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父得玉

田父得玉

魏田父有耕於野者⑴,得寶玉徑尺⑵,弗知其玉也,以告鄰人。鄰人陰欲圖之⑶,謂之曰:“此怪石也。畜之,弗利其家⑷,弗如復之”⑸。

田父雖疑,猶錄(26)以歸⑹,置於廡下⑺。其夜玉明,光照一室。田父稱家大怖⑻,復以告鄰人。鄰人曰:“此怪之徵,遄棄⑼,殃可銷⑽。”於是遽而棄於遠野⑾。

鄰人無何盜之⑿,以獻魏王。魏王召玉工相之⒀。玉工望之,再拜卻立⒁,曰:“敢賀大王得此天下之寶⒂,臣未嘗見。”

王問價。玉工曰:“此玉無價以當(22)之。五城之都⒃,僅可一觀。”魏王立賜獻玉者千金,長食上大夫祿⒄。

――節選自尹文⒅《尹文子·大道上》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田父得玉
  • 性質:典故
  • 時代:魏
  • 主角:田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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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魏國有個在野外耕作年老的農夫,揀到一塊直徑有一尺的寶玉,但他不知道這是一塊寶玉,便把此事告訴了(他的)鄰居。鄰居暗中盤算想要拿到寶玉,對農夫說:“這是一塊鬼怪石頭,如果收藏起來,對你的家庭不吉利,還不如把它再放回原處去。”
那農夫雖然心中疑惑,還是把它帶回家中,放在房廊之下。當夜寶玉通明,光照亮了整個房子,農夫全家驚恐萬狀,又把發生的事告訴鄰居。鄰居說:“這就是鬼怪的徵兆,趕快丟掉,災禍就可以消除。”於是老農夫就(把寶玉)丟到很遠的野外去了。
那鄰居沒等多久就偷偷去把它偷取回來,用來獻給了魏王。魏王讓玉工來鑑別,玉工遠遠一看,朝魏王跪拜,然後站起來說:“我冒昧地恭賀大王得到了這塊天下名寶,這樣的(稀世珍寶)臣曾經沒見過啊。”
魏王問那玉石的價值,玉工說:“這是無價之寶。就是拿五座城來換,也就只讓看一眼。”魏王立即賞賜給獻玉人千斤金子,永遠享受上大夫的俸祿。

字詞注釋

1. 魏:魏國,戰國時諸侯國之一,都城在現在河南省開封市西北。田父:年老的農民。
2. 徑尺:直徑一尺。
3.其:那。
4 陰:暗中。圖:圖謀,謀取。
5. 畜:收藏,保留。
6. 復之:把寶玉放回原處
7. 猶:還。錄:拿,取。
8. 廡(wǔ):廊,廂房。
9.明:發出亮光。
10. 稱家:全家。怖:恐懼。
11. 遄(chuán):快速,迅速。遄棄:趕快丟棄。
12. 銷:去掉。
13. 於是遽(jù):於是:因此,就這樣。遽:立即
14:表修飾。
15. 無何:沒等多久,無幾何。
16. 相(xiàng):察看,鑑別。
17. 再拜:古人行禮的一種方式,跪拜兩次。卻:退。
18. 敢:謙詞,有“冒昧”的意思。
19. 五城之都:泛指天下的名都。即以五城為價,才可以看上一眼。
20. 長食上大夫:永遠享用上大夫的俸祿。
21.田父:年老的農民。
22:錄:取。
23:詐:欺騙。
24:食:享用,享受。
25:當:替換,交換。
26:上大夫:僅次於卿的官職。
27:得:撿到。
28: 尹文(約公元前350-前285):又稱尹文子,戰國中期齊國思想家。齊宣王時在齊國都城臨淄稷下學宮講學。他強調名實一致和法治。
29:《尹文子》由後人收集尹文的文章編撰而成的集子:系戰國時墨家後學之作,大都是先秦人物故事、寓言小品,文簡理豐,辭約而精,現存《尹文子》二篇,系魏晉人偽托之書,分《大道上》、《大道下》二篇,其大旨本黃老刑名家言,泛論大道無形,檢形定名,以仁義禮樂名法刑賞為治世八術。
30:錄:取。
31:敢:謙辭,有“冒昧”的意思。

