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哈維拉

瑪哈維拉

瑪哈維拉(約公元前599~前527)耆那教尊奉尊者大雄馬哈維亞(Mahavira)為第24代祖師(Tirthankar),也是最後一位祖師。根據耆那哲學所述,所有的祖師都是人類。但是,他們已經通過禪定訓練和自我實現達到了完美或覺悟的狀態——他們就是耆那的神。

基本介紹

  • 本名:瑪哈維拉
  • 出生地:印度東北部
  • 出生時間:約公元前599
  • 去世時間:前527
簡介,詞條名,簡述,綜述,筏馱摩概述,瑪哈維拉的學說,耆那教徒,註解,馬哈維亞小故事,耆那宇宙觀,

簡介

詞條名

瑪哈維拉
約公元前599~前527

簡述

耆那教(Jainism) ,始創人為笩駄摩那(Vardhamana ,前599年—前527年),是起源於古印度的古老宗教之一,有其獨立的信仰和哲學。他早於佛教的始創人釋迦牟尼出生,耆那教的中心教義主要由他建立。

綜述

筏馱摩概述

筏馱摩那於公元前599年出生在印度東北部,與喬達摩·釋加牟尼同生在一個地區,但是比後者早三十多年。事實上他倆的生平的確有驚人的相似之處。筏馱摩那是一個酋長的次子,與喬達摩一樣是在十分奢侈豪華的環境中長大成人的。他30歲時,拋棄了萬貫家產、妻室兒女(他有一個妻子和一個女幾)和舒適的環境,毅然去尋求精神真理和精神成果。
筏馱摩那當上了地位很低、磨難很深的巴濕伐那陀派修道士。他進行12年沉思反省,在所有這個期間忍受著極度的苦行和貧困。他經常禁食,分文皆無,甚至連一個喝水和乞討用的小杯和小碟也丟棄了。”雖然他起初還保留一件外衣,但是過一階段也把它丟掉了,一絲不掛地到處行走。他情願讓昆蟲在他裸露的身上爬行,甚至當它們咬他時也不把它們抹去。即使在巡迴聖人比在西方更普遍的印度,馬哈維拉也因其儀表和舉止而常常遭受奚落、污辱和毆打,他毫無反抗地忍受著所有這一切的打擊。
瑪哈維拉42歲時認為自己終於獲得了精神啟蒙,在余後的三十年中,他一直在宣講自己所獲得的精神洞察力。他於公元前527年去世,當時已有很多弟子。

瑪哈維拉的學說

從某些方面來看,瑪哈維拉的學說與佛教和印度教的學說非常相似。耆那教徒認為當一個人的肉體死去時,他的靈魂並不一同死去,而是重新賜給某個其它生物(不一定是人)。這種死後靈魂轉生的學說是耆那教的思想基礎之一。耆那教徒也相信羯磨①── 一種認為一個人的行為在道德上所產生的結果會影響其未來命運的學說。從一個人的靈魂里解除堆積起來的罪過的重負,從而使靈魂得到純潔,是耆那教的一個主要目標。瑪哈維拉教導說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過解除肉體的快樂來實現,特別是耆那教徒應該實行嚴厲的苦行。值得注意的是把自己餓死卻被認為是值得讚揚的舉動。

耆那教徒

耆那教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特彆強調不害②即非暴力學說。耆那教徒著重指出不害不僅包括對人而且包括對動物的非暴力行為。他們食素就是這種信念所帶來的一個結果。但是在對不害原則的貫徹執行上,虔誠的耆那教徒遠遠地超出了這一範圍:毫不誇張地說,一位虔誠的耆那教徒不殺死一個蒼蠅,也不在黑暗處吃東西,因為這樣會無意中把一個昆蟲吞下去,造成它的死亡。事實上,一個十分虔誠而富裕的耆那教徒走路時要雇一個人在他前面掃路,這樣他就不會無意中把一個昆蟲或蠕蟲踩死。
根據這樣的信條當然就會推出耆那教徒無論如何也不會去耕田。事實上耆那教徒真的不去務農,就此而論,許多其它從事體力勞動的職業也受到該宗教的禁忌。耆那教十分典型地說明,宗教學說會多么強烈地影響一個全體社會的整個生活方式。耆那教徒雖然生息在一個以農業為主體的國家裡,但是許多世紀以來他們中的大多數是從事貿易和財務工作。耆那教徒的宗教態度還使他們對勤勞進行獎賞,因此無怪乎耆那教徒是一個興隆的團體,他們當中在印度從事腦力勞動和文藝事業的人按其數目來說占有很高的比例。
最初耆那教沒有世襲制度。但是由於不斷地與印度教相互影響,耆那教內部也發展了一種世襲制──雖然遠不如印度教那樣偏激。同樣雖然瑪哈維拉從未親自談過神,但是通過與印度教的接觸,還是表現了對神的某種崇拜。由於瑪哈維拉沒有著作,因此耆那教可能就不可避免地從印度教中吸收了某些成份,但是耆那教對印度教產生了巨大的影響。耆那教在道德上反對用動物作祭品,反對吃肉食,這似乎對印度教的習慣也有顯著的影響。而且耆那教的非暴力學說還不斷地影響著印度的思想,甚至直到近代還是如此。例如,甘地就強烈地受到耆那教哲學家世利瑪維·拉伽強德拉(1867—1900)學說的影響,把他看作是自己的一代宗師,即一位精神導師。
耆那教從來都不是一個人數非常眾多的團體,今天在整個印度也只有二百六十萬個教徒。這聽起來並未占世界人口的很大一部分,但是如果把2500多年間耆那教徒加起來計算,其數目是相當大的。在評價瑪哈維拉的影響時,耆那教對其教徒一生所產生巨大的、連續性的影響,甚至也許會比大多數別的宗教對其教徒的影響還要大。

