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詔(明朝南京兵部右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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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詔(1428~1491),字文振,號慎齋,趙州(今河北趙縣),明朝天順八年(1464)進士,官至南京兵部右侍郎。

基本介紹

  • 全名:王詔
  • 字:文振
  • 號:慎齋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趙州(今河北趙縣)
  • 出生日期:1428年5月5日
  • 逝世日期:1491年9月6日
  • 最高官職:南京兵部右侍郎
生平經歷,親屬成員,

生平經歷

王詔生來修偉異人,學士曹鼐奇之,將女兒嫁給他。
景泰四年(1453)舉人,天順八年(1464)進士,授工部給事中,充蒲王冊封副使。孝莊睿皇后駕崩,遇上秋享太廟,時議認為不當以卑廢尊。王詔進言《禮記》有喪不祭,不得已,則移日等待釋服。建議雖然沒有採納,識者贊同他的看法。王詔受命勘察牧馬草場,彈劾會昌侯孫繼宗、撫寧侯朱永侵占之罪。此時,地方官空缺,令京卿三品保舉。王詔進言恐長奔競之風,沒有採納。累遷都給事中。
成化八年(1472)七月,敕修隆善寺竣工,授工匠三十人官尚寶司少卿,任道遜等以書碑皆進秩。王詔上疏力諫,沒有回覆。王詔和梁璟等論及宮闈事,明憲宗大怒,召至文華殿當面責問,王詔仰頭大呼:“臣等言雖不當,然區區犬馬之誠,知為國而已。”於是受到杖刑而釋放。出為湖廣右參政。原傑經略荊州、襄陽,王詔襄理功勞很多。丁父憂離任。服除復任,升任湖廣右布政使。
弘治元年(1488),轉任貴州左布政使。同年冬,任右副都御史、雲南巡撫。土官好爭襲,所司受賄後,變亂曲直,產生邊患。王詔不收饋贈,按照法律去論斷,且去除弊政中的不便。諸夷歸命,邊境安寧。有過去的官員不能歸鄉的,妻子多賣為奴。王詔為他們出錢遣送歸鄉。洪武年間,尚書吳雲跟著王禕死於國難,後王禕追謚忠文,每年祭祀,而沒有吳雲的資格。王詔為吳雲請命,於是追謚吳雲忠節,與王禕一併祭祀。
弘治四年(1491),召拜南京兵部右侍郎,未上任。九月六日,去世。

親屬成員

曾祖父:王思義
祖父:王理,曾任絳州判官。
父:王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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