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常照射

異常照射

放射衛生防護中的術語。指輻射源失去控制,使工作人員和公共受到超過為他們所規定的正常情況下劑量當量的照射。如事故照射應急照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異常照射
  • 外文名:abnormal exposure
  • 領域:放射衛生防護
事故照射,應急照射,處理方法,
異常照射是指當輻射源(如核電站)失去控制時,工作人員和公眾所接受的可能超過為他們所規定的正常情況下的劑量當量限值的照射。
放射源失控條件下工作人員或公眾受到的超過劑量限值的照射。可分為事故照射和應急照射。事故照射是指在事故情況下人員非自願接受的超過正常限值的照射。遇此情況時,要採取善後措施限制事態的發展,限制個人照射量。人員受到事故照射的劑量應有詳細記錄,並報有關部門存檔。受照劑量超過0.1Sv(希)(10rem)的人員,應及時給予醫學檢查和必要的處理。

事故照射

事故照射是異常照射的一種。指在核事故情況下受到的非自願的、意外的照射。自上世紀70年代以來,一些國家的核反應裝置相繼發生過不同程度的事故:日本的核反應堆曾發生過8起事故,其中5起是運行事故,3起是停堆後發生的事故。1988年6月以前,前蘇聯的44座核電站發生過30起事故,其中19起事故不得不使反應堆停止運行。美國政府核事故專家透露,1979年發生在三哩島的核電事故中有62噸堆芯熔化,後果比原來估計的嚴重的多。影響最嚴重的一次核事故是1986年4月發生在原蘇聯的切尓諾貝利核電站的事故。

應急照射

異常照射的一種。在發生事故時,為了營救遇險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受照等應急目的而自願接受的照射。在發生嚴重事故時,工作人員所受的應急照射劑量可允許比正常情況下的控制量放寬一些,但對這種照射必須事先經過周密的計畫,由本單位領導及防護部門負責人批准,除了救生行動外,在一次應急事件中全身照射的有效劑量不得超過0.5Sv(希)(50rem),皮膚的當量劑量不得超過5Sv(希)(500rem)。

處理方法

初期醫學處理是指受照人員轉送至醫療專門機構之前這段時間內所採取的醫學措施。其主要內容是首先儘快地確定事故對人體的照射方式; 對受照或受污染的嚴重程度做出定性乃至定量的估計,並在此前提下決定醫學處置方針進行初期處理。然後在觀察和處理的過程中,逐漸積累和修正定量資料,調整處理方案和對預後的估計。放射事故的正確處理,需要多學科人員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其中包括醫師、現場防護人員、劑量監測人員及管理人員等。這種協同工作的組織平時即應建立起來,訂出事故處理的預想方案,並經過一定的訓練。
對緊急受照人員,如所受照射的劑量是可控制的,並且預訂外照射劑量當量不超過年劑量限值的兩倍,或內照射不超過年攝入量限值,則初期醫學處理主要是在進入現場前服用適當的抗輻射藥物,或服阻止放射性物質吸收的藥物以及相應的醫學與劑量監測。如超過上述限值,或難以即刻查明劑量或意外地發生較嚴重的內照射、污染或創傷時,則應按下述事故照射處理。
事故照射後,應儘快地確定事故的大小和受照的嚴重程度。這需要各方面資料的綜合分析,包括受照者的主訴,物理劑量的測定、生物樣品的分析、臨床表現和有關的檢查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