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黑龍江省大慶市林甸縣紅旗鎮陽光村黨總支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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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順,曾任黑龍江省大慶市林甸縣紅旗鎮陽光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

2024年10月,王順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責令其辭去村委會主任職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順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黑龍江省大慶市林甸縣紅旗鎮陽光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

人物事件

2024年12月,大慶市紀委監委通報七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林甸縣紅旗鎮陽光村違規發放福利等問題。2023年9月,該村黨總支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王順,利用為村委會購買煤炭之機,以虛開發票方式套取公款10900元,並違規決定使用其中8000元為村“兩委”成員及村內所有黨員發放黨建活動紀念品,剩餘2900元在年末用於組織村“兩委”班子成員及屯長聚餐。王順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10月,王順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責令其辭去村委會主任職務,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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