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之戰

甘之戰

夏後氏的首領在其父死後,通過武力排除各反對力量,最終登上華夏部落聯盟領袖之位。甘之戰是啟討伐不服他最高領袖地位的有扈氏的戰爭。戰爭進行得很激烈,最終夏後氏獲得勝利,啟得以建立中國第一個王朝夏朝

基本介紹

戰爭背景,戰爭地點,戰爭過程,戰爭意義,

戰爭背景

時代甚至更早,華夏部落聯盟的領袖已常常數代連續產生於同一氏族甚至同一家族,這是傳說中黃帝少昊顓頊、堯、舜等均有百餘歲的根本原因。但這種繼承法與後來的“夏傳子、家天下”有本質的區別,即領袖之子並沒有“法定”的繼承權,繼任者的產生要經過議事會的討論和認可,儘管在任領袖之子常會被優先提名,但起決定作用的還是被提名者的資歷與才能,這是因為當時的生存鬥爭還很艱難,要求領袖人物有非凡的鬥爭經驗與組織才能。但是,隨著社會財富的積累、社會分化的加劇以及王權的產生,大大小小金字塔頂端的領袖職位同受到讚美的財富一道成為追逐的對象,開始有了權力之爭。如在堯舜之際,傳說之父極力反對以“天下讓舜”,自己“欲得三公。怒甚猛獸,欲以為亂”,因而被誅殺於羽山;又如禹伐三苗,也與“三苗之君”曾參與過這種權力之爭有關。
甘之戰(侯震作品)甘之戰(侯震作品)
舜以後,王權進一步強化,傳說禹塗山會盟時“執玉帛者萬國”,“朝諸侯之君會稽之上,防風之君後至,而禹斬之”。此塗山就是河南嵩縣的三塗山,亦即會稽山,正在夏人活動中心地區附近。可見經鯀、禹兩代經營,夏後氏已形成一支強大的勢力,為夏王朝的建立奠定了基礎。隨著王權的產生,氏族制度的機關已部分被改造,部分被拋棄,唯繼任領袖的人選要經議事會認可的形式尚存。而從舜到禹正處於社會大發展的時代,各種人才輩出,首先被舉為禹繼任者的是當時曾掌五刑、負責獄訟皋陶。皋陶先禹而死,部落聯合體議事會又推舉了益,即伯益。他是顓頊和少典氏的後裔,又名大費,與皋陶有一定的血緣親屬關係,曾協助禹平水土,有功而受到舜的器重,被任命為掌管山澤、調馴鳥獸的“虞”,古文獻曾有“益主虞、山澤辟”之說,有學者認為他的功績在首創畜牧業。所以按照傳統習俗,啟作為領袖之子在議事會討論繼任者人選時,雖被優先提名,但他的功績與威名無法與益相敵,伯益很自然的成為議事會認可的法定繼承人。
然而,在益和啟的時代,傳統習俗已被新的價值觀念取代。禹死後,啟立即發動了對法定繼承人的攻擊,奪取了領袖的職位。關於這場鬥爭的經過,有記載說:“益代禹立,拘啟禁之,啟反起殺益,以承禹祀”;或說“古者禹死,將傳天下於益,啟之人因相與攻益而立啟”;還有說“禹授益,而以啟為吏,及老,而以啟為不足任天下,傳之益也。啟與支黨攻益而奪之天下,是禹名傳天下於益,其實令啟自取之”。總之,鬥爭很激烈,而幾經波折,“叛亂”的啟曾遭益的有力反擊,一度處於劣勢,甚至被拘禁,終於因有禹的經營和培植,夏後啟根基更深、實力更強,在擁護者的支持下,夏後氏及其擁護者聯合起來對益發動戰爭,終於殺益,使啟奪得領袖的權位。
夏後啟奪得領袖職位後,在今河南禹縣舉行盟會,通報聯合體內部各部落和附近酋邦,爭取支持者,以確立自己的統治,這就是文獻記載中的夏啟有鈞台之享。但是啟破壞傳統習俗的篡奪行為引起一些部落的不滿,尤其是那些實力雄厚,同樣覬覦聯盟最高權位的部落首領,以有扈氏為代表,公然表示不服從啟作新的領袖,從而發生了啟伐有扈氏的甘之戰。
有扈氏是當時一個強大的部落或酋邦。傳說禹時就曾發生過“攻有扈”,“以行其教”的戰爭。戰前,禹在誓師之辭中說:“日中,今予與有扈氏爭一日之命,且爾卿大夫庶人,予非爾田野葆士之欲也,予共行天之罰也。”宣告要和有扈氏決一死戰,標榜自己不是為了貪圖有扈氏的土地、人民、財貨,而是代天行罰。還傳說:“昔禹與有扈氏戰,三陣而不服,禹於是修教一年,而有扈氏請服。”這些傳說都反映禹與有扈氏之戰,是一場權力之爭。有扈氏以其強大,意欲僭取聯合體王權而起兵,所以禹伐有扈“以行其教”、“行天之罰”,而且將戰爭的手段與加強政教的手段結合,最終才戰勝有扈氏。啟伐有扈,在一定意義上可謂是禹伐有扈的繼續。

