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要靠自覺自為

《環境保護要靠自覺自為》是一篇文章,發表於《浙江日報》“之江新語”專欄,收錄於《之江新語》,作者為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

作品原文
環境保護要靠自覺自為
(二OO三年日)
像所有的認知過程一樣,人們對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認識,也有一個由表及里、由淺入深、由自然自發到自覺自為的過程。
“只要金山銀山,不管綠水青山”,只要經濟,只重發展,不考慮環境,不考慮長遠,“吃了祖宗飯,斷了子孫路”而不自知,這是認識的第一階段;雖然意識到環境的重要性,但只考慮自己的小環境、小家園而不顧他人,以鄰為壑,有的甚至將自己的經濟利益建立在對他人環境的損害上,這是認識的第二階段;真正認識到生態問題無邊界,認識到人類只有一個地球,地球是我們的共同家園,保護環境是全人類的共同責任,生態建設成為自覺行動,這是認識的第三階段。
自覺同自發相比,是一種積極的狀態。對於一個社會來說,任何目標的實現,任何規則的遵守,既需要外在的約束,也需要內在的自覺。因此,建設生態省、打造“綠色浙江”,必須建立在廣大民眾普遍認同和自覺自為的基礎之上。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升民眾的環保意識,使其縮短從自發到自為的過程,主動擔當起應盡的責任,齊心協力走可持續發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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