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峰(吉隆縣委組織部正科級部長)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人物簡介,違紀通報,

人物簡介

吉隆縣委組織部正科級部長

違紀通報

吉隆縣委組織部在娛樂場所接待工作組問題。2013年5月至10月,吉隆縣委組織部先後5次在吉隆縣情海KTV、日喀則市皇室夜宴、日喀則市昊原娛樂城等娛樂場所接待工作組,總計消費17813元。市紀委給予邊巴(時任吉隆縣委組織部正科級副部長,現任薩嘎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王朝峰(時任吉隆縣委組織部正科級部長,現任市委組織部組織一科科長)黨內警告處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