疊詠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疊詠體
  • 類型:民歌體
基本釋義,篇章舉例,表達效果,

基本釋義

“疊詠體”指篇章結構上章節迴環復沓、反覆詠唱的民歌體,該體式在《詩經》中的運用非常顯著。重章復唱是口語文學中常見的樣式。這一樣式的最初形成是為了便於歌唱、記憶和傳誦,因而在復唱中不斷地使用一個調子甚或是相同的句式,有時只要換一兩個詞語。這也形成了《詩經》篇章結構和語言上的一大特色。據統計,這種重章復唱的形式,在《詩經》的305篇中,占了一半以上,並多集中在《國風》、《小雅》部分。

篇章舉例

詩經》中疊詠體詩歌,主要集中在民歌並民歌短章中,這與短章民歌含意的單純性、口頭性,偏重於抒情性有關。民歌多是“飢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在某一特定的場合,即興而發的作品,因此其體制往往較簡短。簡短,在達意上會受到限制,從而需要多章反覆,增加某些詞義,以取得完整達意的目的。同時,由於它的口頭傳唱性,只有多利用疊句(完全相同句子的重出)和重章,才便於記憶和傳唱。另外,民歌有感而發的濃郁抒情性,也需要靠一唱三嘆的反覆,以達到充分發泄的目的。除此之外,疊詠體的產生,與民間經常流行的對歌形式(倡和、問答體)也有密切關係。從民歌的產生和上古習俗來看,民歌多產生於集體活動之中或彼此對答交流之中,很少有沉思默想的獨白。例如在群體的勞動中,或伐木,或採集,有人觸景生情,興發而唱,就會引起有同感的同伴們的接語而歌,由於受到起始者思想感情、語句、格調的啟發和限制,後續者就會很自然的以復沓的形式相承相接,從而出現所謂重章疊句的情況。從歌詞內容來看,可以構想像《魏風·伐檀》、《周南· 苡》和《魏風·十畝之間》等歌,就是在集體勞作中產生的。一群伐木者感到勞動的艱辛,又想到自己終年的勞動果實,竟被一群自命為“君子”者們掠奪一空,從而心中充滿不平,一時怒火中燒,相遞而歌;一群婦女,在山地田野從事採集活動,看到採獲物(芣苡)越來越多,心中充滿欣喜,於是互相你倡我和地唱了起來。一群採桑女們,在一天的繁重勞動結束之後,於桑田內外,用歌聲互相招呼,相約一起歸去。像這樣一些小詩,都是在互相交流、倡和、對語中產生的,無形中在形式上也就有了規定性,即以首唱者的首章為模式,相遞重章疊句而歌。而在男女愛情中,用互相問答的對唱來交流、抒情,更是古代普遍的習俗。詩中的《鄭風·籜兮》就是記述男女相邀倡和的詩篇;《鄭風·溱洧》也記述了男女遊春戲嬉時的對答之詞;《鄭風》中的《女曰雞鳴》和《齊風·雞鳴》,則是夫婦之間的互相對答。這種普遍的對歌形式,應該說也是《詩經》疊詠文體的重要淵源。當然,需要說明的是,經過採集而入樂的《詩經》作品,多已經過改編或重製,有的被刪節,如《鄭風·籜兮》只收女之“倡”,未錄男之“和”;《衛風·木瓜》只記男之“和”,未錄女之“倡”。還有的則似乎被壓縮改寫,如《溱洧》就是有敘有對,由第一人稱而變為了旁觀者記敘。這說明《詩經》中現存的作品,雖有民間歌詞為藍本,但在編制入樂過程中,已經過樂師按樂譜的需要(當時“以聲為用”,重章不重詞),或出於其他什麼目的,而被刪改重編過了,我們今天所看到的,乃是經過“刪詩書,定禮樂”(非必孔子或孔子一人所為)之後的樂章之詞。但其源於民歌的疊詠形式,還是被大量保留了下來,成為我們研究上古詩歌藝術特徵和成就的文本。

表達效果

詩經》作品中的疊詠體及其各類樣式,既與它作為民歌的口頭性有關,也與它作為入樂的歌詞性質有關。另外,《詩經》作品產生的時代早,是短小的四言句式,從而詞語的容量受到較大的限制。鐘嶸在其《詩品序》中,曾評論“四言”說:“每苦文繁而意少”,是說一個很簡單的意思,也要用多句來表達。這當也是促使它構成多章疊詠的原因之一。 總的看來,疊詠是《詩經》作品的一個重要特色。這種重複中有變化,變化中又有重複的章法,無形中使全詩產生出一種整體的節奏感;並在迴旋反覆的詠嘆中,使主題突出,又起到充分抒發感情的作用,比起其他詩歌體式,別具一種樸素之風、興味悠長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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