉移而死於腫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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