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地區行政公署關於加快酒店業餐飲業發展的意見

畢節地區行政公署關於加快酒店業餐飲業發展的意見

畢節地區行政公署關於加快酒店業餐飲業發展的意見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7號)精神,為加快我區酒店業、餐飲業發展的步伐,推進酒店業、餐飲業實現跨越式發展和轉型升級,帶動相關產業發展,結合實際,現就加快全區酒店業、餐飲業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快酒店業、餐飲業發展的思路、原則和目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畢節
  • 引文:貴州畢節人民政府網站
(一)發展思路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畢節試驗區建設的總體要求,以培育市場化、現代化的大型酒店業為龍頭,以推進餐飲業跨越式發展為主導,以培育名店、名宴、名火鍋、名菜、名點、名小吃為支撐,以提高酒店業的綜合服務水平為依託,以弘揚畢節飲食文化、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為目標,推進畢節經濟社會發展的歷史性跨越。
(二)發展原則
1、酒店業發展原則:堅持政府引導,科學規劃,改善環境,合理布局;堅持統籌兼顧,分類指導,適量發展,有序推進;堅持企業自主,綠色環保,節能降耗,高效管理;堅持自主創新,轉型升級,內外結合,優勢互補;堅持專業標準,培育品牌,最佳化服務,提升內涵。
2、餐飲業發展原則:堅持規範指導,整體提高;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社會;堅持挖掘精品,培育品牌;堅持突出特色,體現風格;堅持繼承與創新並重,“走出去”與“引進來”相結合。
(三)發展目標
1、酒店業的發展目標:一是發揮畢節作為黔川滇三省交界的區位優勢,推進酒店業的結構調整,力爭在“十一五”期間新建五星級酒店2家以上,四星級酒店8家以上,各縣(市)新建三星級酒店3家以上;二是充分發揮旅遊資源豐富的優勢,引進國內外知名酒店企業到我區發展連鎖店,鼓勵區內酒店業與區外大型酒店集團聯盟,實現管理上的創新;三是創新酒店業發展形式,大力發展經濟型酒店、綠色節能型酒店等;四是推進酒店業市場化進程,對國有性質的酒店業進行產權制度改革,推進國有酒店業向市場化方向轉變,建立完善現代酒店業發展的工作機制。
2、餐飲業發展的目標:一是加快餐飲業經濟發展步伐,力爭發展速度年均增長25%以上;二是引導和督促餐飲業嚴格執行行業標準,提高餐飲業規範化管理水平;三是創新餐飲業發展模式,推進餐飲業品牌建設,實現由粗放型、單一型向規模型、複合型轉變;四是扶持連鎖經營,實施品牌戰略,每年新增5至8個連鎖餐飲店;五是挖掘和培育畢節地區名店、名宴、名火鍋、名菜、名點、名小吃精品,力爭每年培育10個以上名店、3個以上名宴、5個以上名火鍋、30個以上名菜、20個以上名點、12個以上名小吃;六是在地區所在地建立名小吃一條街2條以上,各縣(市)建立名小吃一條街1條以上,提升我區餐飲業知名度;七是完善名店、名宴、名火鍋、名菜、名點、名小吃品牌建設工作機制,每年至少舉辦1次飲食文化節。
3、酒店業、餐飲業在全區GDP中的比重逐年上升,到“十一五”末由現在的0.78%上升到5.1%。
二、酒店業、餐飲業發展的扶持政策
(一)酒店業、餐飲業投資者,應先向商務主管部門申請備案登記,由各級商務主管部門牽頭協調相關部門,按《畢節地區投資者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二)酒店業、餐飲業用地,在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區內國有企業利用原國有劃撥土地與投資者聯合興辦現代酒店業、餐飲業,且投資者為國有企業的,土地使用權經批准可以採取保留劃撥方式處置,但保留劃撥土地的期限不超過五年;屬以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利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等形式參與興辦大型現代酒店業的,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辦理用地手續。
(三)對四星級以上的酒店,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可採取先征後返的方式,由各縣(市)人民政府按適當比例返還作為酒店外規劃範圍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的專項經費;工商管理費從登記註冊之日起12年內免收;排污費按照國家規定收取後,企業可申請排污治理項目,按照項目總投資給予30%的優惠;城市衛生費按照收費標準優惠5%。
