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綰(秦朝宰相)

王綰(秦朝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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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綰[wǎn](生卒年不詳),秦國丞相。他的出生和去世的年代歷史上沒有準確的記載。

秦始皇統一天下後,王綰主張將秦始皇的兒子、宗族還有功臣們封到燕、齊、楚等國的偏遠地方,讓他們鎮守各地,以保持國家的穩定。但是李斯以周室分封諸侯已不合時宜,說那樣國家就會像東周時期一樣混亂。而主張地方郡縣,中央集權;即由中央直接任命、罷免各地方的官員。

秦始皇就採用了李斯的意見,實行了郡縣制

基本介紹

  • 本名:王綰
  • 所處時代:秦朝
  • 主要成就:秦國丞相
人物生平
王綰是秦國丞相。他的出生和去世的年代歷史上沒有準確的記載。在秦國統一中國之後,他和御史大夫馮劫廷尉李斯等人為秦始皇商議稱號,他們認為古代有天皇地皇泰皇,其中泰皇最好,所以,給秦始皇定的稱號是“泰皇”,秦始皇覺得自己統一中國,功勞很大。他認為自己有三皇的品德,也有五帝那樣的功勞,所以他用了“皇”和“帝”,給自己定的稱號叫“皇帝”。
王綰主張將秦始皇的兒子、宗族還有功臣們封到燕、齊、楚等國的偏遠地方,讓他們鎮守各地,以保持國家的穩定。但是李斯以周室分封諸侯的說法來混淆概念,說那樣國家就會像東周時期一樣混亂。而主張地方郡縣,中央集權;即由中央直接任命、罷免各地方的官員。結果秦始皇就採用了李斯的意見,實行了郡縣制
記載
秦王初並天下,令丞相、御史曰:“異日韓王納地效璽,請為藩臣,已而倍約,與趙、魏合從畔秦,故興兵誅之,虜其王。寡人以為善,庶幾息兵革。趙王使其相李牧約盟,故歸其質子。已而倍盟,反我太原,故興兵誅之,得其王。趙公子嘉乃自立為代王,故舉兵擊滅之。魏王始約服入秦,已而與韓、趙謀襲秦,秦兵吏誅,遂破之。荊王獻青陽以西,已而畔約,擊我南郡,故發兵誅,得其王,遂定其荊地。燕王昏亂,其太子丹陰令荊軻為賊,兵吏誅,滅其國。齊王用後勝計,絕秦使,欲為亂,兵吏誅,虜其王,平齊地。寡人眇眇之身,興兵誅暴亂,賴宗廟之靈,六王鹹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號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後世。其議帝號。”丞相綰(王綰)、御史大夫劫(馮劫)、廷尉斯(李斯)等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義兵,誅殘賊,平定天下,海內為郡縣,法令由一統,自上古以來未嘗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謹與博士議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貴。’臣等昧死上尊號,王為‘泰皇’。命為‘制’,令為‘詔’,天子自稱曰‘’。”王曰:“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他如議。”制曰:“可。”追尊莊襄王為太上皇。制曰:“朕聞太古有號毋謚,中古有號,死而以行為謚。如此,則子議父,臣議君也,甚無謂,朕弗取焉。自今已來,除諡法。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
始皇推終始五德之傳,以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從所不勝。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節旗皆上黑。數以六為紀,符、法冠皆六寸,而輿六尺,六尺為步,乘六馬。更名河曰德水,以為水德之始。剛毅戾深,事皆決於法,刻削毋仁恩和義,然後合五德之數。於是急法,久者不赦。
丞相綰(王綰)等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始皇下其議於群臣,群臣皆以為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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