知識鉤玄

畜(xù)
今常用義:畜養。文中古義:收藏,保留;如“畜之弗利其家”。
今常用義:記載,抄寫。文中古義:取,拿;如“猶錄以歸”。
今常用義:有勇氣,有膽量。文中古義:謙詞,有“冒昧”的意思;如“敢賀大王得此天下之寶”。
今常用義:動詞,吃。文中古義:副詞,曾經;如“臣未嘗見”。
今常用義:吃。文中古義:享用,享受;如“長食上大夫”。
今常用義:文中用義:災禍。
[一詞多義]
(1)名詞,直徑;如“得寶玉徑尺”。“能以徑寸之木,為宮室、器皿、人物”。《核舟記
(2)名詞,小路;如“野徑雲俱黑,江船火獨明”。《春夜喜雨
(3)副詞,直接;如“少時,一狼徑去”。《
(1)副詞,暗中;如“鄰人陰欲圖之”。
(2)名詞,水的南面,山的北面;如“指通豫南,達於漢陰”。《愚公移山
(3)名詞,陰天;如“朝暉夕陰,氣象萬千”。《岳陽樓記
(1)名詞,徵兆,跡象;如“此怪之徵”。
(2)動詞,遠行;如“人不寐,將軍白髮征夫淚!”《漁家傲
相(xiàng)
(1)動詞,察看,鑑別;如“魏王召玉工相之”。
(2)名詞,古代官名,後指相國、丞相、宰相;如“王侯將相寧有種乎?”《陳涉世家
1. 形容詞用如動詞
“其夜玉明”中的“明”原來是形容詞,原意是“明亮”,這裡用如動詞,可譯為“發出光亮”;該分句可譯為“那天夜裡玉發出光亮”。
2. 動詞用如狀語
魏王賜獻玉者千金”中的“立”, 原意是“站立”,在句中作謂語動詞“賜”的狀語,可譯為“立刻”、“馬上”;該分句可譯為“魏王馬上賜給獻玉的人千金”。
[文言句式]
(1)“此怪石也”中的“此”是判斷主語,“怪石”是判斷謂語,“也”幫助判斷;該分句可譯為“這是一塊怪石”。
(2)“此怪之徵”中的“此”是判斷主語,“怪之徵”是判斷謂語;該分句可譯為“這就是怪石作怪的徵兆”。
2.省略句
(1)省略主語
①“於是遽而棄於遠野”之前省略主語“田父”,即“(田父)於是遽而棄於遠野”;該分句可譯為“於是農夫趕緊將那玉丟到很遠的野外”。
②“長食上大夫”之前省略主語“獻玉者”,即“(獻玉者)長食上大夫”;該分句可譯為“(獻玉的人)永遠享受上大夫一樣的俸祿”。
(2)省略賓語
①“以告鄰人”之中,介詞“以”之後省略賓語“之”,代得到寶玉這件事,即“以(之)告鄰人”;該分句可譯為“將這事告訴了他的鄰居”。
②“置於廡下”之中,動詞“置”之後省略賓語“之”,代寶玉,即“置(之)於廡下”;該分句可譯為“農夫把寶玉放在廊下”。
(3)省略介詞
①“畜之弗利其家”之中,動詞“利”之後省略介詞“於”,可譯為“對”、“對於”,即“畜之弗利(於)其家”;該分句可譯為“收藏它,不利於家人的”。
②“以獻魏王”之中,動詞“獻”之後省略介詞“於”,引出動作對象,即“以獻(於)魏王”;該分句可譯為“鄰居將玉石獻給了魏王”。
“得寶玉徑尺”之中,“徑尺”在句中作賓語“寶玉”的定語,定語後置,該句正常語序是“得徑尺寶玉”;該分句可譯為“揀到一塊直徑有一尺的寶玉”。
“魏田父有耕於野者”之中,介詞短語“於野”在句中作動詞“耕”的狀語,狀語後置,該句正常語序是“魏田父有於野耕者”;該分句可譯為“魏國有個在野外耕作的農夫”。

欣賞評點

這個故事說明:真的可能被誣為假,最後又恢復其本來面目,寶玉被誣為怪石而被騙走,終於又被確認為寶玉。這和野雞訛為鳳凰以致弄假成真恰恰相反。同樣屬於名實相違的現象,假話不可以輕信,農夫受騙即在於此。誣名可以得實,騙子亦可能得逞,鄰人即屬於此。這和卞和獻玉頗為相近,也是真的不被賞識而險遭埋沒,尹文子所說的是非即真偽,從長遠看,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但是,真的美的東西有時並不被了解而獲得其價值,如寶玉被誣為怪石而被棄。尹文子把深奧抽象的名實問題引入日常生活,與具體的社會問題密切結合,更具有通俗性和實際意義。

自能測試

1下列語句中加點的字詞解釋正確一項是( )
A.以告鄰人。 (介詞,就)
B.鄰人陰欲圖之。 (它,代寶玉)
C.猶錄以歸。 (介詞,把)
D.敢賀大王得此天下之寶。 (代詞,這)
2.解釋下列句子中加點的字詞:
A.光照一室。 ( )
B.置於廡下。 ( )
C.復以告鄰人。 ( )
D.僅可一觀。 ( )
3.翻譯下列語句
A. 於是遽而棄於遠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無價以當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這則寓言給我們的啟示是什麼?(用自己的話作答)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仔細閱讀描寫“鄰人”言行的文字,說說“鄰人”是怎樣的人?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魏田父得到寶玉又失去寶玉的原因是什麼?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參考答案]
1. B.( A.介詞,把,將;C.連詞,表示修飾關係,相當於“而”;D.結構助詞,的) 2.A.(整個房子) B.(放)C.(又)D.(看一次)3.A. 於是農夫趕緊將那玉丟到很遠的野外。B. 這玉沒有價可以買得了它。4.本篇寓言揭露和鞭撻了那些用卑劣手段獵取高官厚祿的人,同時對有寶不識、唯他人之言是從的愚者也提出了勸誡。5.用謊言、盜竊等手段獵取高官厚祿的人。6。在這裡,魏田父得到寶玉又失去寶玉的原因有很多 根本原因:他有眼不識美玉 直接原因:鄰人的欺騙導致他失去這塊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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