(四)對星級酒店業用水用電給予優惠。對二星以上(含二星級)旅遊賓館(酒店)及旅遊定點飯店用水價格按當年當地商業用水價格(不含污水處理費)為基礎優惠l0%執行。二星級以上(含二星級)旅遊星級賓館(酒店)用電價格按當年目錄電價(商業用電)為基礎優惠10%執行。上述用水用電優惠政策試行期限為5年。
(五)酒店業、餐飲業涉及到的稅收問題,按國家有關稅收政策辦理。同時投資者在入戶、職稱評定、子女入學等方面與當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三、酒店業、餐飲業發展的工作措施
(一)建立酒店業、餐飲業發展促進基金。行署每年安排150萬元資金用於發展酒店業、安排50萬元資金用於發展餐飲業,各縣(市)每年要安排50萬元資金髮展酒店業、餐飲業。主要用於扶持四星級以上酒店業提升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推進餐飲業發展,提升酒店業、餐飲業硬體設施的貸款貼息補助等。
(二)強化分類指導。結合各縣(市)實際,力爭在3至5年內培育建設30家三星級以上特色酒店,創建一批具有畢節特色和畢節飲食文化內涵的特色品牌酒店集團,引導酒店業、餐飲業向環保節能型轉變、向綠色健康型轉變,提升酒店業的綜合水平。
(三)加強巨觀調控和政策引導。各縣(市)應將星級酒店布局、名小吃一條街等納入城市建設規劃,確定“十一五”期間酒店業、餐飲業發展的目標、規模和總體布局;要結合實際,配套相應政策,制定工作措施,加強引導和管理,為酒店業、餐飲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要建立本縣(市)的“名小吃一條街”,積極支持“名小吃一條街”餐飲業的建設、發展,提升畢節飲食文化品位,使名小吃一條街發展成為有特色、有品牌、有規模的飲食業群體。
(四)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引進國內外知名酒店企業到我區發展星級酒店,引進國內外先進餐飲業集團到我區開展連鎖經營,支持區內酒店業、餐飲業實行加盟連鎖,努力推進我區酒店業、餐飲業向“高質量、高品位、高素質”的目標轉變,實現經營方式和管理方式的創新。
(五)培育地方飲食品牌。挖掘我區名店、名宴、名火鍋、名菜、名點、名小吃精品,鼓勵餐飲企業不斷擴大規模,提升品牌效應,增強競爭力。積極支持烹飪、飯店行業協會組織畢節餐飲企業參加省內外各種比賽,讓畢節名小吃擠身於全省乃至全國優秀名優名小吃之列。積極鼓勵和幫助我區有條件的地方名小吃“走出去”,進一步發展壯大。在保護和發展好傳統飲食品牌的同時,積極鼓勵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根據時代發展和消費者的需要,不斷挖掘、創新畢節地區美食精品。
四、加強對酒店業、餐飲業發展工作的領導
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酒店業、餐飲業發展工作的領導。要建立健全落實優惠政策的考核考評機制,組織各有關部門對落實優惠政策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要建立健全推進酒店業、餐飲業發展的保障機制,加大市場整治力度,打擊各種損害消費者利益、損害行業利益的違法行為,改善酒店業、餐飲業的發展環境;要建立健全投訴查處工作機制,保護投資者和企業的合法權益。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大酒店業、餐飲業資源整合的引導力度,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酒店業、餐飲業發展規劃及行業管理辦法,按國家酒店分等定級規定標準,抓好酒店企業、餐飲企業的分等定級工作;要組織開展好企業間、區內外同行業間的交流活動,加強烹飪、飯店行業協會人才隊伍建設,積極開展技術諮詢,提高酒店業、餐飲業整體經營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要建立和完善自律機制,加強行業自律建設,充分發揮烹飪、飯店行業協會在政府和企業間的橋樑、紐帶作用,積極開展行業培訓、行業認定、行業交流、行業自律和信息服務等活動,規範經營行為,倡導誠信經營,促進全區酒店業、餐飲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二00八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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