註解

①羯磨;梵文Karma的音譯,意譯為“業”或“辦事”。佛教名詞。指僧團按照戒律的規定,處理僧侶個人或僧團事物的各種活動。如受戒羯磨、懺悔羯磨等。在律藏里有專門的“比丘羯磨”、“比丘尼羯磨”,並有各種“羯磨”、“羯磨法”,以作為僧團活動的準則。《四分律行事鈔》卷上一:“《明了論疏》翻為業也。所作是業,亦翻為所作。《百論》雲事也。若約義求,翻為辦事,謂施造遂法,必有成濟之功焉。”
②不害:梵文Ahimsā意譯。佛教名詞。有部大善地法之一,法相宗善法之一。謂以慈悲為懷,不害眾生。《大乘廣五蘊論》“云何不害?謂害對治,以悲為性。謂由悲故,不害群生。是無瞋分,不損惱為業。”

馬哈維亞小故事

馬哈維亞是一位國王的兒子,他的父親對印度摔跤藝術有著很濃厚的興趣,於是栽培馬哈維亞去做摔跤手,希望他能成為全國冠軍,而他確實有這個條件,因為他生得一副鋼筋鐵骨。在他成長的過程里,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只為了一個目的而努力:成為全國的摔跤冠軍。他被交給優秀的摔跤手來培訓,有專人為他按摩,專業的醫師照顧他的健康。他的身體理所當然做了萬全的準備,他具備了比例適當的體格,身體每一寸地方都被照顧得無微不至。然後,他棄俗了。他沒有成為摔跤手,而是成了修行者,在他證悟之後,他丟掉了衣服。之前他只有一塊布用來蓋住身體,在他成道後,下山的途中遇到了一個乞丐向他乞討,馬哈維亞看了看自己,他只有一件披巾,於是他將披巾撕成兩半,將其中一半給了乞丐,他自己留下另一半,那一半已經不夠用來覆蓋身體了。當他走入山谷之後,他的那一半披巾卡在玫瑰花叢的荊棘里,他回頭一看時,不禁笑著說:“真是過分!我從來沒有拒絕過別人任何事,所以你將這一半也拿去吧!反正它對我也沒有用處。看來我幫那個乞丐留這一半是不必要的,他拿著那一半能做什麼?如何它沒辦法蓋住我的身體,也就不可能蓋住他的身體。你可以拿走它了,說不定那個乞丐會經過這條路,就會連這一半也拿去。”那就是他之所以不穿衣服的來龍去脈。
然而,他享受極了清晨的陽光與涼爽的空氣,他所在的地方是全印度最炎熱的比哈省,但他覺得清爽無比,於是想:“為什麼需要衣服呢?”他不曾向人索求過任何東西。別人向他要什麼他都會給與,但他從未對人開口要些什麼。
他一直保持赤裸,但這不是每個成道的人都必須經過的階段,佛陀沒有赤裸,老子沒有赤裸,卡比兒也沒有赤裸。

耆那宇宙觀

耆那教中不存在作為宇宙創造神,保護神和破壞神的概念。另外,神為了降伏惡魔而投胎成人的想法在耆那教中也不被接受。認為世界是由原子構成,不由神造。
信仰和實踐
大雄解釋道:“無始以來,所有的生物(靈魂)都是在業的束縛中,而業是善或惡行為的積聚。在業的影響下,靈魂習慣於在物質財富中尋找快樂,從而就有暴力的想法、行為、憤怒、怨恨、貪婪及諸如此類的罪惡在心中紮根。這些結果也導致業的進一步積聚。”
大雄教導:“正知(samyak-darshana)、正見(samyak-jnana)和正行(samyak-charitra)是自我解脫的真實之路。”
正行由五誓言構成:
1、非暴力(Ahimsa)——不傷害任何生物。
2、誠實語(Satya)——只說實話且語不傷人。
3、不偷竊(Asteya)——不拿經由不當方法、途徑得到的東西。
4、純潔行(Brahmacharya)——不沉溺於肉慾的快樂。
5、不執著(Aparigraha)——完全不粘著人、地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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