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長忠(洛陽市水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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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長忠,男,漢族,1954年11月出生,河南省新安縣人,1978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文化。

2019年1月,經洛陽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洛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長忠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長忠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南省新安縣
  • 出生日期:1954年11月
人物履歷,違紀被查,

人物履歷

1989年4月至1994年10月,洛陽市農牧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994年10月至1999年3月,洛陽市牡丹開發辦公室主任(副處級);
1999年3月至2007年12月,洛陽市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7年12月至2011年9月,洛陽市水務局(移民辦)黨組書記、局長(主任);
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洛陽市水務局(移民辦)黨組書記;
2011年12月至2014年11月,洛陽市水務局(移民辦)調研員。

違紀被查

2018年7月10日,據洛陽市紀委監察委訊息:洛陽市水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長忠(正處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洛陽市紀委監察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1月,經洛陽市委批准,洛陽市紀委監委對洛陽市水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長忠(正處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長忠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侵吞公共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要、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涉嫌貪污、受賄犯罪。
王長忠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將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洛陽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洛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長忠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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