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陽市發展和改革局

當陽市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當陽市發展和改革局
  • 所屬地區:當陽市
  • 管理範圍:發展和改革
  • 屬性:政府機關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辦公地址,

機構職責

(一)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經濟社會發展態勢,研究全市經濟運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的主要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參與組織重要經濟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貫徹實施。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物價等方面的情況;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並提出建議。
(四)研究論證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方案;負責有關專項改革開放方案實施中的銜接工作;協調解決企業上市和上市公司有關問題。
(五)負責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組織提出全市重點項目計畫草案;安排市級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會同相關部門安排市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使用,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查。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突出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主要問題。
(七)負責組織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組織實施區域協調發展總體戰略和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落實西部開發、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落實生態文化旅遊、長江經濟帶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城鎮化發展戰略和相關政策。
(八)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定人口與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
(九)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解決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突出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的有關工作;組織落實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
(十)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處理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問題。
(十一)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
(十二)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協調處理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秘、會議組織、文電檔案管理、政務信息、建議提案承辦、電子政務、政務公開、信訪、目標責任制管理、督辦、接待等機關日常政務;承擔機關黨群工作、紀檢監察、人事管理、機構編制、財務管理、部門預算、資產管理、保密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普法宣傳、後勤服務及老幹部工作等行政事務。
(二)國民經濟綜合科
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進行全市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分析研究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及時提出措施建議;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報告;研究改革和完善年度發展計畫的編制工作,指導全市經濟形勢監測分析和年度計畫編制工作;擬訂並協調安排重要物資儲備計畫;起草重要政策檔案;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的重大問題;承擔新聞發布和信息引導工作;參與地方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工作;按規定參與指導協調和監督招投標工作。
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
研究全市經濟社會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跟蹤調查研究改革開放的方針、政策的實施情況,及時提出對策建議;對關係重大的深層次和全局性問題進行超前研究;協調解決上市公司有關問題。
(三)投資科(市重點項目辦公室)
研究市內有關投資的調控政策,提出計畫期內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狀況;提出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安排市預算內投資計畫;負責全市財政性資金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
加強對重點建設項目的策劃、協調、督辦、檢查、考評和管理;按照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許可權,負責市級重點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概算調整審核,參與市級重點項目竣工驗收及可行性研究的審查工作;承擔全市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協調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管理與固定資產投資有關的標準定額工作。
負責行政審批工作,受理許可權內所有行政審批項目,與職能科室溝通銜接,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核准、備案事項,履行行政許可職能。
組織開展對重點建設項目的稽查;跟蹤檢查市內和相關行業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市預算內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按國家有關規定對違規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四)工業科(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提出全市推進工業結構戰略性調整、促進工業協調發展的總體思路、政策措施和項目,組織擬訂跨部門的工業發展政策;綜合分析工業發展的突出問題,研究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組織擬定綜合性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落實情況;統籌工業發展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按規定許可權做好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含合資項目)審核、審批、核准、備案;組織協調全市企業技術創新能力體系建設。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的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
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業管理;負責全市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全市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參與協調有關電價的測算報批和監管工作;指導能源科技進步和能源裝備工作;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淘汰煤炭落後產能和煤礦安全改造工作;履行政府能源對外合作和管理職能;協調能源儲備工作。
研究提出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規劃;負責各種運輸方式之間的綜合平衡及發展中問題的協調;銜接項目布局,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有關交通建設項目;銜接平衡全市交通項目的年度投資計畫及專項資金計畫;參與研究、審核交通戰備發展規劃和計畫。
研究分析財政貨幣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研究提出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的建議,參與重要價格的制定;推進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的監控和協調,研究和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問題。
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外貿發展戰略、規劃;負責組織安排利用外資、境外投資項目的審核和申報;組織安排和監督利用國外貸款項目實施和資金的使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地方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編制全市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並負責指導和監督計畫的實施。
(五)農業科
研究提出全市農業與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組織編制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計畫;編制農業、林業、水利等行業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檢查監督計畫的執行情況;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情況的監測和分析,提出調控措施和政策建議;參與研究農村經濟體制體制改革,統籌城鄉發展,增加農民收入,最佳化農業生產力布局等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組織落實區域經濟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參與協調與周邊縣市的區域合作;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擬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災害防治和地震預防規劃和政策措施;擬定並組織實施老區經濟開發計畫、以工代賑計畫;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和環境整治規劃。
研究擬訂和督促落實全市開發區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指導擬訂和審核開發區發展規劃;負責開發區設立的審核和申報工作;負責開發區發展建設的調查研究和協調工作。
(六)社會科(市醫改辦公室)
綜合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問題;組織擬訂和審核各類學校總規模、校園總體建設規劃,編制社會發展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安排社會發展市財政性建設投資。
研究提出全市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並指導實施服務業發展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服務業經濟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負責全市服務業重點建設項目的立項、檢查、監督實施。
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相關突出問題。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建議;組織實施和指導推進全市醫改工作;檢查督辦醫改工作的落實;負責醫改工作的對外宣傳和信息發布等;承辦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落實鄂西生態文化旅遊圈建設的專項規劃;負責專項規劃、縣(市)級規劃、重點建設項目組織方案等銜接落實工作;負責生態文化旅遊等相關資源整合、協調和督辦落實工作;負責全市生態文化旅遊重點項目的策劃、協調督辦和管理。
擬定物流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物流中心的發展戰略及重大政策的建議;負責物流協會及行業管理;負責物流業重大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
(七)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
綜合分析全市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戰略問題;組織擬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的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實施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
綜合分析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高技術產業進步的規劃和政策;做好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統籌信息化的發展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

人員編制

市發展和改革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工會主席1名;科長(主任)職數7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為1名。

其他事項

(一)市發展和改革局與市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業管理由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業管理由市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負責。
2.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擬訂電力行業發展規劃;參與電價制定、整頓、改革;負責電力投資項目的管理;指導農村電氣化發展規劃及改革。市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根據市發展和改革局制定的年度發電總量目標,分解下達發電企業的發電計畫,安排平衡全市電力生產。
3.重要商品進出口管理。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市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負責在市發展和改革局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煤炭的進出口計畫由市發展和改革局會同市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在進出口總量計畫內進行分配並協調相關政策。
4.外商投資管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由市發展和改革局會同市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等部門擬訂,由市發展和改革局與市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聯合發布。
5.境外投資管理。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市境外投資項目的審核、審批和上報。市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由市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市發展和改革局與市交通運輸局關於鐵路方面的職責分工:
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提出鐵路建設發展規劃,負責鐵路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的協調,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鐵路建設項目,承擔市支援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市交通運輸局負責鐵路行業管理協調,指導鐵路運營服務文明視窗建設。

辦公地址

地址:當陽市友誼路5號
郵編:444100
當陽市發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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