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分十三科

元湯重《畫鑒》述:“世俗立畫家十三科,山水打頭.界畫打底。”
元陶宗儀《輟耕錄》所載“畫家十三科”,分為:一、佛菩薩相;二、玉帝君王道相;三、金剛鬼神羅漢聖僧;四、風雲龍虎;五、宿世人物;六、全境山林;七、花竹翎毛;八、野騾走獸;九、人間動用;十、界畫樓台;十一、一切旁牛;十二、耕種機織;十三、雕青嵌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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