戰爭地點

有扈氏的故地舊說在今陝西戶縣,但近人利用多學科研究成果,考訂其故地在今河南鄭州以北的原陽原武一帶,應更符合歷史實際,得到不少學者的贊同。而這個地區正和夏後氏活動地區相鄰,文獻記載,“自洛汭延於伊汭,居易毋固,其有夏之居”,又說“昔夏之興也,融降於崇山”,崇山就是今中嶽嵩山,“禹都陽城”,其地當在今河南登封一帶。考古學上的夏文化發祥地是在以嵩山為中心的伊洛潁汝地區,尤其是在“有夏之居”的伊洛地區,流傳很多關於禹的傳說,如春秋時人們曾“見河洛而思禹功”,讚嘆“微禹,吾其魚乎”。在一些文獻中更明確地記載了啟之子太康都斟鄩〔今河南偃師境)。伊洛之間的鞏縣稍柴、偃師二里頭都有大範圍的夏文化遺存,二里頭更發現了宮殿遺址,很可能從啟開始,已將政治中心逐漸移向伊洛平原。而無論是陽城還是斟鄩,距離原陽有扈氏故地均約百公里上下,而且都在古黃河以南,所以有扈氏的叛服對夏後氏統治影響至深,這是夏後氏得知有扈氏不服而發動甘之戰的一個主要原因。
甘之地望有陝西戶縣境、河南洛陽西南和鄭州以西古甘水沿岸等說法。據今所知,有扈氏故地不在陝西,所以戶縣說可排除。洛陽說的可能性也不大,因為據《水經注》這裡雖有甘水和故甘城,但與甘之戰的古戰場無涉,如前所述,伊洛平原是夏文化的腹心地區,啟伐有扈,戰場不可能置於自己的後方。甘地是夏王啟討伐有扈氏叛亂的一個重要戰場,其地理位置必在雙方勢力範圍鄰接處,而且根據夏王朝處於攻勢、有扈氏處於防禦的作戰態勢,前人關於甘地在有扈氏南郊之說值得重視。考今滎陽地區古代曾有潘水和滎潘之澤,周代以前稱甘水和滎甘,地傍甘水和滎甘之澤的區域則為甘地,它北距原武有扈氏故地僅數十里,西傍印山嶺,東鄰圃田澤,是有扈氏的南方門戶,也是啟與有扈氏大戰的古戰場,這一說法是有道理的。滎陽不僅對有扈氏是具有戰略意義的地點,滎陽之西即鞏縣、偃師,也是一條進入“有夏之居”的必經之路,夏王朝面對有扈氏的威脅,要保衛他的腹心地區,也要把敵人拒於甘地,即今鄭州西北古滎澤之外。

戰爭過程

啟伐有扈氏的甘之戰是兩強相遇,因而打得十分激烈,但留下的有文字記載的史料不多,主要是啟的一篇戰鬥動員令《尚書·甘誓》,全文為:“大戰於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剿絕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罰。左不攻於左,汝不恭命;右不攻於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賞於祖;不用命,戮於社。”
文中第一段介紹《甘誓》背景,是啟在戰於甘之前,召集左右高級官吏申明紀律約戒的誓師詞。“六卿”過去的解釋多認為是六軍之將,實際上“六卿”和“六軍”都是周代以後出現的,是成書時借用的後代辭彙,其所指當即下文中的“六事之人”。在古文字中事和史是一個字,商代甲骨文中商王所稱的“我史”、“朕史”、“東史”、“西史”等往往參與征戰,所以夏後啟召“六事之人”傳達戰爭約戒就很容易理解了。第二段是誓師詞全文,首先宣布有扈氏罪狀是“威侮五行、怠棄三正”,意思是指責敵人上不敬天象,下不敬大臣,引起天怒人怨,所以伐有扈是代天行罰。其次宣布軍事紀律,命令部屬各自奉行命令,忠於職守,努力戰鬥,還申命奉行命令者將在祖廟中受到獎賞,違背命令者,將在社壇前處死。和伐三苗的《禹誓》相比,可見啟時最高行政長官的權威是前一個歷史時代無法相比的。
相傳啟初“與有扈氏戰於甘澤而不勝”,總結原因說“吾地不淺,吾民不寡,戰而不勝,是吾德薄而教不善”,於是勵精圖治,“親親長長,尊賢使能,期年而有扈氏服”。可見啟取得甘之戰的勝利,“滅有扈氏,天下鹹朝”是很不容易的。

戰爭意義

關予這場戰爭古人有“有扈氏為義而亡”、“有夏之方興也,扈氏弱而不恭,身死國亡”的評論。近人則論為“這是一場爭奪統治權的鬥爭,是堯舜禹以來對領袖職務不斷進行爭奪的繼續”。然而,無論有扈氏是為了維持傳統習俗,還是以傳統習俗為口實進行權力之爭,就啟而言都是為了打破舊秩序,建立世襲的王權。而他最終取得了勝利,王及受命於王的“六事之人”完全取代了議事會,確立了奴隸制的夏王朝。
夏王朝的勝利,使中原地區部族紛爭的局面得到了統一,鞏固了夏王朝的專制政權。甘之戰是中國歷史上一次極其重要的戰爭,是原始社會部落聯盟的民主禪讓制的復辟與奴隸制反覆辟的長期鬥爭的結果,表明新興的、先進的社會制度最終將取代原始社會的殘餘勢力。經過這場戰爭,代表新興的奴隸制社會的夏王朝得到了鞏固和發展,為其後定都斟鄩奠定了基礎,為中國社會進入新的文明階段作出了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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