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統計

疾病統計

疾病統計是指研究人口各類疾病發生和流行的頻度和數量特徵。從統計中可以認識某類疾病發生、流行的規律性及對居民健康和勞動力的影響程度。它能較全面地反映人口的健康水平,為編制保健計畫、評價防治措施效果提供科學依據。疾病統計資料蒐集分為一時性調查和經常性登記。一時性疾病調查是蒐集某一時點人口全面的疾病資料進行調查研究,也可對人口中某類疾病進行專門調查;經常性登記有總患病率統計、急性傳染病統計、慢性病統計、住院疾病統計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疾病統計
  • 外文名:morbidity statistics
  • 作用:研究居民健康狀況
  • 定義:對人群中某種疾病資料的蒐集
  • 疾病特徵:多次性、期間性、疾病轉歸多樣性
  • 觀察單位:發病與患病、病人與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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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疾病統計是指通過對人群中某種疾病資料的蒐集、整理和分析,取得某種疾病在人群中存在、發生的頻度和特徵的數量指標,用以研究居民健康狀況的一種重要方法。通過疾病統計能摸清疾病在人群中發生、流行的規律和對居民健康和勞動能力影響程度,居民的健康水平和自然、社會生活、勞動條件對疾病發生及蔓延的影響。
疾病統計既可以經常性登記,也可作一小時調整,可以“病例”或“病人”為單位進行統計分析。疾病統計的目的在於認識某種疾病發生、流行的規律及其對居民健康和勞動能力的影響。

疾病

概念

疾病是人體受到致病因素侵襲並在一定條件作用下所發生的一種複雜過程,在此過程中損傷、障礙和防禦、代償兩類現象同時存在。隨著醫學診斷水平的不斷提高,"疾病"的概念也在不斷地改變。例如,套用某些早期診斷方法可以發現一些毫無主觀症狀的癌症病人。"疾病"作為一個統計觀察單位不如"死亡"明確。在進行疾病統計研究時,常是根據不同的目的、具體條件和實際需要來規定"疾病"的概念。例如:門診疾病、住院疾病、缺勤疾病等的統計對象是指到醫療機構的門診部急診室就診,或請醫師出診,並經醫師診斷為患某種疾病者。住院疾病的統計對象是,經醫師診斷後收住院並經診治的疾病。缺勤疾病的統計對象是,經醫師診斷為有病,並開具因病傷休工證明者。在用詢問調查方法研究居民中疾病發生和存在狀況時,一般規定自覺有病並經醫療機構診治者,以及自覺有病雖未經醫師診斷但採取某種治療措施者,和雖未經診斷和治療但休工或臥床一天以上者(學生休課、嬰幼兒停止正常活動),都作為疾病調查的統計對象。某種疾病的早期無症狀而未能確診者和症狀固定的殘疾者,如聾、啞、盲或肢體殘缺等,一般不作為疾病調查的統計觀察單位。但在殘疾調查中,這些又成為專門調查對象。

特徵

(1)多次性。一個人在一定期間內可以患幾次不同的病,或重複患一種病,也可以在同一期間內患幾種病。
(2)期間性。不同疾病的病程長短不等,同一種疾病每個病人的病程也不相同,如糖尿病高血壓病等,往往可以延續許多年,對於一些疾病,有確定其潛伏期與傳染期的問題。由於這些情況,就有統計期限問題。
(3)疾病轉歸的多樣性。不同疾病的轉歸不同,如感冒幾乎都能痊癒,肝癌則較少活過五年或十年;但多數疾病的轉歸是複雜的,交錯的,同一種疾病有的痊癒、有的好轉,有的未愈,甚至惡化,死亡。由於這些情況的存在,進行疾病統計研究時,必須明確規定轉歸標準及反映疾病轉歸的統計指標。

