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良君(四川省內江市資中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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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良君,男,漢族,1968年1月,四川資中人,199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11月參加工作,中共四川省委黨校函授學院法律專業畢業,大學學歷,曾任四川省內江市資中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2023年2月,王良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良君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8年1月
人物履歷,違法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8年11月至1995年9月,在資中縣公安局重龍第一派出所工作;
1995年9月至1998年5月,在資中縣公安局治安科工作;
1998年5月至2001年7月,任資中縣公安局板栗派出所副所長;
2001年7月至2002年3月,任資中縣公安局治安科副科長;
2002年3月至2004年3月,任資中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教導員;
2004年3月至2006年3月,任資中縣公安局水南派出所所長;
2006年3月至2010年11月,任資中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
2010年11月至2012年1月,任資中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三級警長;
2012年1月至2018年9月,任資中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三級警長;
2018年9月至2021年10月,任資中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一級警長;
2021年10月至今,任資中縣公安局四級高級警長。

違法被查

2022年9月,資中縣公安局四級高級警長王良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內江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內江市東興區紀委監委對其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2月,經內江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內江市東興區紀委監委對資中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王良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良君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便利,徇私枉法,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到追訴。
王良君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徇私枉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資中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資中縣委批准,決定給予王良君開除黨籍處分;由資中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內江市東興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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