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郡(清朝歷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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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郡(?—1756),陝西乾縣人,清朝將領。

康熙三十年,就食福建,以李姓入伍,補台灣鎮標把總,遷延平城守千總。六十年,台灣民朱一貴為亂,總督滿保檄郡赴援。自廈門渡海,一晝夜至淡水,佐守備陳策固守,與策安集民、番。師至諸羅,往會,從克台灣。二歲中四遷。
雍正元年,擢浙江嚴州副將,奏複姓。尋又遷江西南贛總兵。六年,調台灣。九年,上以郡在台灣,三年任滿,例當調內地,命總督劉世明選代郡者。世明舉海壇總兵呂瑞麟,令赴台灣就郡諮度兵民風土,乃調郡潮州。十年,擢福建提督。台灣北部社番為亂,瑞麟與台灣道劉象愷往剿,郡赴台灣鎮撫。南路亂渠吳福生等竊發,郡率兵於虎頭山、赤山、碑頭諸地逐捕,擒福生,餘黨悉平,加都督同知。尋北路大甲西、沙轆、牛罵諸社番殺掠兵民,郡自鹿仔港偵知阿束一社有北侖、西侖、東侖、惡馬諸地,為亂番所聚,令游擊邱有章、李科等攻西侖,參將李蔭樾、游擊林黃彩等攻東侖、惡馬,而游擊黃貴,守備蔡彬、蔡棨等攻北侖。亂番設伏拒我師,督兵奮擊,悉討平之,加左都督。十一年,調水師提督。十二年,疏言:“廈門環海,地少人多,需米不貲。加以營兵赴糴,難免匱乏。水師提督公廨舊有官房,魚池賃於民,歲得息五千餘。請買谷貸於兵,俟谷熟買補,數年內可得數萬石。孤島兵民,庶無虞艱食。”上諭曰:“郡將應得租息籌濟兵食,甚可嘉也。”命議敘。尋入覲,途次遘疾,遣太醫診視,賜藥餌。二子守乾、守坤隨侍,召入見,賜守乾守備銜,守坤戶部主事。
乾隆元年,復入覲,賜鞍馬、弓矢。時部議許民間得制鳥槍防盜,郡言:“台灣遠在海表,番、漢雜處。禁例一開,恐火器充斥。小則侵界擾番,大則偶遇水旱,群不逞藉以為亂。台灣民居多平衍,山箐中皆生番,各險要皆置兵戍守。民間不需鳥槍,懇仍舊例禁止。”從之。十一年,請老,加太子少保,食全俸。二十一年,卒於家,賜祭葬,謚勤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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