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心理學(一種心理學改造運動)

生態心理學(一種心理學改造運動)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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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心理學(ecological psychology),心理學的一個分支。套用生態學觀點研究個體行為原因的一門學科。心理學研究多集中於單個個體對單個刺激的反應,也承認社會變數對理解行為的重要作用,而心理學的生態觀則進一步強調個體行為與其環境條件(人際的、社會的、自然的)是不可分割的。美國堪薩斯大學的巴克和賴特對兩個小城鎮公眾行為所作的精心分析,是一項典型的研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生態心理學
  • 外文名:Ecological Psychology
  • 出現時間:二十世紀中後期
  • 導致原因:生態系統失衡
  • 起源於: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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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生態心理學”這一術語多指產生於 20 世紀40—70 年代 ,由勒溫 、巴克、吉布森、奈瑟、布倫瑞克等人開創的生態學取向的心理學研究, 即將生態學的理論和方法引入到心理學研究中來, 用生態學的理論和方法來改造傳統心理學 。它是從主流心理學內部發起的對主流心理學的批判和改造, 針對主流心理學實驗方法的“人為性”缺陷 ,將生態學的觀點引入心理學研究領域 , 倡導心理學研究的生態化 。生態學的研究方法直接影響了生態心理學的研究取向。生態心理學強調自然觀察和現場研究, 主張心理現象只能在“背景”中被理解 ,心理學研究對象必須由實驗室行為轉向現實生活行為, 由只考察有機體個體轉向考察有機體和環境的相互關係。生態心理學的研究方法是生態學的野外觀察法對人的研究的自然回歸。
生態心理學在方法論上倡導將互動作用原則作為主要研究原則。具體來說,就是主張實際生活環境的研究原則、多元方法選擇原則、多元互動解釋原則。這些原則帶來了心理學研究模式的轉向:從探討思辨中或實驗室中的心理向探討真實環境中的心理轉變;從人的心理內部機制的探求轉向對人和環境互動關係的探求;從對理論模型的追問到對理論背景與實驗設計之間匹配的關注;從分析性思維模式為主轉向綜合性思維模式。

廣義狹義

生態心理學有廣義和狹義之分,我們通常所說的是指狹義生態心理學。狹義生態心理學的兩大理論核心是以巴克為代表和以吉布森為代表的理論範式,其他人的思想都基本上在整合和延伸他們的思想的基礎上展開的。作為一種研究取向,可以把狹義生態心理學初步界定為:生態心理學是一種強調研究動物(人)-環境互動體的動態互動過程,尤其傾向於研究生態環境中的具有功能意義的心理現象的取向。
生態心理學是一種伴隨著主流心理學的發展而發展的取向,但是它一直處於心理學研究的邊緣地帶,倍受冷落。隨著一批倡導生態心理學的心理學工作者的努力,特別是當主流心理學陷入困境之後,生態心理學由於它自身的優勢逐漸受到人們的關注。
生態心理學以生態哲學作為新的基礎,以互動作用原則為中心原則,以生態效度的實驗研究法和自然主義研究法等為主要方法,通過揭示人和環境的互動關係來研究、解釋和預測現實生活中的行為和心理現象。與傳統主流心理學相比,它更加符合社會生活對心理學研究的迫切需要並且也更加符合人的心理的真實情況。因此,目前,它在心理學的各種分支領域中都有廣泛的研究和套用。

領域

在心理諮詢與心理治療領域,歷來有內因論與外因論兩大對立派別。分析學派(或稱心理動力學派)強調驅力(drives)、需求(needs)與動機(motivation)等內在因素的作用;行為學派則強調外在因素,主張通過控制外界刺激或獎懲強化作用來改變個人行為。
而行為的生態觀則包容內在因素與外在因素,強調二者相互作用,而不苛求分辨孰因孰果。近年來廣為流行的認知行為療法以及家庭治療便是套用此理論的典範。生態心理學認為,在心理諮詢與治療工作中,只有將促進個體心理成長與改變外界環境有機地結合起來,二者相互調適,同步改變,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長遠和穩定的效果。

發展

生態心理學可以補充和修正傳統主流心理學的不足和錯誤,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為當代心理學出現的一些理論問題提供新的視角。當前心理學呈現出四種主要的發展趨勢:高新化、綜合化、本土化和實用化,生態心理學是一種與這些發展趨勢相暗合的研究取向。因此生態心理學是一種有生命力的研究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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