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波曾任廣東電網化州供電局供電所長,其在職期間於2013年至2014年與下屬人員私攬用戶工程並從中牟利,涉及金額13萬餘元。2015年3月,南方電網公司通報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王浩波因此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
基本介紹
- 職務:原廣東電網化州供電局供電所長
- 處分時間:2015年3月
- 違紀時間:2013年至2014年
- 牟利金額:13萬餘元。王浩波原為廣東電網化州供電局河西營業點副所長,2013年至2014年間,其與所長助理李昶華、運維班副班長陳土興多次私攬用戶工程總計13萬餘元並從中牟利
- 處理結果: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
- 所屬單位:廣東電網化州供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