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準備制度

現金準備制度亦稱“現金保證制度”。西方國家規定的必須儲備一定比例的黃金、白銀、外匯作為發行銀行券或貨幣保證的制度。20世紀30年代世界經濟大危機之後,西方各國相繼放棄金本位制度,銀行券和紙幣都不再兌換黃金,現金準備也不再作為保證兌現之用,而是對內用作限制紙幣或銀行券發行的手段,對外則繼續作為國際支付和清算的最後手段,以此維持本國貨幣的信譽。

此時,現金準備制度將金本位制下的單一貴金屬發行保證擴展為黃金和外匯的聯合發行保證。這種變化有利於通貨的發行和穩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