疾病統計資料的來源

(1)疾病報告和登記;
(2)醫療衛生工作記錄;
(3)職工因病傷缺勤登記;
(4)健康檢查
(5)專題調查;
(6)死亡登記

觀察單位

發病與患病

前已提及疾病有期間性,故在確定疾病統計指標時,必須考慮疾病在人群中發生和患有的期間性。在一定期間內,疾病在人群中發生和患有的情況如下:
"A",在一定期間內發病,又在該期間內痊癒(或其他轉歸)。許多急性傳染病及呼吸系、消化系感染均屬這種情況;
"B",在一定期間內發病,但在該期間未愈而延續下去。少數急性病和多數慢性病屬於這種情況;
"C",在規定統計期間前發病,延續至本期間內轉歸。少數急性病和多數慢性病屬於這種情況;
"D",在規定統計期間前發病,延續至本期間內病仍未愈,延續下去。屬於此類型的都是慢性病。
若要統計某病在某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發病情況,則只包括"A"與"B"兩種病例,而要統計其患病情況,則應包括"A"、"B"、"C"、"D"四類病例。

病人與病例

疾病統計的計算單位可以是一個人的患病病例數,也可以是一個患病的人。前者以病例為單位,後者以病人為單位。"病例"與"病人"的概念是有區別的。一個"病人"可以同時患兩種或兩種以上疾病,從而作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病例"。
疾病統計資料的蒐集與整理疾病統計資料蒐集,根據研究目的分為兩大類,經常性登記和一時性調查。經常性疾病登記的種類有一般患病率統計、缺勤患病率統計、急性傳染病統計、慢性病(如結核病高血壓腫瘤糖尿病精神病等等)統計、門診疾病統計、住院疾病統計等。一時性專題疾病調查,可用以蒐集居民全面的患病資料,如居民兩周病傷的調查;也可用以研究單一疾病,如某種慢性病(高血壓病)的調查,某疾病(如肺癌)的流行學調查;還可結合重點疾病的防治工作進行,以分析病因,擬定防治措施,指導防治實踐與考核防治效果。
疾病資料的整理步驟是:按統一制定的國際疾病分類,確定統計分析用的疾病分組及與疾病有關的特徵分組,將疾病資料進行列表、歸納。

四類基本指標

第一類

反映發病與患病水平的指標,有發病率患病率。發病率表示在一定期間(年、季、月等)某人群中發生某種疾病的頻率,反映某人群在該期內某病的發病水平。患病率反映人群中某病患病頻度的指標。根據觀察時間可分為時點患病率(一般通稱的患病率)與期間患病率。對慢性病來說,往往某一時點檢查所得的時點患病率與年度患病率是基本一致的,故一般都以某病(時點)患病率來反映某病在一定人群中的患病水平。

第二類

反映疾病危害居民生命嚴重程度的指標,如某病死亡率(每10萬人口中因患某病而死亡者的數目)。某病病死率(某病患者中的病死數,以百分率表示)。

第三類

反映疾病對勞動生產力影響程度的指標,如缺勤患病率(平均每百職工因病傷缺勤事例數)、因病傷缺勤率(平均每百勞動日職工因病傷缺勤日數)、平均每例缺勤日數。

第四類

反映疾病防治效果的指標:如治癒率、有效率、生存率病死率等。

疾病統計分析的基本方法

有以"例"為單位統計分析和以"病人"為單位統計分析兩種。以"例"為單位統計,可以分析總的患病的水平,分析人群患病的動態變化的規律,分析影響人群健康的主要疾病,分析不同人群患病(或發病)率的特徵,結合人群的社會生活勞動等各方麵條件,探討病因,提出防治對策。以"病人"為單位統計分析可以進一步研究人群的健康狀況,探討影響疾病發生蔓延的種種因素,確定重點防治對象,指導計畫防治工作,評價防治措施的效果。

意義

疾病統計是人們認識疾病,掌握疾病發生規律,有效採取疾病防治措施,保障人群健康的基礎。疾病統計也是開展疾病流行病學研究、病因學研究和社區干預研究的基礎和前提條件。
疾病統計數據分析的目的是掌握疾病的發生、發展規律,了解疾病流行的地理分布、人群分布和時間變化趨勢,評價疾病對人群健康的危害,探索影響疾病發生的重要危險因素和相互關係.為制訂和選擇疾病預防措施,編制區域衛生規劃和制訂衛生政策提供重要依據。疾病統計也為評價疾病防治措施和衛生政策實施的效果提供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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